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漢輔臣贊注〉:「建興八年,……,進封高陽鄉侯,遷左將軍。十二年,……,督漢中,
車騎將軍,假節,領雍州刺史,進封濟陽侯。十五年卒。」(45/1083)
〈李嚴傳〉注引建興九年免李平公文,時吳壹為「左將軍領荊州刺史」。(40/1000)
建興八年至十二年領荊州刺史,十二年至十五年領雍州刺史。
9、補:馬超領涼州
〈馬超傳〉:「章武元年,遷驃騎將軍,領涼州牧。……。二年卒。」〈36/946-947〉
10、補:姜維領涼州
〈姜維傳〉:「(延熙)六年,遷鎮西大將軍,領涼州刺史。十年,遷衛將軍,與大將軍費禕共 錄尚書事。……。十六年春,禕卒。」(44/1064)
延熙六年領,十六年費禕卒後,維未領益州刺史,是否仍領涼州刺史,難以確知?
蜀制,益州員職有:
(一)、治中從事:
1、 潘濬
〈季漢輔臣贊注〉:「先主入蜀,以為荊州治中,典留州事。」(45/1090)
《吳書.潘濬傳》注引〈江表傳〉,建安二十四年關羽覆敗,濬降孫權。(61/1397)
建安十六年至二十四年濬為荊州治中,非益州員職,不應置此。
2、 楊洪
〈楊洪傳〉:建安二十二年,「時蜀郡太守法正從先主北行,亮於是表洪領蜀郡太守,眾事皆 辦,遂使即真。頃之,轉為益州治中從事。……。建興元年賜爵關內侯,復為蜀郡太守、忠 節將軍,後為越騎校尉,領郡如故。」(41/1013)
〈先主傳〉:建安二十五年羣下勸先主即帝位,「治中從事楊洪」。(32/887)
建安二十五年由蜀郡太守轉,建興元年又由治中轉蜀郡太守加忠節將軍。
3、 彭羕
〈彭羕傳〉:「(璋時)羕仕州,不過書佐,……。成都既定,先主領益州牧,拔羕為治中從事。
羕起徒步,一朝處州人之上。……,左遷羕為江陽太守。」(40/995)
〈先賢士女總贊〉:「及先主入,自托龐統,為州右職。」(10 中/765)
建安十九年,後左遷江陽太守。
4、 文恭
建興三年亮南征前,廖立謂「(文)恭作治中無綱紀」。(〈廖立傳〉40/997)
〈先賢士女總贊〉:「以才幹為牧亮治中從事、丞相參軍」。(10 下/824)
建興初,三年轉丞相參軍,參後治中李邵條。
5、 張裔
〈張裔傳〉:「既至蜀,丞相亮以為參軍,署府事,又領益州治中從事。亮出駐漢中,裔以射 聲校尉領留府長史。」(41/1012)
張裔由吳還蜀當在建興二或三年,其為治中在李邵之後,參後治中李邵條。
建興三年,五年遷留府長史。
6、 黃權
〈黃權傳〉:「先主假權偏將軍,……以權為護軍……。先主為漢中王,猶領益州牧,以權為 治中從事。及稱尊號,將東伐吳,……,以權為鎮北將軍。」(43/1043-44)
〈先主傳〉:建安二十五年羣下勸先主即帝位,「偏將軍張裔、黃權」、「治中從事楊洪」。(32/887)
權為護軍蓋僅任務分派(迎張魯),事畢仍為偏將軍,其任治中從事當在楊洪之前,然不久任。
建安二十四年由偏將軍轉,不久又由治中轉偏將軍。
7、 馬忠
〈馬忠傳〉:「(建興)三年,亮入南,拜忠牂牁太守。……。八年,召為丞相參軍,副長史蔣 琬署留府事,又領州治中從事。明年,亮出祁山,忠詣亮所,經營戎事。」(43/1048)
建興八年由牂牁太守遷,九年轉驃騎將軍李平參軍,參中都護李平條。
8、補:李邵
〈季漢輔臣贊注〉:「先主定蜀後,為州書佐、部從事。建興元年,丞相亮辟為西曹掾。亮南 征,留邵為治中從事,是歲卒。」(45/1086)
建興三年亮南征前,丞相掾李邵與蔣琬訪廖立,時文恭為治中從事。(〈廖立傳〉40/997)
建興三年由丞相掾轉,繼文恭為治中,同年卒。
9、補:楊戲
