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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筆試:

在文檔中 100 學年度 碩士班招生簡章 (頁 80-97)

(一)日期:100 年 3 月 12 日(星期六)。

(二)地點:(試場配置圖於考試前一週在網路上公告)

1.嘉義考區:國立中正大學

校 址:62102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 168 號 電 話:(05)2721480

2.台北考區:國立政治大學

地 址:11605 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 64 號

系 間 所 科

組 別 目

上 午 下 午 0 8

: 2 0

第 一 節 08:30 10:00 |

第 二 節 10:40 12:10 |

1 3

: 1 0

第 三 節 13:20 14:50 |

第 四 節 15:30 16:20 | 中國文學系碩士班

(專業科目及語文 測驗考試時間均為 90 分鐘)

中國文學史 語言文字學

中國思想史 語文測驗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碩

士班 英國文學 美國文學 英文作文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英

語教學碩士班 語言學概論 英語教學 英文作文

歷史學系碩士班

(專業科目考試時 間均為90 分鐘)

中國通史 世界通史 史 學 方 法 與 史 學

理論 中英文文獻翻譯

哲學系碩士班 初階邏輯 英文

語 言 學 研 究 所 碩

士班 語言學概論 語言分析 英文

台 灣 文 學 研 究 所

碩士班 中國文學史 台灣文學史 英文

數學系碩士班 高等微積分 線性代數 數 學 系 應 用 數 學

碩士班 高等微積分 線性代數

數 學 系 統 計 科 學

碩士班 基礎數學 機率與統計

地 球 與 環 境 科 學 系地震學碩士班

․構造地質學

․微積分

(任選一科)

․普通物理學

․地球物理學

․應用數學

(任選一科)

地 球 與 環 境 科 學 系 應 用 地 球 物 理 與 環 境 科 學 碩 士 班

․普通地質學

․微積分

․環境科學

(任選一科)

․地球物理探勘

․普通物理學

․應用數學

(任選一科)

物理學系碩士班 普通物理 近代物理 化學暨生物化學系

碩士班 一般化學 物理分析化學 有機無機化學

生 命 科 學 系 分 子

生物碩士班 生物化學 分子生物學

生 命 科 學 系 生 物 ․細胞生物學

系 間 所 科

別 目

上 午 下 午 0

: 2 0

第 一 節 08:30

| 10:00

第 二 節 10:40

| 12:10

1 3

: 1 0

第 三 節 13:20

| 14:50

第 四 節 15:30

| 16:20 社 會 福 利 學 系 碩

士班

․經濟學

․社會學

․政治學

(任選一科)

社會福利政策

社會研究法

心理學系碩士班 認知心理學與

生理心理學 發展心理學與

社會心理學 心理統計學與

心理測驗學 心 理 學 系 臨 床 心

理學碩士班

(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時間均為 90 分鐘)

認知心理學與

生理心理學 發展心理學與

社會心理學 心理統計學與

心理測驗學 變態心理學與 臨床心理學

勞 工 關 係 學 系 碩 士班

․經濟學

․社會學

․政治學

․人力資源管理

(任選一科)

勞動法規與政策 英文

政 治 學 系 碩 士 班

國際關係組 政治學 國際政治

英文

比較政治組 政治學 比較政治

公共行政組 政治學 公共行政

傳 播 學 系 電 訊 傳

播碩士班 當代傳播問題 電訊傳播英文

戰 略 暨 國 際 事 務 研究所碩士班

․公共政策

․管理學

․社會學

․政治學

(任選一科)

國際關係 英文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碩

士班 數學 軟體設計 計算機系統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電磁晶片組 電磁學

․電子學

․ 線 性 代 數 與 微 分方程

(任選一科)

信號與媒體通 訊組

․通訊原理

․計算機組織

․訊號與系統

(任選一科)

線性代數與機率

計算機、機電

工程組 計算機組織

․ 線 性 代 數 與 微 分方程

․電子學

․資料結構

(任選一科)

