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防災教育人員參與「教育部縣市防災教育人員國際交與培訓計畫」及其他縣市辦理 之防災教育相關國際培訓的過程中,與受訪國際學校簽定校際合作交流協定,成為國際合作 防災夥伴;教育部參考「國際防災夥伴合作模式」,與國外防災或教育機關交流並合作。本計 畫參考目前我國學校普遍國際交流之作法,並於擴大夥伴關係、加廣合作面向之後,進一步 規劃機關或團體之間的交流,以下呈現目前學校的實際成果、國內外簽定合作防災夥伴運作 機制及國際防災夥伴合作模式2 項機制[圖 41、圖 42]。
圖
41 國內外簽定合作防災夥伴運作機制
資料來源:本計畫製圖圖
42 國際防災夥伴合作模式
資料來源:本計畫製圖一、國內外交流成果
(一)互訪交流及簽訂合作協定
為使國內學校或相關團體了解國際防災教育趨勢,藉以調整政策規劃及實際執行推動作 法,除了教育部辦理「國內外交流與技能培訓運作訓練計畫」外,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亦可利 用縣市的資源,與國外防災教育相關單位及學校密切交流、相互參訪,並於過程中簽訂合作 協定,後續可使用科技應用方式異地持續合作交流、學習。雲林縣防災教育輔導團於 108 年 4 月 23 日在日本關西大學社會安全學部城下英行副教授的協助下,前往關西大學初等部、中 等部、高等部訪問,參訪主題為兩國未來防災教育的發展議題探討,並交流教案及教材的設 計及實作方式。高雄市三民區愛國國民小學為培養學生國際素養,於2017 年 6 月 18 日前往 日本關西地區與大阪府立太子橋小學校,參訪主題除了英語及科技教育之外,亦納入環境教 育、防災教育議題的探討,到訪京都議定書簽訂地點、京都市環境保全中心、大阪海遊館及 阿倍野防災中心,同步建構教師及學生的防災概念[圖43]。
雲林縣防災教育輔導團 與日本關西大學簽訂合作協定
高雄市三民區愛國國民小學 參訪日本關西地區 圖
43 學校國際交流及互訪
資料來源:關西大學初等部官方網站;愛高雄一萬個理由網站
(二)科技應用
近年,資訊科技越趨發達,國內外學校可透過網路社群媒體(例如:Facebook、Instagram 等)、視訊軟體(例如:Skype、Facetime 等)、通訊軟體(例如:LINE、Messenger 等)持續 交流經驗,亦能讓學生與國際學校學生直接互動,加強學習防災教育的樂趣。臺中市北區太 平國民小學即透過與日本關西大學初等部定期以視訊方式交流雙方的文化,於108 年 1 月由 教師帶領學生進一步前往日本深入體驗、拓展國際視野[圖44]。
二、機制研擬
(一)國內外簽定合作防災夥伴運作機制 辦理國際交流培訓計畫
由教育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際交流培訓計畫,行前確定培訓重點,遴選公 私立各級學校防災教育人員參訪外國學校,交流外國學校防災教育現況、校園災害管理實務 經驗及作法,參與人員透過參訪過程中的了解,選定合適的外國學校或單位作為簽定國際防 災合作夥伴之對象。建議培訓重點(應於規劃培訓計畫時,視需要斟酌修正):
(1)透過參訪中央及地方各級教育單位學習國際防災教育政策及實務發展趨勢。
(2)以實際走訪當地學校、社區環境了解學校單位與周遭環境或單位鏈結模式。
(3)透過當地學校教師之分享學習發展在地化教材教案之方式。
(4)藉由歷史災害地點及現況,強化災害風險認知,共同推動災害韌性之建構。
(5)了解當地學校防災教育推動情形及防災科技應用,共同提升防災應變技能。
簽定國際防災合作夥伴
公私立各級學校與外國學校簽定國際防災合作夥伴,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與公務單位簽定,並除口頭約定外,應簽定書面合作協議書或備忘錄,並行文至教育部存查,
做為後續建立國際防災合作夥伴關係之依據。
建立國際防災合作夥伴關係
與外國學校或單位簽定成為國際防災合作夥伴後,依國際防災夥伴合作模式,應訂定合 作目標並於深化合作關係後滾動式調整、修正,訂定重點合作項目,透過互訪交流及科技應 用持續交流、分享經驗。
記錄合作歷程及成果
公私立各級學校完整記錄參訪外國學校、簽定國際防災合作夥伴及建立關係之歷程,並 上傳歷程及成果於「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防災校園專區-校園電子歷程」中。
(二)國際防災夥伴合作模式 辦理國際交流培訓計畫
由教育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際交流培訓計畫,行前確定培訓重點,遴選公 私立各級學校防災教育人員參訪外國學校,交流外國學校防災教育現況、校園災害管理實務 經驗及作法,參與人員透過參訪過程中的了解,選定合適的外國學校或單位作為簽定國際防 災合作夥伴之對象。建議培訓重點(應於規劃培訓計畫時,視需要斟酌修正):
(1)透過參訪中央及地方各級教育單位學習國際防災教育政策及實務發展趨勢。
(2)以實際走訪當地學校、社區環境了解學校單位與周遭環境或單位鏈結模式。
(3)透過當地學校教師之分享學習發展在地化教材教案之方式。
(4)藉由歷史災害地點及現況,強化災害風險認知,共同推動災害韌性之建構。
(5)了解當地學校防災教育推動情形及防災科技應用,共同提升防災應變技能。
建立國際防災合作夥伴關係
與國外防災或教育機關成為國際防災合作夥伴後,依國際防災夥伴合作模式,應訂定合 作目標並於深化合作關係後滾動式調整、修正,訂定重點合作項目,透過互訪交流及科技應 用持續交流、分享經驗。
訂定合作目標
先了解彼此校園災害管理、防災教育作為及規劃後,再針對各層面訂定合作目標,進而 確立彼此合作方向、目標及成果。
訂定重點項目
訂定合作目標後,應遵循目標訂定重點執行項目,以3 至 5 項工作作為基礎,深化合作 關係後得視需要增加共同合作項目。
科技應用
如因時間、地區、經費等因素因而無法互訪交流,學校應透過科技應用方式異地密切合 作交流、學習,包含網路社群媒體、視訊軟體、通訊軟體等,讓教師及學生直接互動,加強 學習防災教育的樂趣。
人才培訓
藉由不同層級的人才(例如:學生、教師)異地培訓,拓展全球視野及宣傳臺灣特色價 值,並同步了解國外防災教育執行具體工作及內涵。
互訪交流
合作過程中,必要時得推動參訪、實地交流,以於在地環境脈絡中,了解合作方向及目 標之適用性及實用性,作為調整合作項目之依據。
深化合作關係
學校間應持續深化合作關係,形成合作特色,定期或滾動式調整、修正合作目標,強化 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