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 国际倡议和贡献 18
4. 反恐方面的主要努力
沙特王国在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关于反恐的安全和知识战略),实行财政限制 以及保护和增进人权,以维护安全和处理恐怖主义问题方面发挥了有效和颇有影 响的作用。这些措施有:
在国际层面:
• 批准了所有 16 个国际反恐公约,还批准了一些区域公约以及与一些国 家签署的双边安全协议,其中包括:
• 《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某些其他行为的公约》(东京,1963 年);
• 《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海牙,1970 年);
• 《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动的公约》(蒙特利尔,
1971年);
• 《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 约》(纽约,1973 年);
• 《反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纽约,1979 年);
•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纽约,1999 年);
• 《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纽约,1997 年);
• 《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纽约,2005 年);
•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维也纳,1980 年);
• 《伊斯兰会议组织打击恐怖主义公约》,1999 年;
• 《阿拉伯制止恐怖主义公约》,1998 年;
•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理事会关于打击恐怖主义的公约》,2004 年;
• 执行安全理事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通过的决议以及关于打击 恐怖主义和资助恐怖主义的决议,包括对安全理事会关于基地组织及 所涉个人和实体的第 1267(1999)和 1989(2011)号决议所设委员会综合名 单所列的个人或实体实行资产冻结、旅行禁止和武器禁运;
• 在反恐方面与各国和国际组织,特别是与联合国有关委员会开展合 作,促进在处理恐怖主义方面的国际努力,在当地、区域和国际各层 面利用并交流各种专门知识和研究成果;
• 建立专门的委员会,以接收,研究国家和有关国际机构向沙特王国转 交的请求,并就此采取必要的行动;
• 建立与国际组织、国际机构和国家进行协调的通信渠道,以便通过外 交部在打击恐怖主义和资助恐怖主义的领域开展合作;
• 举办和参加反恐方面的全球和区域会议及研讨会,展示沙特王国在打 击恐怖主义方面的经验,并利用其他国家的经验。
在国家层面:
• 促进安全和非安全机构在处理恐怖主义方面的合作与协调;
• 根据伊斯兰教法、沙特王国各项法律的规定及其在该领域的国际、区 域和双边义务,大力处理并追捕恐怖主义罪犯,采取法律和司法措 施;
• 根据沙特王国 1981 年颁布并于 2005 年修订的《武器和弹药法》,严 格限制武器、弹药、材料和零部件的制造、进口、出售、拥有、传播
和购置。该法制定了关于携带单项武器的规则,阐述了这样做的程序 和条件,规定了对违反这些规则的任何人实行的惩戒措施;
• 加紧边境管制,以防止渗透和走私,因为从恐怖集团手中缴获的武器 和爆炸物大多是从其他国家走私到沙特王国的,因此必须实行更严格 的边境管制程序,提供必要的辅助人员和设备,实施《边境安全 法》,并对违反该法规定的人实施执行条例;
• 处理与恐怖分子冲突后的后果,如意外打死无辜者和损坏财产,并采 取必要行动,包括向参与打击恐怖主义时被杀害或受伤的安全人员家 属发放津贴;
• 向恐怖主义案件中的被拘留者、他们的家属以及以前的被拘留者提供 人道主义和社会服务,这在纠正思想和行为方面发挥了作用,截止 2009年年中,总共投入了 326,936,927 里亚尔;
• 对爆炸物制造中使用的化学物质实行严格的限制,只有经过化学和安 全专家对申请作研究,明确其用途后才允许进口,并对违反其规定的 任何人实行《爆炸物和烟火具法》;
• 颁布《网络空间罪和电子交易法》,以实现网络安全,保护公共利 益、公共伦理和体面;
• 对携带现金、可兑换单证或贵金属,凡价值超过 60,000 里亚尔或相当 于 16,000 美元的,实施要求他们申报的制度;
• 规范在国内开展工作的慈善协会的运作,这种协会有 498 个,目的是 防止它们被用于资助恐怖分子,并确保它们的人道主义作用不受到不 利的影响,特别是在境外资金的流动和转账方面;
• 禁止个人收取券证,予以限制在获得许可的实体;
• 教育公众,防止背离正道的思想,利用媒体实行解释恐怖主义的危险 的提高认识方案,其中包括传播与改变了想法的恐怖分子或煽动恐怖 主义的人的面谈,同时将反恐的科目纳入大学和学院的学习课程;
• 建立一个成为咨询委员会的委员会,以便与恐怖主义思想作斗争,用 其他思想予以抵制,并在学者、有影响力的思想家、社会工作者、心 理学家的协助下揭示其不确定性;同时实行一个照顾方案,该方案由 穆罕默德·本·纳伊夫咨询和照料中心管理,目的是使即将完成刑期 的囚犯得到康复,向他们提供指导,引导他们作对自己好的事情,努 力达到他们的心理稳定,使他们能够从监狱的阴影中走出来,具备建 设性的态度,而不是毁灭性的态度;
• 为最后获释的被拘留者实行了一个照料后方案,该方案包括向这些人 提供人道主义和社会服务,与其家庭和亲戚交流,并访问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