晶片系統組 計算機組織 電子學

系 間 所 科

別 目

上 午 下 午 0

: 2 0

第 一 節 08:30 10:00 |

第 二 節 10:40 12:10 |

1 3

: 1 0

第 三 節 13:20 14:50 |

第 四 節 15:30

| 16:20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甲組

工程數學 應用力學

材料力學

乙組 工程數學 ․動力學

․電子學

(任選一科) 自動控制

丙組 工程數學 熱力學 流體力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碩

士班 工程數學 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化 工 熱 力 學 與

化工動力學 通

訊 工 程 學 系 碩 士班

通訊系統組 通訊原理 線性代數與機率

網路通訊甲組 ․通訊原理

․電腦網路

(任選一科) 線性代數與機率 網路通訊乙組 計算機組織與資料結構 線性代數與機率

光 機 電 整 合 工 程

研究所 工程數學

․近代物理

․電子學

․應用力學

(任選一科)

․電磁學

․半導體元件物理

․自動控制

(任選一科)

經 濟 學 系 國 際 經

濟學碩士班 個體經濟學 總體經濟學 統計學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碩

士班 財務管理 經濟學 統計學

企業管 理學系碩士班

甲組 管理學 經濟學

英文

乙組 管理學 微積分

丙組 管理學 心理學

丁組 管理學 統計學

戊組 管理學 管理科學(作業研究)

會計與資訊科 技學系碩士班

會計組 中級會計學 成本及管理會計學 商學英文

資訊組 計算機概論 管理資訊系統 商學英文

資訊管理學系 碩士班

甲組 計算機概論 管理資訊系統 統計學

乙組 計算機概論 資料結構 資料庫 英文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行

銷管理碩士班 行銷學 英文

系 間 所 科

別 目

上 午 下 午 0

: 2 0

第 一 節 08:30

| 10:00

第 二 節 10:40

| 12:10

1 3

: 1 0

第 三 節 13:20

| 14:50

第 四 節 15:30

| 16:20 資訊管理學系醫

療資訊管理碩士 班

․計算機概論

․管理學

․醫務管理

(任選一科)

統計學 英文

法 律 學 系 碩 士 班

民商法組 民法 商事法 民事訴訟法

刑事法組 刑法 刑事訴訟法 憲法

公法組 民法 行政法 憲法

勞 動 法 與 社

會法組 勞動法 社會法

國際法組 民法 國際公法 國際私法

基礎法學組 法理學 法律社會學-法律與

社會 法學方法

財經法律學系碩

士班 民法 商事法 行政法總論

成人及繼續教育

學系碩士班 成人教育

教育學研究所碩

士班 教育學理論基礎 教育行政學 英文

犯罪防治學系碩士 班

(專業科目考試時 間均為 90 分鐘)

犯罪學 社會學 心理學 刑法總則

運動競 技學系 運動與 休閒教 育碩士 班

運動科學組 運動心理學 運動生物力學 運動生理學

英文 運動休閒組 運動教育學 運動與休閒管理學 運 動 休 閒 與 健

康促進 課程研究所碩士

班 教育學 課程與教學

成人及繼續教育 學系高齡者教育碩 士班

高齡教育

(四)考生應試前,務請詳閱本校「入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請參閱附錄二), 以維護考生權益。

(五)考生應試時,務請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或以有效期限內之護 照、居留證、駕照,或附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正本代替),以備查驗,其餘證 件概不受理。若經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不准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考生除必要之書寫文具外,不得攜帶書籍、具有儲存程式功能之計算器、具有通 訊、記憶功能或其他有礙試場安寧、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物品入場;計時器之 鬧鈴功能須關閉;有關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須先報備並經檢查方可使用。

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並得視其使用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考生攜帶之計算器,以具有+、-、×、÷、﹪、√、Μ、三角函數、對數、指數 等功能(不具儲存程式功能Non-Programmable)者為限。

(七)初試成績通知單於100 年 3 月 30 日前寄出,須複試之系所同時以掛號專函通知參 加複試考生依指定時間、地點至系所參加複試。

◎參加複試考生名單可上網查詢,查詢網址:http://www.exam.ccu.edu.tw/「碩士 班考試」→「重要公告」項下點選「參加複試考生名單」。

(八)筆試成績複查辦法:

1.請於 100 年 4 月 1 日下午 5 時前至招生系統 http://www.exam.ccu.edu.tw/選擇

「碩士班考試」Æ「其他服務」項下點選「筆試成績複查申請」進行登錄,並 依系統所產生之繳費帳號繳費(複查費每科50 元),逾期恕不受理。筆試成績 複查申請表可自行列印留存無須寄回。

2.筆試成績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且以複查筆試試卷卷面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

不得要求察看或影印試卷,亦不得申請重新閱卷及複查閱卷標準;審查成績及 口試成績不受理複查。

3.複查結果本校將於 100 年 4 月 6 日前書面通知(以掛號郵寄)申請複查考生。

4.複查結果若因增減分數而錄取情形有異動者,考生不得提出異議。

十一、複試(口試):

(一)時間:100 年 4 月 8 日至 4 月 10 日(確切日期、地點以各系所正式通知為準)。

(二)地點:各系所指定之複試(口試)地點。

(三)參加複試考生須依系所規定日期應試,並攜帶系所複試通知及「國民身分證」

正本(或以有效期限內之護照、居留證、駕照,或附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 正本代替),以備查驗,其餘證件概不受理。若經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 不准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二、成績計算方式:

(一)初試(筆試)成績:

1.專業科目成績:依各學系(所)採計之各科原得分之和除以科目數按其佔總成 績比例計算,或各科原得分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成績核計過程小數不予 去除)。

2.共同科目成績:依原得分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成績核計過程小數不予去除)。

(二)複試(口試)成績:依原得分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取至小數第二位,小數 第三位以後四捨五入。

(三)初試(筆試)成績與複試(口試)成績之和即為總成績。

十三、錄取:

(一)本校100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備取遞補作業截止日(100 年 1 月 31 日)後各系所 仍有缺額時,其缺額得併入本考試該系所招生名額內。

(二)本校招生委員會應於放榜前審定各系所(組)一般生與在職生之最低錄取標準,總 成績達錄取標準以上,在招生名額內為正取生,其餘為備取生。總成績未達錄 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

(三)總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之考生人數未達招生名額時,得不足額錄取。

(四)正取生放棄錄取資格,其缺額得以備取生遞補到原核定招生名額數為止;正取 生或備取生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相同時,則依簡章規定同分參酌方式 決定錄取順序,若經同分參酌後仍同名次,則增額錄取並報教育部核備。

(五)在職生之最低錄取標準不論考試科目相同與否,得與一般生不同。

(六)考生成績如有任何一科零分(缺考以零分計)或不予計分,即使總成績達到最 低錄取標準,亦不予錄取。

(七)同系所各組或同系所之一般生及在職生之招生名額,於該系所(組)錄取不足額 時,得依招生委員會決議流用之。

(八)放榜後備取生遞補作業最後截止日前,同系所各組或同系所之一般生及在職生 之招生名額遇有缺額時,其流用原則由該系所招生委員會決定之。

(九)應屆畢業研究生重行報考本校碩士班而錄取者,依「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 法」規定,不得申請緩徵。

十四、榜示:

(一)榜示日期:

1.初試(筆試):預定 100 年 3 月 30 日。

2.複試(口試):預定 100 年 4 月 22 日。

(二)公布方式:錄取生除以掛號信函寄發通知,並以下列方式公布 1.公告於本校行政大樓教務處公告欄。

2.本校招生系統網址 http://www.exam.ccu.edu.tw/「碩士班考試」→「重要公告」

項下點選「初(或複)試榜單」。

(三)考生之成績通知單一律以平信寄發,請自行妥善保存,遺失不得申請補發或要 求任何證明。

(四)考生可依網路報名時自行設定之密碼上網查詢初(或複)試成績,查詢網址為 http://www.exam.ccu.edu.tw/「碩士班考試」→「其他服務」項下點選「初(或

在文檔中 100 學年度 碩士班招生簡章 (頁 8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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