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最後,探討個體層次的流動變化,本研究將其分為層級、部門、性別、世代、

省籍等五部分,以政黨輪替做為區分的時間點,探討三個時期的流動率。必須說明 的是,本表格中個體變項的百分比,係以其所佔全體行政菁英的百分比作為計算。

因為考慮到如果不以全體行政菁英作為分母,那麼就看不出來新舊政府時期中,對 於各個體變項中行政菁英的任用,在數量上是否有其增減的變化。以下,由表九呈 現。

表九:行政菁英個體層次變項上的流動率

政黨輪替前 政黨輪替當年度 政黨輪替後

穩定率 內流率 離開率 新進率 穩定率 內流率 離開率 新進率 穩定率 內流率 離開率 新進率

層級 部長 59.7 15.7 16.1 11.0 6.7 6.7 82.2 57.8 67.6 9.0 13.9 7.6 政務次長 73.1 13.2 12.1 15.5 17.1 17.1 62.9 62.9 69.8 8.3 21.0 15.2 常務次長 77.0 11.9 8.9 6.6 77.8 11.1 11.1 8.3 68.2 7.8 12.2 4.4 事務主管 72.0 11.0 13.2 20.4 76.2 10.5 12.3 17.9 65.9 11.5 21.2 21.6 首長及政次(政務層級)

部門 財政經濟類 66.3 25.4 8.3 14.6 44.4 0.0 55.6 33.3 51.9 14.8 33.3 7.4 專業技術類 71.8 6.7 16.4 11.7 12.5 12.5 68.8 68.8 58.4 14.6 27.1 22.9 國家安全類 64.9 11.6 19.7 32.3 7.7 30.8 61.5 45.5 71.3 2.6 26.1 15.0 幕僚管理類 64.4 19.0 12.8 6.3 5.3 5.3 78.9 52.6 66.1 16.9 11.8 11.7 公共服務類 64.3 10.0 15.7 26.4 0.0 0.0 100.0 100.0 81.5 3.7 11.1 14.8 文化教育類 71.2 8.2 11.3 5.4 0.0 9.1 90.9 81.8 75.7 6.1 18.2 15.2 社會秩序類 40.0 25.0 15.0 10.0 20.0 20.0 60.0 42.9 90.5 4.8 4.8 4.8 性別* 男性 58.6 13.9 14.5 11.8 10.0 11.3 66.3 53.8 58.9 9.6 18.3 13.7

女性 6.5 0.7 0.0 1.0 1.3 0.0 7.5 6.3 9.6 0.8 1.2 0.4 世代* 第一世代 37.2 7.3 11.9 5.9 5.0 10.0 45.0 17.5 32.4 3.2 10.3 5.9

第二世代 26.7 7.3 2.0 5.3 6.3 1.3 27.5 36.3 32.5 6.8 8.4 6.7 第三世代 1.7 0.0 0.9 1.6 0.0 0.0 1.3 6.3 3.6 0.4 0.8 1.6 省籍* 本省人 32.4 9.1 13.5 17.6 7.8 7.8 39.0 51.9 61.4 9.5 13.2 10.0

政黨輪替前 政黨輪替當年度 政黨輪替後

穩定率 內流率 離開率 新進率 穩定率 內流率 離開率 新進率 穩定率 內流率 離開率 新進率

外省人 29.8 5.2 6.5 4.8 2.6 3.9 35.1 9.1 7.6 0.9 5.8 1.2 常次及事務主管(事務層級)

部門 財政經濟類 72.2 12.7 11.2 16.4 73.4 15.6 10.2 14.2 70.6 12.2 15.9 13.1 專業技術類 78.0 8.2 9.3 15.6 77.5 7.9 12.4 15.9 67.5 11.0 20.7 24.6 國家安全類 64.4 9.2 23.0 28.4 85.1 6.0 9.0 11.6 57.1 6.3 35.1 33.5 幕僚管理類 71.9 16.2 7.9 14.0 70.0 15.7 14.3 16.7 70.3 12.4 13.8 16.7 公共服務類 73.6 8.5 15.8 20.8 78.7 6.7 12.0 15.2 57.3 17.9 24.5 21.8 文化教育類 72.8 9.0 14.2 23.3 77.8 8.1 13.1 17.8 63.1 12.1 23.3 23.6 社會秩序類 68.9 14.3 12.7 22.5 69.8 12.7 17.5 33.3 70.9 8.6 18.8 17.9 性別* 男性 67.4 10.4 3.7 17.6 71.0 9.5 11.2 15.6 59.7 10.5 1.2 18.2 女性 5.0 0.6 0.9 1.9 5.3 1.0 1.0 1.8 6.4 1.2 1.3 2.6 世代* 第一世代 29.3 3.8 8.6 6.7 35.1 3.2 6.7 4.9 29.0 4.2 11.5 7.7

