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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虛與實:談判的挫折與擴張

當時拿破崙三世正以軍事涉入義大利、墨西哥、波蘭及德國等國事 務,47本無時間處理越南問題,且又與潘清簡協議在前,以為可以藉此與 越南建立某種關係,使法國在遠東有立足的空間而不必背負侵略者之 名。可是,何巴理與越南的談判毫無進展,使法國海軍反對歸還嘉定、

邊和、定祥三省的聲音大增。法國海軍本來就反對放棄及修改與越南簽 署的〈壬戌和約〉,並且企圖擴大在中南半島的勢力範圍,至此,拿破崙 三世終於改變主意,放手海軍處理越南問題。1864 年 6 月 5 日拿破崙三 世下令何巴理停止談判回國,同年的 11 月 10 日,法國決定不批准何巴 理與潘清簡草簽的〈續約〉,並通知交阯支那總督海軍准將拉格蘭第/嘉 棱移衣(de la Grandiere)48執行〈壬戌和約〉的條款。

交阯支那總督海軍准將拉格蘭第於嗣德十八年(1865)正月,遣使知 會順化朝廷,法國即將執行舊約。嗣德帝企圖通過外交接觸與談判來感 動侵略者歸還土地的想法,證實完全失敗。拉格蘭第/嘉棱移衣在同年 的二月回國述職,都(Roze)來代交阯支那總督,49當時法國的野心已鎖 定南圻餘下的永隆、安江、河仙三省,並揚言「若欠賠銀」便「摘取隆、

江、河三省以扣賠數」。這時越南人已清楚法人「所言似誇,而勢或必是。

彼人視三省土地人民皆其財也」。50事實上,永隆、安江、河仙三省在南 圻最西南,被法人控制的嘉定、邊和、定祥所阻斷,順化的統治真是鞭 長莫及。法國已將銜在嘴中,又藉口永隆總督包庇邊蠻,迫令交人。嗣

47 Sauvigny & Pinkney, 蔡百銓譯,《法國史》〔History of France〕(台北:五南圖書出 版,1989),頁 328-332。

48 邵循正將 de la Grandiere 翻譯為「特拉格郎提愛」,參邵循正,《中法越南關係始末》。

又岩村成允認為 de la Grandiere 即《大南寔錄》中的「嘉棱移衣」,參岩村成允著,

許雲樵譯,《安南通史》,頁 239。

49 都應是陳金重《越南通史》所說的 Roze,戴可來譯為「羅澤」。參見該書頁 369。

50 阮仲合等纂,《大南寔錄》,第 16 冊,卷 32,總頁 6373。

德帝見三省危在旦夕,再次起用潘清簡以協辦大學士領戶部尚書充三省 經略大臣,繼續與法人談判,因為只有潘清簡是「西素信服」之人。51 然而,法國交阯當局時常利用高棉人及邊陲土著,尋找併吞南圻南 三省即永隆、安江和河仙的藉口。永隆總督張文琬密奏:「高蠻攜二,與 富(法)通,求復取七山等處。」而安河總督潘克慎亦密奏:「土酋名孫 孟,已懷二心。」52當時「高蠻已為富(法)國保護」,越南只能「委曲以 安彼心」來維持與法國的和諧。不過,法國對南圻南三省的野心轉趨積 極。這一年(1865)十二月,拉格蘭第/嘉稜移衣(de la Grandiere)再次回 到交阯支那當總督。嘉稜移衣就是法國在中南半島擴張的強有力執行 者,他早在 1863 年便迫使柬埔寨置於法國保護之下。53嗣德十九年(1866) 三月,嘉稜移衣以永隆、安江、河仙三省地勢懸隔,不便於越南,而姦 竊往來不利於法國,向越南提出「并管其地,為我剿絕海匪,盡停賠銀 等」。由是而知,法國已下決心兼併南圻南三省,以擴建在越南的殖民地。

