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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憲政治之行,只俟其能反抗專制」

1907 年 10 月,梁啟超與蔣智由(1865-1929、徐佛蘇(1879-? 等人在日本東京成立政聞社,並創《政論》月刊為其機關報;他 們採取溫和路線,主張憲政改革與議會成立,一方面在朝內爭取

54 John Stuart Mill, On Liberty, p. 278. 譯文參見密爾著,程崇華譯,《論自由》(臺 北:唐山出版社,1986),頁89。

55 Richard Bellamy, Liberalism and Modern Society: A Historical Argument, p. 33.

自由的條件:晚清時期張君勱思想中的「人民程度」 105

-大員支持,另一方面則在廷外組織議會召開請願運動。當時張君 勱被視為政聞社中最具活力的成員,亦曾被梁啟超派回中國,進 行吸收社員的任務,並頗具成果。561907 年 11 月,為申論該社主 張,他在《新民叢報》發表了〈論今後民黨之進行〉一文。57從這 篇文章,可見張君勱雖仍支持君主立憲,但對於「人民程度」的 看法已與先前譯介彌爾著作時有所不同。

該文站在政聞社立場,主在闡揚不排斥滿族、以立憲為重、

改善國家機關效能等觀點;而全文論述裡,「國民」依然佔有舉足 輕重的地位,58被張君勱視為「近世列國立憲之原動力」。其曰:

近 世 列 國 立 憲 之 原 動 力 , 無 不 出 於 國 民 之 要 求 , 非 政 府 之 所 畀 與 , 故 國 民 之 能 力 增 一 度 , 則 政 府 之 壓 制 縮 一 度 , 遠 觀 歐 美 , 近 鑒 日 本 , 成 績 彰 彰 不 可 掩 , 吾 未 見 以 吾 國 今 日 之政府,獨能撐持此世界萬國所不能撐持之狂瀾焉。59 除了這段引文所呈現的國民能動力之外,張君勱並有「國民實際 所享受之權利,不視乎憲法之條文,而視其運用之能」一語,60再 次強調人民程度高低之於憲政成果的重要性。但是,當論及此時 朝野多所討論的具體立憲相關問題,即國會應該立時召開、抑或 延 緩 召 開 時 , 張 君 勱 改 變 了 他 原 本 的 論 述 策 略 ; 也 正 是 此 種 轉 變,拉開了他與彌爾之間的距離,並展現了近代中國知識分子談

56 Roger B. Jeans, Democracy and Socialism in Republican China: The Politics of Zhang Junmai (Carsun Chang), 1906-1941 (Lanham: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1997), pp. 14-15.

57 張 君 勱 , 〈 論 今 後 民 黨 之 進 行 〉 ,收 入 中 國 民 主 社 會 黨 中 央 總 部 編 , 《 開 國 前 後 言論集》(臺北:正中書局,1971),頁29-40。

58 清 末 時 期 的 張 君 勱 , 並 未 嚴 格 界 說 「 國 民 」 一 詞 可 能 包 含 的 國 族 或 法 律 、 權 利 意 涵 , 亦 未 以 之 與 「 人 民 」 或 「 臣 民 」 作 出 明 確 區 分 。 例 如 以 下 這 段 話 : 「 吾 國 數 千 年 以 來 , 素 以 國 家 為 君 主 之 私 產 , 故 為 國 民 者 , 其 最 重 大 之 義 務 , 則 在 作 一 順 民 , 外 此 皆 非 所 問 。 」 顯 見 「 國 民 」 乃 指 稱 一 國 之 內 的 「 人 民 全 體 」 , 二 者 應 可 互 相 代 換 而 不 影 響 理 解 。 參 見 張 君 勱 , 〈 國 會 與 政 黨 〉 , 《 政 論 》 ,2( 上 海 ,

1907.11),頁57。

59 張君勱,〈論今後民黨之進行〉,頁29-30。

60 張君勱,〈論今後民黨之進行〉,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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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自由的部分特徵。

對 於 國 會 即 開 派 , 張 君 勱 與 多 數 立 憲 派 人 士 抱 持 著 同 樣 態 度,認為目前中國以其「上下感情之惡,一旦國會召集,其必出 死力以相抵抗,可無待言」,61從而無法立即產生較為一致的政治 情感與輿論。在此情況下,如果立即召開國會,必然導致內閣更 迭頻繁、或是議會時時被解散之結果。同時,政治意見紛紜亦易 使國內小黨雜出,這個結果將導致在朝者難以避免政權分裂,在 野者則無力進行監督、甚或反受政府利用。62值得注意的是,張君 勱在討論國會即開可能招致的惡果時,多半以國內「情感」不協 為其主述理由,而非訴諸於人民程度不足。舉例而言,有論者以 日本召開國會為例,認為當時日人尚未擁有相當程度,但政治改 良成果卻是彰彰可見時,張君勱的回應如下:

