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所討論的徐坤泉與吳漫沙的婚戀小說均流露對新社會或現代文明的 曖昧態度,和對自由戀愛的愛恨交加。作品的主題上常緊扣者當時台灣女性的 命運,呈現出新舊參半的性別化現代性視域。縱觀《可愛的仇人》和《韮菜花》
等小說,不難找到對女性角色的關懷段落(例如:對台灣重男輕女的畸形觀念 的撻伐、對傳統價值將媳婦當作生育工具的不合理),和希冀女性們能掙脫不合 時代的禮教束縛,征服環境的制約,與男子並駕齊驅的懷想。但這些人道的、
崇尚個人自由的改革論調在更長篇幅的賢妻良母的反覆辯證之文字下顯得單 薄,難以拼湊出一完整的趨向女性解放的理想藍圖。反之,從文本中善惡分明、
道德意味濃厚的修辭裡折射出的是曲折、仍持續被建構中的過渡現代性視域,
而女性則成為承載(男)作家們這一游移的現代性視域的文本符號。這群男作 家們為了型塑現代版的賢妻良母形象在字裡行間不斷斟酌、辯證,在語言文字 上不時自我消解,在激進與守舊的兩端擺盪而呈現落差、矛盾,甚或帶有某程 度上的重申保守的性道德的「反現代」意味。但換個角度來說,這些作品的「反 現代」(例如:反「墮落」的都會文明、在當時追求婚戀自由的語境下流露修正、
趨緩取向)正因呈現了這群作家們在新舊社會轉型之中層層疊疊、迎拒褒貶皆 有的肆應歷程,在敘事的內容(如上述雙軌敘述之間的張力)和形式(如夾議 夾敘的風格、歌唱方式的表述等)上倒也別具一番另類「現代」特色。
以《可愛的仇人》而論,徐氏對秋琴的描寫同情有餘,但煽動性不足。秋 琴回憶昔日學的〈棄婦詞〉詞,最終歸罪於「東方之禮教遺毒過深」,顯示婦女 解放只流於表象,實際上容易成為奢侈逸樂的託辭。也因此,在舊有的道德崩 壞,新道德尚未建立的過渡階段,女子總要吃虧58。而〈蠻窟嘶鳴聲〉一章則 從女主人翁秋琴的個人處境,帶出為眾女性抱不平的複數呼求:「台灣的女同胞 呀!我們的命苦呀!」小說中雖對女性抱以同情(如將女性的不幸歸因於惡劣的 金錢社會),但諸多女性角色約出路有限─麗茹和君子皆依附於萍兒的愛情於 金援下;慧英的生母在神戶淪落花柳界也是因被男性(慧英父親)拋棄所致;
大膽示愛的慧英,只換來其表白對象的躊躇不前。
從文本來看,徐坤泉對婦女命運的關注並不等同其對女性解放的無條件支 持。其字裡行間不時流露強調婦女貞操的保守態度似乎更為寓意深遠。在徐氏 作品中,婦女的悲運和金錢掛帥的物質現代性密不可分。前者可被視作徐坤泉 用來批判後者的主要切入點。《新孟母》亦是如此。當中力扮賢婦的女主角秀慧 與《可愛的仇人》中的女性模範秋琴可謂互為置換。然而,與秋琴的折衷新舊 價值觀相比,秀慧對其婆婆權威無條件地信服之舉措顯得老舊。但也因秀慧的
「愚順」,反而使《新孟母》在婆媳關係的刻劃上更形誇大、戲劇化。
除了婆媳問題,「母親」的形象對這些小說中現代性的建構亦起著關鍵作 用。徐氏的《新孟母》對母親形象即多所著墨。秀慧的母親觀念保守(如深信
「女大不中留」,並一再告誡女兒婚後要以家庭聲譽為重),而其婆婆視秀慧為 瓜分其兒子清德感情的競爭者,對媳婦刻薄寡恩,兩位「母親」均無法提供年 輕女主角適當的情感撫慰,徒留女主角秀慧獨自掙扎。而儘管秀慧在哺育自己 孩子時充滿母性光輝,但此母性美與秀慧婚後的媳婦難為構成一緊張關係(如:
為夫家傳宗接代,與順從婆婆皆是婚後女性需要遵守的「女德」)。由舊家庭禮 教束縛而來的女德標準,卻是導致秀慧被休,拋夫棄子、獨返娘家之因。
吳氏的《韮菜花》和《桃花江》同樣呈現過渡性的道德觀,與對「現代」
版的賢妻良母的表述。自由戀愛或婚姻自主雖然備受肯定,但吳漫沙對其可能
58 徐坤泉,《可愛的仇人》,同註 15,頁 68-69。
引發的社會問題表示擔憂。與徐氏對「新女性」有所保留類似,吳漫沙對「摩 登」女性的一些行為舉止頗不以為然。吳氏雖推崇婚戀自由,但此個人自由仍 需以「發乎情,止乎禮」為準則。《韮菜花》對個人慾望雖有細膩描寫,但最終 仍以失身與敗德收場。而《桃花江》對自由戀愛亦呈現兩面評價。其中來自漁 村的窮苦女孩也因得到資產(或知識)階級男性的垂愛,而得以「躋身」幸福 行列。她們對家鄉桃花江的建設似乎已為吳氏後來的女性投身戰事、從「家園」
走向「國族」之理想形象轉換埋下伏筆。與其說這些小說宣揚了個人反抗,倒 不如說它們試圖在舊禮教規範下尋求通融的空間。作品中對自由戀愛既迎還 拒,也不時摻雜情慾書寫。與當時的其他眾多文本相比較,其直面地描繪生理 慾望自有其創新與突破,但多數時候,小說在結尾處似乎都趨向了保守的基調,
此一開放與保守之間的參差對照,或可被視作日治中期台灣社會,以及作家們 文學語言的特色。而通俗劇式的修辭則提供了徐坤泉、吳漫沙等作家論述道德 矛盾,提出社會教化,又可兼具市場功效(即受到讀者歡迎)的敘事模式。
如前所述,《風月報》因其強調消閒的口號而屬小報性質刊物,但這並不意 味著其編輯作家們與其他新文學作家們截然兩分。基於拓展讀者,徐氏和吳氏 通俗劇式的婚戀小說可說是其美學趨向和商業考量交互影響下的折衷之道。其 中折射出的視域充滿倫理訓示,卻少直接觸及殖民政治(吳漫沙後期的小說除 外),揭示了作者們在道德教化和讀者(市場)兩大驅力下持續地折衝、角力之 痕跡。儘管在歐美的研究中常指出通俗劇敘事和女性消費者之間的關聯,但回 到當時的歷史脈絡,《風月報》的主要讀者群和供稿者仍是男性,說明了這些文 本呈現出的更多是當時漢文男性知識分子藉由對「現代」賢妻良母的各自表述,
以及「自由戀愛但不亂愛」的價值觀,對時變下日趨物質主義的台灣社會之肆 應,而非是針對女性而書的啟蒙範本。這些小說中以女性形象為主的性別化論 述奠基於當時個人婚戀與家庭、婆媳生活等日常生活經驗,從社會學的角度來 看,不啻為現時讀者開啟了一扇管窺三○年代台灣通俗現代性的窗口。但若從 女性的角度作為詮釋的出發點,那麼其中暗含的雙重標準,和文本中道德論述 遠大於情色書寫的不對稱結構則使可能的啟蒙意蘊顯得模稜兩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