嗣德帝派員商請法國「永守舊約」54,但這只是嗣德帝一廂情願的想法。

法帥嘉稜移衣時常藉口「三省容隱千戶揚,借械助戰」步步相迫,嗣德 帝下令經略大臣潘清簡及三省總督立即查緝「揚及從管人等,潛隱轄內,

當速拏交」。55希望化解法人的藉口,不過這都是徒勞無功的行動。

這一年的九月,西烏起出任交阯支那總督,而嘉稜移衣則得到海軍 部部長黎峨(Genouilly)的全力支持,積極展開侵占南圻南三省的行動。

西烏起派出特使韋安(Vial)前往順化,要求「隆、安、河三省地」。韋安 恐嚇說:「今不肯與講定,恐募人日肆,富帥不日,惹出兵端耳!」56

51 阮仲合等纂,《大南寔錄》,第 16 冊,卷 33,總頁 6390-6391。

52 阮仲合等纂,《大南寔錄》,第 16 冊,卷 33,總頁 6397。

53 龍章著,《越南與中法戰爭》,頁 20。

54 阮仲合等纂,《大南寔錄》,第 16 冊,卷 34,總頁 6406-6407。

55 阮仲合等纂,《大南寔錄》,第 16 冊,卷 34,總頁 6417。

56 阮仲合等纂,《大南寔錄》,第 16 冊,卷 35,總頁 6430;並參陳重金著,戴可來 譯,《越南通史》,頁 369;及岩村成允著,許雲樵譯,《安南通史》,頁 243。

化朝廷的親藩和廷臣再三會議認為「永隆、安、河三省是我封域,和約 既定,豈可變更?而土地人民,朝廷豈有棄之之理……惟地勢孤懸……

我之勢,料未可與之爭鋒。若要,我必行:須兩下斟酌,我以此三省交 富,富宜以嘉定、邊和交我,及沱灢、巴、廣安二港,勿設領事」。57順 化朝廷大臣完全沒有想出應付法人入侵的方法,連激憤之辭亦甚少見,

更不必說軍事對抗了,廷臣們竟建議嗣德帝「不與兵爭」。而嗣德帝仍然 寄望法人回心轉意,可見嗣德帝完全陷入談判的泥淖中。

嗣德帝以為「富人信重之(指潘清簡),料必能委曲投機,一言賢 於十萬師……務使聽從,得贖回為上。何省富人乞居商亦聽」。58機密院 臣提議利用報紙「將富帥邇來所行不順,民情不堪,遍送落瑪(羅馬)、

浪沙(法國)、衣坡儒(西班牙)、英吉利(英國)及廣東、香港諸公論 堂(指報社)使之宣布,以離其卵翼之資,亦使富帥或畏公議寢謀。從 之」。59以「從之」來判斷,這項提議似是有所執行。嗣德帝同意利用報 紙輿論迫法國放棄侵占野心,是過份相信國際輿論的效果,不過從往後 的歷史發展來看似乎一點效果也沒有。

法國當局當然不會因報紙輿論而改變入侵政策,卻激起加速入侵的 步伐。這一年底,法國在海軍部長積極的運作下,拿破崙三世再次下令 依〈壬戌和約〉執行,不但如此,法已計畫占領南圻餘下三省。60嗣德帝 對於南圻六省之事完全委經略大臣潘清簡處理,但是法國之野心又豈是 潘清簡所能左右的呢?因此關於「贖三省」及「換易邊和」二事,法國 新舊總督根本不會認真與潘清簡討論,而嗣德帝對潘清簡的誤會也就越 來越深。嗣德二十年(1867)二月,嗣德帝怪責潘清簡說:

邊籌既專委之……朕日日望卿收此三省報朕,則卿縱不幸長往,

57 阮仲合等纂,《大南寔錄》,第 16 冊,卷 35,總頁 6430-6431。

58 阮仲合等纂,《大南寔錄》,第 16 冊,卷 35,總頁 6431。

59 阮仲合等纂,《大南寔錄》,第 16 冊,卷 35,總頁 6434。

60 陳重金著,戴可來譯,《越南通史》,頁 369-370。

亦可冥目,朕亦安心。不然,萬世與卿同罪,無有贖辰。魂魄不 散,亦為鬼雄以圖報。方快說到心疼,無可復下筆,千萬里如對 卿言,卿猶不信,自諉邪嗣。有見聞籌劃,悉入告,勿復如前。61 由此可見,嗣德帝對潘清簡是不諒解的,而潘清簡對這位皇帝亦無言以 對了,因為出使法國時所獲的承諾如今已完全被推翻。

