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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在 Zollikoner Seminare 中可說是以自己和佛洛伊德的差異 為出發點,展開其對自然科學影響下的心理與精神醫學之批判,並將 之 回 歸 到 現 象 學 的 基 本 態 度 去 。 海 氏 與 佛 氏 根 本 上 以 此 有 分 析 (daseinsanalytisch) 與心理動力 (psychodynamisch) 的不同方式對人

做觀察,後者預設了以綿密之力與力間的因果關連來說明心理所發生 的跡象,人根本上也成了一個以因果律可說明 (erklärbar) 的對象 (Heidegger: 1994, 7-8)。在此我們雖不能對二者做一更廣泛的討論12, 但欲從本文主題 – 存有之剝奪與復原 - 的觀點來看二者間的差 異,以顯示精神疾病療癒的可能條件。並以此為據,舉出國內已注意 或已落實這種療癒可能性的一些例子。

我們將疾病與療癒視為存有之剝奪與復原,即在以存有論立場將 病症作為現象 – 即顯示自身的病症 - 呈現出來,故對於心理發生的 跡象就不能對象化,以認識論的立場去面對它們。簡單來說,佛洛伊 德以自我 (ego) 作為維持動力平衡的機制中心,就是將心理與人當作 被認知的對象,更何況以自然科學之因果模式為預設對其認知;它已 失去了以存有論立場來讓它顯示自身的自體 (self) 面貌,此自體可以 說即是在存有論狀態下運作的我。前面強調不論亞里斯多德與海德格 皆將運作的我或自體視為具機體性的自然生命,人處於健康狀態時,

固然是其生命本質的實現,但當罹患疾病時,其實現的本質被剝奪而 轉為潛在的,療癒即是潛在本質的再復原成為現實的。海德格將這種 自體 self 原初地視為寓居於世的此有,從前面環繞著現象、真理、死 亡、科技等課題的討論,我們也可體會到人如何可本真地實現其本 質。本質無非是讓人之所以為人的人之存有,這就是此有;而規定此 有的卻是存有本身,存有的開顯於此有是促成此有本真性的條件,這 個開顯不過是原先已潛在的復原而已。

12 進一步參考 R. Askay: Heidegger’s Philosophy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Psychology, Freud, and Existential Psychoanalysis. Translators’ Afterwords for Zollikon Seminars (eng.

Translated by Fr. Mayr and R. Askay),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

301-315.

實際上就精神病患來說,其存有潛在深藏,而潛在的存有常具體 表現在譬如病患所體驗的時間與空間性裡,它們就與存有實現在正常 人之上,所具體化的時間與空間體驗有所不同。時間與空間之所以被 海德格以存在性徵 (Existenzialien) 來表之,就是將時空感的心理跡 象就其自身來呈現13,它是屬於運作或寓居於世之自體 self 本身的。

相反的若將之視為被認知的對象,那麼精神病患心理跡象永遠不能被 掌握到,該自體時空性扭曲成了被對象化的範疇 (categories),精神病 患這個人也永遠不能被掌握。我們注意到讓病患自身呈現其自體性,

而非強調認知主體之去認知疾患,就像前述對於科技的問題不只以人 的角度來界定,更要放在真理的自化來看一樣。這也讓我們去審思:

是否面對著疾患,也如同對面對科技問題之以藝術作為人結合真理自 化的方式,讓被剝奪的在存有論層次上得到復原?

最近在東華大學舉辦之第一屆「臺灣本土心理治療」學術研討會 (2003, 4. 5/6),即有台中清海醫院的李清發與台大醫院的李宇宙兩位 精神科醫師,在其論文中直接涉及了對於佛洛伊德自我 ego 心理學的 批判,以及強調出了 H. Kohut 的自體 self 心理學。前者李清發以〈心 理領域:本土詞語的準備〉為題,而試將諸如西方 ego 與 self 之概念,

移植到本土《成唯識論述記》中的「我所」與「我體」二概念的語境 裡。後者李宇宙則以〈從經驗自體到敘事自體〉為題,而重揭「敘事 作為一種治療」之意涵,但他也感於實驗醫學與科技醫學促使敘述性 對話能力喪失了。他們二者皆注意到精神病患自體呈現之重要,這是 我們所認為的以存有論立場來面對病患之一面;而惟如何去療癒,如

13 這裡將心理跡象視為一具本質性的心理的跡象,而如何讓它自身呈現是接著的問 題。我們可以對照胡塞爾企圖建立現象學心理學,且有學者探討海德格式的心理學。

心理學概念本身即有歧義,當然這裡所指的絕非受近代科學影響的心理學。

何達到敘事之作為一種治療,是否他們正 (應) 以人為的「藝術」醫 學結合著機體自然生命的復原過程呢?

任職於玉里榮民醫院社會工作師的黃璦齡 (2000),長期觀察與從 事著讓精神病患復原的工作。首先在觀察之前,她定位工作人員與病 患都為個別行動主體 (110),根本上就是要將二者置於非彼此被認知 的對象性裡,而還原到在存有論狀態運作的自體本身。如是她理解到 患者常有內在世界所感知的「體驗」 – 譬如幻覺,它區分於需伴有 外在客觀事實的「經驗」,她稱該體驗為「擬象真實」(112)。妄想症 患者即常期以來相信自己的擬象真實性。惟她觀察到在玉里有更多的 精神分裂患者,他 (她) 們在病情穩定時可以區別在自己內在世界 外,還有常規社會世界的存在。而也因為這種區分能力,讓患者經歷 了精神世界的分裂。(115)

這種病情穩定的「恢復」時候,讓病患有自我的覺知或所謂的「病 識感」。黃璦齡即利用患者可區別常規世界與自己內在世界的能力,

「在常規世界與擬象真實之間,重新撐起病患的生活結構」。她觀察 到在此兩個世界中,患者分別有「殘餘症狀」與「殘餘功能」,其所 致力於患者「支持性就業」的治療方式,就是「扣緊殘餘功能的概念,

讓病患透過身體的勞動,在工作中建立自身的價值感,學習自我控 制」,工作者試圖「在病患的殘餘症狀跟工作生活中,重心黏貼出一 個生活的形貌」。(118)

因而「重建病患生活結構」成了黃璦齡致力於患者復原的具體工 作,除了支持性就業外,「結構化的團體」活動為重要的行動策略。

她觀察到發病中病患時空常混淆或錯置,故而固定的生活作息是重建 病患生活結構中,策略性操作的首要工作 (119-123)。

在對國內精神病患以重建其生活結構為復原工作的大原則下,黃 璦齡提出讓患者循序漸進入三個治療性社區:醫院治療性社區化、玉 里鎮為治療性社區,以及全省性社區,此乃視患者殘餘能力的復原大 小,將其納入與社區結構互動頻率高低不等的生活形貌中,以去支持 與維持其生活秩序之穩定 (128-129)。

我們曾以海德格弟子漢娜鄂蘭的思想,來賦予黃璦齡所觀察與所 從事之工作背後的哲學意義14,其概要為鄂蘭將海德格之論存有在此 有上的開顯,轉化為建立在言談與理性溝通為主的行動生活 (vita activa),黃璦齡從開始對病患與工作者之定位為行動者主體,更應可 藉海氏與鄂蘭思想發展其內涵。今我們更從存有之剝奪與復原看疾患 與療癒,黃璦齡利用患者殘餘功能,使其以行動的角色置身於常規的 社會生活結構裡,她基本上正落實著我們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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