第二世代 34.6 6.1 3.7 10.2 37.1 6.5 4.3 10.4 34.4 6.8 8.4 11.1 第三世代 8.6 1.2 0.6 2.5 4.2 0.8 1.2 2.1 2.9 0.6 0.9 1.9

*打「*」代表個體變項占全體行政菁英的百分比

**表格中百分比為橫向讀取

資料來源:一九九五年至二○○三年之行政院暨各部會行處局署主管人員名錄

「層級」這個變項,進一步細分作部長、政次、常次、事務主管等四個部分討 論。輪替當年部長的穩定率為百分之六、政次為一成七、常務次長及事務主管為七 成多。可發現由部長、政務次長到事務菁英,穩定率呈現由低而高的走向。離開率 方面,部長高達八成多,其次為政次的六成二,常次及事務主管的比率皆為一成 多。雖然部長的離開率最高,然而新進率最高的卻是在政務次長,達六成;常次僅 百分之八;事務主管則有一成七的新進率。部長的流動並未如想像中來得大的原因 之一,在政權初步轉移之際,民進黨在組成各部會首長人事時,某些程度上傾向留 任舊政府時期菁英,以代表新政府的聯合內閣、全民政府精神,所以在最上層的政 務體系(部長)中,並不完全傾向任用新進人員。反而在政務次長的任命上,由於 受到媒體、在野黨以及民眾的直接關注較低,然而卻也是規劃、推動政務的重要層

級,故在此一層級中,得以晉用較大比例的新進人事。所以,基本上數據並不全然 支持假說 3-1:政黨輪替當年,層級愈高的行政菁英流動愈大。

比較新舊政府時期,可看出新政府執政後,各層級菁英的穩定率皆為六成;而 舊政府中部長的穩定率不及六成,其他三個層級的穩定率皆達七成以上。所以可以 推論新政府部長的人事穩定度較高,更換速度反而較國民黨時期慢;然而在其他三 個層級方面,新政府人事更換的速度較舊政府時期來得快。類似的情況出現在離開 率的比較,同樣在部長以外的三個層級中,新政府都有著較高的離開率。另外,一 個較有趣的情形是,舊政府各層級人員的內部流動率,總體皆有一成以上;而新政 府卻僅有事務主管的比例達一成。這說明了國民黨政權長期以來,有著相當比例由 同一群菁英把持著,而其透過內部的流動擔任著不同的職位;相較之下,由於新政 府係一新政權,所以這樣的情形並不明顯。是以,有關假說 3-6:比較新舊政府時 期,民進黨政府政、事務菁英的流動變化較國民黨時期來得大並不全然支持。

接著,討論「部門」這個變項。首先,檢視輪替當年政務菁英的流動率:在穩 定率方面,可替代性較低的部門中,財經類高達四成四、專技類達一成二、國安類 達百分之七;可替代性較高部門中,幕管類有百分之五,公服類、文教類皆為零,

但一特別的情況是社會秩序類的比率達二成26。據此,假說 3-2:輪替當年,可替 代性較低部門中,政務菁英的穩定率高於可替代性較高部門的政務菁英,並不全然 正確,但總體情況接近。就離開率而言,可替代性較低的部門為五至六成;而可替 代性較高的部門除了社秩類外,皆有七、八成以上的高度離開率;新進率的情況基 本上與上述二者相同。

接著,檢視新舊政府時期政務菁英的流動,發現新政府在可替代性較高的四個 類別中,穩定率皆較舊政府時期來得穩定;而可替代性較低的財經類、專技類的穩 定度,反而比舊政府時期來得低,原因可能與新政府亟欲在這幾個高專業部門中放 入其人事控制權、以及該時期對於經濟成長需求的訴求有關。這樣的情況與輪替當 年出現了迥然不同的結果,說明了新政府在這些可替代較低的部門中,一開始是採 穩定的策略、很高比例留用自舊政府時期的菁英;而之後則是逐漸地去汰換裡面的 成員,較大幅度更換組成人事。而在可替代性較高的部門中,雖然在輪替當年大幅 進行人事調動,但之後反而呈現較為穩定的狀況。在這之中,有一較為例外的情形