潘清簡正面對法國入侵南圻南三省的壓力,事實越南已無計可施,

不以軍事對抗是越南朝廷上下的共識,在強權即公理的帝國主義國際環 境中,越南即使有理也說不清,這是十九世紀東亞國家面對西方列強入 侵的共同命運。嗣德二十年(1867)五月十九日,法國終於展開入侵行動。

「富帥率將兵船多數,駛到隆省津次」,威脅潘清簡將永隆、安江、河仙 三省「立即讓交,不然兵臨城下,有傷鄰好之情」。潘清簡雖據理力爭,

但也無法阻止法軍入侵的事實,他只能勸喻法軍入城「勿驚擾人民與倉 庫,現貯錢糧仍由我照管」。62海軍司令嘉稜移衣(de la Grandiere)答允所 求,下令法軍從四面入永隆城,又遣兵往南圻南二省。法軍於同年五月 二十日入安江、五月二十三日取河仙,63完成侵併南圻六省的任務。潘清 簡已經七十四歲,在兵力又不足的情況下,無條件向法軍投降,南圻全 境為法軍占領。64

嗣 德 帝 得 知 南 圻 南 三 省 被 占 領 後 , 下 令 修 書 嘉 稜 移 衣 (de la Grandiere),請求護送三省大臣來京。嘉稜移衣答允派戰船護送三省官員 回順化。而潘清簡則「將三省錢糧現數,照扣是年賠銀一百萬兩」,餘額 全部上繳,連同自己的朝袍、印篆,並遺疏一封,納交順化朝廷。自己 則「不食而死」,以身殉國。潘清簡留下臨終肺腑之言:

南圻疆事一至於此,駸駸乎有不可遏之勢。臣義當死,不敢苟活,

61 阮仲合等纂,《大南寔錄》,第 17 冊,卷 36,總頁 6455。

62 阮仲合等纂,《大南寔錄》,第 17 冊,卷 36,總頁 6466。

63 阮仲合等纂,《大南寔錄》,第 17 冊,卷 36,總頁 6465-6466。

64 陳重金著,戴可來譯,《越南通史》,頁 369-370;吳鈞著,《越南歷史》,頁 242-243 。

以貽君父之義。皇上博達古今,深究治亂。中外親賢,同心協贊,

恪謹天警,撫卹人窮。慮始圖終,更絃易轍,勢力猶有可為。臨 絕梗塞,不知所云,但雪涕瞻戀,不勝願望而已。65

當時嗣德帝正與群臣商討攻守之策。嗣德帝「欲以富人迫取二省情狀,

播示中外」尋求外間的奧援,而廷臣以為「日下海防未固,遽以曲直宣 播於人。彼素負氣妄為,我難卒應。其整飭屯壘,束補鄉兵諸款,想應 預飭整暇」。66嗣德帝在無法可施的情況下接受了廷臣的意見。這就是潘 清簡所說的「駸駸乎有不可遏之勢」,必須承認法國已占領南圻的事實,

「慮始圖終,更絃易轍」認清法人企圖,加強防衛,現下的「勢力猶有 可為」。至此,嗣德帝的惡夢已經甦醒,他必須面對現實。

嗣德二十年(1867)的十二月,嗣德帝任命陳踐誠為欽差大臣,乘火 船前往嘉定與法人商定〈新約〉。嗣德帝以為「我國與富浪沙交和,定有 成約。茲南疆事,應行酌議,文書往復,不如面商」。67故有此次出使嘉 定的安排。而較早前隨富帥出使歐洲的使者;禮部尚書潘文豐、左侍郎 潘廷評、幫辦阮文祥等,於嗣德二十一年回抵順化,68他們曾與法廷談判

「許贖前三省,還內三省」,又遍遊英國和西班牙等國,視察國際形勢。

他們認為:

隆、江、河三省已落人腹裡,形格勢禁,我既難為守,而洋視為 囊中物……併吞之計,想該國久同會議。嘉定現今經理基址既成,

彼方以此為居重之勢。雖我費多款曲,安肯棄之……年前和約,

彼方以此為居重之勢。雖我費多款曲,安肯棄之……年前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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