在这方面,科威特与日本政府达成了一项协议,决定在科威特成立该区域首 创的一个环境教育、培训和研究中心。根据计划,每年将有 43,000 名学生来参 加中心的活动。2007 年,科威特开始在 12 所中学开展有关改善环境的教学计 划,目前加入该计划的学校共达 24 所。参与计划的学生总数达 850 名,30 名教 师接受了培训。儿童们帮助清理海滩并参加节约用水用电 25%和减少家庭垃圾 20%的活动。
15. 科威特为确保可持续发展作出的人道主义努力
科威特坚信,发展是一项与人权相联系的重要问题,因此为促进国内、区域 和国际可持续发展作出较大的实质贡献,并为改善个人和社会情况提供条件。科 威特在这方面作出的努力如下:
国家一级
科威特自 1960 年代起就制定发展计划,并为完成计划提供一切手段。国家 一直参加有关可持续发展的国际会议,并积极与开发署等一道工作,落实各项战 略和计划。科威特已成功地实现高速发展。计划部 2003 年和 2005 年发布的两份 报告表明,科威特已在 2015 年期限之前达到“千年发展目标”的多数规定。
区域一级和国际一级
科威特维持其长期做法,向 100 多个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发展援 助并支持其基础建设项目。这些都通过科威特经济发展基金来实现的,1961 年 以来提供的援助数额超过了 145 亿美元。
科威特提出了各国加快经济增长、提高生活水平、减少饥饿和贫困的倡议,
以应对基本食品价格的不断急剧上涨。2008 年在科威特举办的第四届世界伊斯 兰经济论坛设立了所谓的“体面生活基金”,以资助农业部门的研究和帮助受影 响最严重的国家。科威特向该基金捐款 1 亿美元,并通过伊斯兰开发银行向伊斯 兰团结发展基金又捐助了 3 亿美元,以帮助非洲大陆消灭疾病和贫困。
科威特提供的人道主义发展援助所占比例高于 2002 年于蒙特雷发展筹资问 题国际会议上确定的国际设定标准(0.7%),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 1.31%,而经济 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成员国平均则为 0.45%。
在这方面,科威特于 2009 年在谢赫萨巴赫·艾哈迈德·贾比尔·萨巴赫殿 下的主持下举办了首届阿拉伯经济发展和社会问题首脑会议。这反映出科威特相 信,经济合作与加强国际贸易不仅关系密切,而且起到加强国家间联系的桥梁作 用。这两者也是实现增长、进步与繁荣的最重要因素。
为建立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开展了多项宏大经济项目。科威特提出的设立 20 亿美元的资本基金的建议获采纳,以按照“千年发展目标”资助中小企业。
科威特的捐款达 5 亿美元。
下表列出每年向国际机构和组织自愿捐款的金额:
年度常规自愿捐款(单位:美元)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3 000 000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1 000 000
联合国近东救济工程处 1 500 000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300 000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200 000
全球防治艾滋病、肺结核和疟疾基金 500 000
联合国管制滥用麻醉药品基金 5 344
联合国援助酷刑受害者自愿基金 10 685
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 10 685
国际劳工组织 500 000
国际移民组织 200 000
世界卫生组织 500 000
联合国环境计划署 213 700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570 000
联合国中央应急基金 50 000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250 000
自愿捐款总额 8 810 414
16. 国际人道主义合作
科威特提供了资金援助和多项救济援助捐款,包括给遭受海啸破坏的国家 1 亿美元;给遭受地震破坏的南亚国家 1 亿美元;给“卡特里娜”飓风造成的灾民
5 亿美元。科威特提供这种援助是基于国家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即着重于促进 国际安全与和平、摈弃使用暴力、避免干涉他国内政、鼓励和平解决争端和确保 尊重人权。
科威特制定了以向自然灾害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济为基础的人道主义政策,积 极与国际社会紧密联系,并履行对于区域和国际机构、基金和计(规)划署的义 务。
内阁于 2007 年决定,科威特每次向受灾国家作出自愿捐款时,都将金额的 10%分配给在实地工作的联合国专门机构。它在以色列进攻加沙地带后,响应近 东救济工程处的号召,向该机构捐款 3,400 万美元。
科威特不仅愿意帮助兄弟的伊拉克共和国,还为解决战俘和失踪人员问题提 供了援助。它自愿捐款 1 百万美元,资助一个由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联伊援助 团)与伊拉克人权部联合开展的鉴别被群埋者身份的特别项目。
为帮助最近海地地震受害者克服灾后困难并减轻他们的痛苦,科威特又捐款 350 万美元。科威特红新月会受命完成了这项援助任务。科威特红新月会是一个 人道主义志愿协会,在国内外向特殊社会局势、战争或自然灾害中的最弱势者提 供援助和救济。所提供的援助不带任何宗教、信仰、性别或肤色歧视,不考虑受 援助方的政治信念或意识形态。该协会完全独立并具有法人资格。它协助当局的 人道主义工作。
科威特是人道主义救济领域中走在前列的国家,它向自然灾害的受害者提供 援助,帮助他们脱离苦难,尤其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人民。为尽 快克服世界各地灾区因灾害而受到的损害,科威特在初步评估的基础上,无任何 歧视地提供双边援助。科威特也是联合国中央应急基金最主要的捐助国之一。
七. 挑战
尽管如本报告所述,科威特已为增进所有人权采取举措并作出承诺,跟上国 家和国际发展并更新本国立法、法律和规章,但仍存在一些挑战,其中包括:
• 国家已为解决非法居留问题作出很大努力,但由于相关人员不合作,
很多人藏匿其身份和国籍证明文件,国家有关当局在鉴定国籍方面遇 到困难,导致可能采取极端的解决办法。
• 正在继续努力恢复被伊拉克入侵严重破坏的环境。
• 正在继续努力在人类发展方面取得更大进步,巩固国家已取得的成 果。根据开发署的《人类发展报告》,科威特在该领域处于阿拉伯世 界领先地位。
• 正在努力解决进口劳务带来的问题,以及国家承担的医疗卫生、教 育、发展和安全费用问题。
八. 自愿保证
科威特相信需要保障人权并付诸行动,申明其尊重人权的承诺。它将继续依 其批准的各项国际人权条约履行应尽的义务。就此,我们谨作出如下自愿保证:
• 国家将设立一个负责所有人权问题的国家机构。
• 将对科威特尚未加入的国际条约和文书进行研究。正在为加入《残疾 人权利公约》进行准备。
• 已设定法律程序来制定有关私营部门雇用问题的新法律,从而取代当 前的法律,在经过例行审查后引入最低工资标准,并通过重组劳动市 场来平衡变更工作的自由与对雇主利益的保护。
• 将继续努力寻找解决非法居留者问题的适当办法,使有权利获得科威 特国籍者得到国籍。
• 将继续努力根据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议定 书》,制定法律打击贩运人口和偷渡移民。
• 将对关于残疾人福利的法律草案进行研究,以保障残疾人在康复、培 训、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享有更多权利。国家 将尽力保障残疾人的尊严,将他们融入社会并作为科威特社会的建设 性成员,进入生活的各个领域。
• 将与立法和执行部门共同努力,通过特别立法,使有关儿童权利的国 内法律与《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两项《任择议定书》以及其他有关儿 童问题的公约保持一致。
• 将采取步骤设立儿童法庭,以处理家庭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