26 探討個案,發現該類別在輪替當年,僅含括三個類別(當時海巡署尚未設置為行政院所 屬一級機關),其中的中選會主委穩定,沒有流動,所以在輪替當年整體呈現略為穩

是國安類別,其穩定度反而較舊政府時期高,可能因為這些部門屬於政府安全、情 報系統,故新政府有動機將其掌控,使其更為穩定。有關前後兩個政府在離開率及 新進率的數據呈現,相同可用這樣的理由推論之。故支持假說 3-7:新舊政府時期 中,政務層級中人事更動的主要部門,與該時期環境系絡亟需改革、強化的部門有 關。

接著,關於事務菁英的流動探討,發現輪替當年,各類別的穩定度皆相當高,

達七八成以上比例,代表著行政中立的事務菁英穩定性極高。所以這個部分,本文 將焦點置於新舊政府時期的比較,從數據的呈現來推論新政府對於事務菁英的任 命,是否加入了一定程度的控制機制。從表格中可以發現,政黨輪替後各類別中事 務菁英的穩定度,除了社會秩序類有些微高於舊政府時期的比例外,其餘皆較低。

而且幾乎各類別的穩定度,甚至比輪替當年還要來得低。這是一個有趣的發現,代 表著新政府確實在事務菁英的任用、提拔中,加入了政治因素的考量。而這樣的現 象,並未受可替代性高低而有明顯的差異,而是在整個事務菁英系統中,皆出現了 類似的情形。

個體層次的「性別」部分,本研究著重探討,新政府對於女性晉用的比例,是 否較輪替前來得多27。輪替當年,女性政務菁英穩定率極低、離開率與新進率相對 較高;女性事務菁英的流動率,基本上穩定率高,和政務層級的情況不同。符合假 說 3-3:輪替當年,女性政務菁英的流動變化大,女性事務菁英則較不明顯。比較 新舊政府兩時期,發現女性政務菁英的穩定度從百分之六上升三個百分點,離開率 提升,新進率降低。相對於國民黨時期而言,從穩定率可推論新政府對於女性政務 菁英的任用確實有所提升。準此,支持假說 3-8:輪替前後兩時期的比較中,新政 府任用較多的女性政務菁英。有關女性事務菁英的流動率,在政黨輪替後,穩定率 上升,且新進率也有提高,所以可推論,民進黨時期任用女性事務菁英的比例較國 民黨政府時期來得高。

總結以上,無論政務或事務體系中,增加任命女性主管已是一股趨勢,只是在

定。

27 歷年度男∕女性行政菁英流動率的算法,係採男女菁英的人數加總後,再除以各自的流 動率而得。也就是說以總數做為分母,分子為(各自的流動率*男或女性人數)。故當部 門中男性人數較多、女性人數較少時比率差異就會較大。乃是由於本研究係在探討新舊 政府時期,任命女性行政菁英的比例是否有愈趨增加的走向,所以必須進行男女總數為 分母的除法,再比較女性人員在比率上是否有較男性增加任用的趨勢。

比例上仍屬微幅增加的階段,並不如一般媒體所給的印象那麼明顯。

「世代」部分,著重探討新政府在任用行政菁英時以哪個世代為主,以及年輕 世代菁英增加任命的趨勢為何28。政務層級部份,輪替當年,第一世代政務菁英的 離開率明顯大於新進率,出去多而進來的少,代表新政府對於年長人員之任命,呈 現大幅縮減的走向。第二個世代的離開率低於新進率,顯示民進黨政府在政務菁英 的任命上,以第二世代為主。最後,第三世代政務菁英的任命,也有增加的趨勢。

關於事務菁英世代人員的流動,輪替當年各世代事務菁英的穩定率反而較輪替前後 來得高。代表該層級人員受一定法律規範與保障,事務菁英不必隨政權的交替而下 台。另外,事務菁英並非完全以年資最高者為數最多,從表格可見各時期中,第二 世代事務菁英仍略占多數。以上,部分支持假說 3-4:輪替當年,在政務層級中,

新政府偏好任用第二世代人員,且增加年輕菁英的任用,故將減少任用年長人員;

新政府偏好任用第二世代人員,且增加年輕菁英的任用,故將減少任用年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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