〈楊戲傳〉:「亮卒,為尚書右選部郎,刺史蔣琬請為治中從事史。琬以大將軍開府,又辟為 東曹掾。」(45/1077)
建興十二年由尚書右選部郎轉,延熙元年遷大將軍東曹掾,參大司馬東曹掾楊戲條。
附:鐔承
前述,彭羕為治中從事,〈先賢士女總贊〉稱:「為州右職」。但「州右職」又未必即為「治中」。
〈先賢士女總贊〉:王甫「自綿竹令為州右職。」(10 中/763)〈季漢輔臣贊注〉則稱:「為綿 竹令,還為荊州議曹從事。」(45/1086)此處之「州右職」為議曹從事,並非治中。
〈先賢士女總贊〉:鐔承「歷郡守,州右職,為少府、太常。時費、姜秉政。」(10 中/763)
此處之「州右職」未知何職?附錄於此。
(二)、別駕從事:(趙筰、秦宓、李恢、馬勳、李朝、汝超、王謀)
1、趙筰
〈先主傳〉作「趙莋」,建安二十五年,上先主即帝位時,「益州別駕從事趙莋。」(32/887)
〈劉二牧志〉作「趙筰」,「(建安十九年)巴郡太守巴西趙筰拒守,(張)飛攻破之,獲將軍 嚴顏。」(5/499)
建安二十五年。
2、秦宓
〈秦宓傳〉:「益州辟宓為從事祭酒。……。建興二年,丞相亮領益州牧,選宓為別駕,尋拜 左中郎將、長水校尉。」(38/976)
建興二年,旋遷左中郎將。
3、李恢
〈李恢傳〉:「成都既定,先主領益州牧,以恢為功曹書佐、主簿。後為亡虜所誣,引恢謀反,
有司執送,先主明其不然,更遷恢為別駕從事。章武元年,……,遂以恢為庲降都督,使持 節,領交州刺史。」(43/1045)
〈南中志〉:「(鄧)方亡,先主問代于治中從事建寧李恢,……,先主遂用恢為都督。」(任 4/240 劉 4/350)
一作「別駕」,一作「治中」。
建安末由州主簿遷,應在趙莋之後,章武元年或二年遷庲降都督。
4、馬勳
〈季漢輔臣贊注〉:「劉璋時為州書佐,先主定蜀,辟為左將軍屬,後轉州別駕從事,卒。」
(45/1086-1087)
〈士女目錄〉:「別駕從事馬勳,字盛衡。」(12/932)
〈劉後主志〉:建興二年,「巴西馬勳為掾」。任乃強引〈季漢輔臣贊注〉:馬齊,「建興中,從 事丞相掾。」以為「馬勳」當作「馬齊」,齊亦巴西人(任 7/388)。
劉琳依舊刊未改(7/547)。 建安末由左將軍屬轉。
5、李朝
〈季漢輔臣贊注〉:「郡功曹,舉孝廉,臨邛令,入為別駕從事。隨先主東征吳,章武二年卒 於永安。」(45/1088)
〈先賢士女總贊〉:「先主領牧,朝為別駕。羣下上先主為漢中王,其文朝所造也。」(10 中 /763)
〈季漢輔臣贊注〉僅「注疏本末於其辭下,可以觕知其髣髴云爾。」(45/1079)先主稱王、
稱帝後,當另有遷轉。
建安二十四年先主稱王前。
6、汝超
景耀六年,後主降。〈後主傳〉注引王隱《蜀記》曰:「禪又遣太常張峻、益州別駕汝超受節 度。」(33/901)
景耀六年。
7、王謀
〈季漢輔臣贊注〉:「劉璋時為巴郡太守,還為州治中從事。先主定益州,領牧,以為別駕。
先主為漢中王,用……謀為少府。」(45/1082)
依文義其任似自建安十九年至二十四年先主為漢中王時,但馬勳、李朝任別駕亦在二十四年 之前,王謀在別駕與少府之間當猶有遷轉。
建安十九年時為別駕。
8、補:王甫
〈士女目錄〉:「別駕從事王甫,字國山。」(12/940)
〈季漢輔臣贊注〉:「為綿竹令,還為荊州議曹從事。隨先主征吳,……,遇害。」(45/1086)
兩說稍異,〈季漢輔臣贊注〉僅及議曹從事,〈士女目錄〉則至別駕從事。
章武年間。
上列別駕八人,秦宓為建興初州牧諸葛亮所辟,汝超為景耀末。餘六人俱在先主世,依序應 是王謀、馬勳、李朝、趙莋、李恢、王甫。
(三)、功曹從事:(楊洪、五梁、李恢、姚伷)