讀 者 試 一 默 思 , 吾 國 今 日 上 下 之 感 情 , 較 日 本 當 日 何 如 乎 ? 吾 國 今 日 朝 廷 之 政 局 , 較 日 本 當 日 何 如 乎 ? 吾 國 今 日 之 民 情 , 較 日 本 當 日 何 如 乎 ? 凡 若 此 者 , 皆 使 我 國 民 之 負 擔,一層加重,而逆料方來之趨勢,愈不可不審。63

從 中 可 見 , 在 此 時 的 張 君 勱 看 來 , 相 較 於 人 民 的 程 度 或 能 力 卓 著,「上下感情」與「民情」之大抵和洽,對於中國的政體改革更 為重要。

若說面對國會即開派,張君勱還僅只於略談人民程度對於立 憲成果的影響,那麼在面對國會緩開派時,他則更直接表明可以 改善人民程度的「教育普及說」,其「之於議院政治,直謂無直接 密切之關係可也」。64張君勱明白指出:

國 民 根 本 思 想 之 改 良 , 非 旦 夕 可 期 , 且 此 事 〔 按 : 教 育 〕 於 今 日 原 不 必 望 之 全 國 國 民 一 也 。 立 憲 政 治 之 行 , 不 必 定

61 張君勱,〈論今後民黨之進行〉,頁35。

62 張君勱,〈論今後民黨之進行〉,頁35-37。

63 張君勱,〈論今後民黨之進行〉,頁37。

64 張君勱,〈論今後民黨之進行〉,頁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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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 國 民 權 利 觀 念 之 發 達 , 只 俟 其 能 反 抗 專 制 , 其 事 已 足 二 也 。 穆 勒 約 翰 氏 舉 立 憲 國 民 之 條 件 三 , 曰 德 力 、 曰 智 力 、 曰 活 動 力 。 … … 雖 然 , 此 其 說 非 不 甚 美 , 然 使 一 一 證 之 事 實,則彼先進之立憲國,猶且謙讓未遑,況於吾國乎!65 這段文字及其後的段落顯露了三個重點:首先,就「政治改革」

而言,張君勱認為精英與一般國民是有區別的,即其所謂:「一國 政治,無論其改革前改革後,無不賴之少數先覺之士,主持而提 倡之。」66而一國國民素養程度的低落,恐怕也不是精英對於他們 進行教育、或是施行代議制度便能改善;直言之,人民程度高低 與代議制能否實踐、實踐成果如何,關連不大。張君勱以西方國 家為例:

即 西 方 代 議 制 度 最 發 達 之 國 , 吾 見 其 大 數 人 民 之 暗 愚 如 故 也 , 故 其 說 謂 將 以 開 發 全 國 國 民 , 圖 永 久 之 社 會 改 良 則 是 , 謂 議 院 之 開 , 必 俟 教 育 普 及 , 而 教 育 普 及 能 與 議 院 以 甚深且大之效果,此甚不然者也。67

此種將教育普及、人民程度與國會召開脫鉤的論述,也點出了張 君勱與情同師友的梁啟超其實有著思想上的距離─無論在 1906 年的〈開明專制論〉抑或 1907 年的〈政聞社宣言書〉中,人民程 度高下何如、政治精英的教育功能與其裨益人民程度之增進,都 是梁啟超用以推動君主立憲的重要理由與實踐方式之一。68

其二,在先前張君勱譯介〈穆勒約翰議院政治論〉、討論政體

65 張君勱,〈論今後民黨之進行〉,頁37-38。

66 張君勱,〈論今後民黨之進行〉,頁38。

67 張君勱,〈論今後民黨之進行〉,頁38。

68 例 如 任 公 云 : 「 吾 於 是 復 得 一 前 提 曰 : 今 日 中 國 國 民 未 有 可 以 行 議 院 政 治 之 能 力 者 也 。 吾 於 是 敢 毅 然 下 一 斷 案 曰 : 故 今 日 中 國 國 民 , 非 有 可 以 為 共 和 國 民 之 資 格 者 也 ; 今 日 中 國 政 治 , 非 可 採 用 共 和 立 憲 制 者 也 。 」 參 見 梁 啟 超 撰 , 張 品 興 主 編,《梁啟超全集》(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第五冊,〈開明專制論〉,頁 1479 。 以 及 「 故 各 國 無 論 在 預 備 立 憲 時 , 在 實 行 立 憲 後 , 莫 不 汲 汲 焉 務 所 以 進 其 國 民 程 度 而 助 長 之 者 。 參 見 梁 啟 超 , 〈 政 聞 社 宣 言 書 〉 ,收 入 中 國 民 主 社 會 黨 中 央總部編,《開國前後言論集》(臺北:正中書局,1971),頁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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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

