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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形成長曲線及網格圖之繪製

地貌並不如圖片中看起來帄滑,而是碎形,從微觀的尺度觀察時較容易出 現相對劇烈的高差變動,尺度放大時,高差並不會成線性函數增加,變動情形 趨於緩和。將地貌分割的太細碎將使得計算繁瑣,邊際效益遞減,作為研究單 位較不具意義;而面積過大時土地內同質性不足,作為單位面積則無法有效判 斷該地的適用類型。因此利用地形成長曲線推之削峰面存在之情形,求出該地 準帄原化之趨勢,以決定研究單位面積的大小。

(一)地形成長曲線之繪製:

以某山頂為中心,描繪不同半徑之同心圓,各圓內最低點與中心點之高 差,即起伏量,繼而以圓面積為橫軸,起伏量為縱軸,點繪之,即為地形成長曲 線。

(二)網格大小之決定:

當地形生長達某一界限時,起伏量的增加隨著同心圓面積增大變得緩和,

理論上於成長曲線中出現一明顯折曲點(如圖二),此折曲點所對應之面積取其根 號值即為網格邊長,單位面積亦由是決定。

(三)描繪網格圖:

在研究區域中,以最高點為中心,繪製邊長為 l 之網格圖,單位面積即為 地形成長曲線之折曲點,予以涵蓋整個研究區域。地形成長曲線的尾端若出現不 規則起伏,並不影響折曲點判斷。這是由於外圍遇到建物,或有突然的地形起伏 所造成(黃以方,2003),並已在折曲點的外側,超過最適網格大小。

圖三、地形成長曲線意示

二、訂定土地條件(L)及土地利用(U)的評估點

持植生覆蓋。各國可做為宜農牧地之最大坡度,在美國與南非是 12%、菲律賓 25%、以色列 35%、韓國 40%、日本 57.7%(陳信雄,1996)。相較之下,台灣 限制在 55%已是世界各開發國家中,限制利用坡度較陡的。台灣的山坡地並不穩

變化,受到氣象條件以及週邊土塊之風化程度,與地質、地形、植生等因子影響

災害分級 級序

土地利

表八、土地利用評估表(U)

種商業區、第四種商業區;(3)工業區;(4)行政區;(5)文教區;(6)倉庫區;(7)風

等級 土地利用型態

各網格的分數,並繪製成圖。

(三)求算各網格內之土地利用評估值

套配航照圖、彩色正射影像圖,求算各網格內各種土地利用的分布面積,

以網格中面積最大的土地利用型態代表該網格之土地利用型,若有兩種利用型態 的分布面積相當,則以較高土地利用程度的型態作為代表。再由土地利用評估表 (U)找出相對應之土地利用評估值。

(四)以上述方法求得之土地條件 L 及 U 值,求算出 U/L ratio 予以評 估。檢視超限利用地區,與評估分數的合理性,並探討土地條件運用於土地利用 評估的適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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