嚴耕望:「漢世,州置功曹書佐,主選用。魏無考。而《蜀志.李恢傳》:『先主領益州牧,以 恢為功曹書佐,主簿。』又〈楊戲傳季漢輔臣贊〉,姚伷,『先主定益州後,為功曹書佐。』
則蜀漢當亦承漢置也。」又,「是魏、晉州吏分職諸曹……,從事為曹長,書佐蓋佐從事者。」
(《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乙部.魏晉南北朝地方行政制》上冊,頁 140、142。)
1、楊洪
〈楊洪傳〉:「先主定蜀,太守李嚴命為功曹。……。為蜀部從事。」(41/1013)
楊洪為犍為郡功曹非益州功曹,不應置此。
2、五梁
〈杜微傳〉:「建興二年,丞相亮領益州牧,選迎皆妙簡舊德,以……五梁為功曹,……,以 儒學節操稱。從議郎遷諫議大夫。」(42/1019-20)
建興二年功曹從事,不久,遷議郎。
3、李恢
〈李恢傳〉:「成都既定,先主領益州牧,以恢為功曹書佐、主簿。」(43/1045)
建安末為功曹書佐,轉主簿。
4、姚伷
〈季漢輔臣贊注〉:「先主定益州後,為功曹書佐。建興元年,為廣漢太守。」(45/1087)
建安末為功曹書佐。
(四)、議曹從事:(杜瓊)
1、杜瓊
〈杜瓊傳〉:「劉璋時辟為從事。先主定益州,領牧,以瓊為議曹從事。後主踐阼,拜諫議大 夫。」(42/1021)
〈先主傳〉:建安二十五年羣下勸先主稱帝時,瓊為「議曹從事」。(32/887)
建安十九年,建興元年遷諫議大夫。
附錄:王甫
〈季漢輔臣贊注〉:「為綿竹令,還為荊州議曹從事。隨先主征吳,……,遇害。」(45/1086)
甫,廣漢郪人,益州人士而任荊州從事,不符地方僚佐任用慣例,「荊州」或為「益州」之誤,
附錄於此。
(五)、勸學從事:(張爽、尹默、譙周)
1、張爽
〈先主傳〉:建安二十五年羣下勸先主稱帝時,益州府屬有「勸學從事張爽、尹默、譙周。」
(32/887)
建安二十五年時。
2、尹默
〈尹默傳〉:「先主定益州,領牧,以為勸學從事。及(章武元年)立太子,以默為僕,以左 氏傳授後主。」(42/1026)
建安十九年為勸學從事,章武元年遷太子僕。
3、譙周
〈先主傳〉:建安二十五年羣下勸先主稱帝時,益州府屬有「勸學從事張爽、尹默、譙周。」
(32/887)
《三國志集解.先主傳》盧弼集解引何焯、趙一清、沈家本、錢儀吉諸家,皆以為譙周此時 年望不當為勸學從事。(32/31b)
〈譙周傳〉:「建興中,丞相亮領益州牧,命周為勸學從事。亮卒於敵庭,即便奔赴,尋有詔 書禁斷,惟周以速行得達。大將軍蔣琬領刺史,徙為典學從事,總州之學者。後主立太子,
以周為僕,轉家令。」(42/1027)裴松之注引《蜀記》曰:「周初見亮,左右皆笑。既出,有 司請推笑者,亮曰:『孤尚不能忍,況左右乎!』」(42/1027)如建安二十五年,周已為勸學 從事,亮當識周,何來建興中《蜀記》所載之事。諸家所疑是。
周為勸學從事當在建興中亮領牧時,建興十二年刺史蔣琬辟為典學從事。
(六)、典學從事:(譙周)
1、譙周
建興十二年,延熙元年遷太子僕,參上。
(七)、部郡從事:
建安二十六年〈黃龍甘露碑〉有「益州部蜀郡從事史臣(姓名闕)、益州部(闕二字)從事
史(下闕)、益州部(闕二字)從事史(闕)義校尉臣(姓名闕)、益州部巴西從事史(闕)
信校尉臣李(闕)、益州部梓潼從事史忠節中郎將臣(姓名闕)、益州部牂柯從事史臣(姓名 闕)、益州部永昌從事史(闕二字)校尉臣(姓名闕)、益州部(闕)山從(下闕,又闕五字)
從事史臣(姓名闕,又闕六字)。」
其可確知者有部蜀郡、巴西、梓潼、牂柯、永昌,另一可辨者當是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