至 十 九 世 紀 革 命 之 風 潮 , 若 法 之 共 和 政 治 , 德 與 意 之 統 一 , 匈 牙 利 之 獨 立 , 非 所 謂 驚 天 動 地 之 大 事 業 乎 ! 然 推 其 原 始 , 雖 謂 出 於 一 二 學 者 之 鼓 吹 , 一 二 英 豪 之 運 動 可 , 故 凡 事 之 未 易 遽 至 者 , 則 雖 以 數 百 教 育 家 之 力 , 莫 或 收 功 。 方其機之已熟,則一二時代之英雄,且乘時而起。72

其三,當張君勱指出彌爾的立憲國民條件說雖非不甚美,卻 與歷史事實不盡相符時,他並以美國與英國為例說明:「不觀以世 界大共和國,而以選舉運動選舉競爭最劇烈稱矣,不觀以世界立 憲 國 之 鼻 祖 , 時 取 政 府 重 要 之 提 案 而 否 決 之 矣 。 」 接 著 立 即 又 說:「反之,以立憲後進之國,中央政治,一經改良,吾見其各方 面之發達,且蓬勃而莫能禦矣。」73這句話看來意味著張君勱對於 人類社會與文明演化的看法,與彌爾已有不同。如上節所示,彌 爾 對 於 進 化 的 程 度 與 階 段 有 著 固 定 的 判 準 , 擁 有 較 高 品 格 的 精 英,有責任去指導或干預尚無自立能力的個人或國家「進化」;換 句話說,後進的個人或國家只能亦步亦趨、循著先進精英及國家 的腳步前行。而張君勱站在中國的立場,顯然更贊同後進國家有 著 「 落 後 的 優 越 性 」( advantage of backwardness),74能 夠 在 進 化

72 張君勱,〈論今後民黨之進行〉,頁39。

73 張君勱,〈論今後民黨之進行〉,頁38。

74 這 裡 借 用 王 遠 義 對 「 落 後 的 優 越 性 」 這 一 概 念 的 說 明 : 「 『 落 後 的 優 越 性 』 是 一 個 粗 鬆 而 難 以 精 確 界 定 的 概 念 。 簡 言 之 , 它 主 要 是 非 西 方 世 界 的 知 識 分 子 , 在 面 對 、 觀 察 西 方 資 本 主 義 向 全 球 擴 張 時 , 所 出 現 的 一 種 態 度 、 信 念 或 世 界 觀 。 他 / 她 們 對 資 本 主 義 的 理 解 與 反 應 , 雖 多 歧 見 異 說 , 但 卻 有 著 一 個 共 同 的 觀 點 : 資 本 主 義 落 後 或 不 發 達 的 地 方 , 正 因 其 工 業 落 後 或 經 濟 不 發 達 , 一 方 面 可 以 預 先 思 考 , 如 何 避 免 資 本 主 義 帶 來 必 然 的 剝 削 與 墮 落 , 另 方 面 可 以 利 用 先 進 國 家 已 成 的 產業技術,經由國家或地方社區的統籌規劃,加速物質文明的建設。……此外,二 十世紀上半葉,格爾先孔(Alexander Gerschankron)與韋布倫(Thorstein Veblen) 曾 分 別 以 俄 國 和 普 魯 士 為 例 , 提 出 重 要 的 『 落 後 的 優 越 性 』 理 論 。 兩 位 學 者 辯 稱 , 工 業 化 相 對 落 後 的 國 家 , 如 果 善 以 國 家 為 推 動 者 (prime mover), 集 中 資 金 、 人 力 , 並 適 時 引 進 西 方 先 進 科 技 , 來 發 達 工 業 經 濟 , 其 結 果 將 有 可 能 趕 上 或 超 越 西 方 先 行 的 國 家 。 」 參 見 王 遠 義 , 〈 儒 學 與 馬 克 思 主 義 : 析 論 梁 漱 溟 的 歷 史 觀〉,《臺大文史哲學報》,56(臺北,2002.5),頁22,註43。雖然此處張君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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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條件:晚清時期張君勱思想中的「人民程度」 - 111 -

重政黨來改革政體、召開國會以追求自由,可進一步觀察他如何 在思想上安排政黨精英與一般人民之間的關係。

重政黨來改革政體、召開國會以追求自由,可進一步觀察他如何 在思想上安排政黨精英與一般人民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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