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國內邊坡工法現況與課題
2.3 坡地常見災害類型及補強課題
山 坡 地 工 程 較 一 般 平 地 工 程 更 容 易 發 生 災 變 , 且 在 坡 地 施 工 完 成 後 , 往 往 仍 存 在 一 危 險 性 , 常 見 的 坡 地 災 害 , 就 發 生 的 原 因 來 分 類 , 大 致 上 可 以 區 分 為 六 大 類 。 而 在 這 些 災 害 發 生 的 原 因 中 , 以 地 表 及 地 下 排 水 不 良 所 造 成 的 坡 地 災 害 佔 最 多 數 , 由 於 其 發 生 的 原 因 不 同 , 所 需 的 防 範 之 道 及 可 能 的 處 理 對 策 也 大 不 相 同 , 以 下 就 各 類 型 災 害 發 生 的 不 同 原 因 、 破 壞 情 形 及 處 理 對 策 , 茲 分 列 於 下 ( 廖 洪 鈞 、 廖 瑞 堂 ,"坡 地 社 區 開 發 安 全 監 測 手 冊" [40]) :
1. 地 表 排 水 或 地 下 排 水 不 良 所 引 起 的 坡 地 災 害
坡 地 社 區 的 開 發 , 在 設 計 階 段 沒 有 妥 善 規 劃 地 表 及 地 下 排 水 措 施 , 或 是 根 本 沒 有 將 排 水 部 份 列 入 規 劃 及 設 計 中 詳 加 考 量 , 而 直 接 在 河 谷 或 原 來 的 排 水 路 上 進 行 大 規 模 的 之 整 地 計 畫 , 並 在 回 填 的 谷 地 上 蓋 起 一 棟 棟 的 建 築 物 。 由 於 如 此 , 肇 因 於 地 表 及 地 下 排 水 不 良 所 引 起 的 坡 地 災 害 , 往 往 是 佔 最 多 數 。 其 破 壞 情 形 及 處 理 對 策 分 為 以 下 兩 點 :
(1) 地 表 排 水 措 施 不 良
• 破 壞 情 形 — 造 成 規 模 大 小 不 等 之 沖 蝕 溝 或 崩 塌 。
• 處 理 對 策 — 增 設 各 種 地 表 排 水 渠 道 , 如 截 流 溝 、 陡 槽 等 。 (2) 地 下 排 水 措 施 不 良
• 破 壞 情 形 — 擋 土 牆 破 壞 或 掏 空 。
• 處 理 對 策 — 以 盲 溝 、 集 水 井 、 水 平 集 水 管 或 排 水 廊 道 宣 洩 地 下 水 。
2. 以 建 築 結 構 物 作 為 擋 土 構 造 所 造 成 的 災 害
由 於 地 形 的 關 係 , 山 坡 地 之 建 築 物 在 靠 山 之 一 側 , 常 需 以 擋 土 護 坡 加 以 擋 土 , 若 山 坡 地 社 區 開 發 的 投 資 者 為 了 省 錢 或 創 造 出 更 大 的 使 用 空 間 , 便 會 直 接 利 用 建 築 結 構 物 本 體 來 當 作 擋 土 設 施 。
• 破 壞 情 形 — 建 築 物 破 壞 。
• 處 理 對 策 — 盡 量 避 免 以 建 築 物 兼 做 擋 土 構 造 。
3. 滑 動 規 模 或 破 壞 模 式 判 斷 不 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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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來 言 , 傳 統 重 力 式 或 半 重 力 式 擋 土 牆 僅 能 適 用 於 淺 層 滑 動 或 無 明 顯 滑 動 之 邊 坡 滑 動 保 護 , 當 地 質 有 明 顯 弱 面 存 在 時 , 傳 統 之 擋 土 護 坡 即 不 大 適 用 。 由 於 滑 動 規 模 或 滑 動 深 度 判 斷 不 當 , 而 一 直 無 法 有 效 處 理 的 邊 坡 十 分 的 多 , 而 欲 瞭 解 破 壞 規 模 及 滑 動 深 度 , 借 助 於 更 精 確 的 觀 測 系 統 及 地 質 調 查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
• 破 壞 情 形 — 邊 坡 整 體 破 壞 。
• 處 理 對 策 — 以 觀 測 系 統 及 地 質 調 查 , 確 定 滑 動 規 模 及 破 壞 機 制 , 並 適 度 調 整 擋 土 設 施 。
4. 軟 弱 地 盤 高 填 方 區 構 築 擋 土 牆
在 軟 弱 地 盤 上 之 高 填 方 擋 土 牆 常 發 生 破 壞 , 其 可 分 為 兩 部 份 , 一 部 份 是 由 於 高 填 方 區 下 方 承 載 地 層 之 承 載 力 不 足 或 沈 陷 量 過 大 所 導 致 的 破 壞 , 必 須 以 各 種 地 盤 改 良 方 式 加 以 改 良 , 以 提 高 下 方 土 層 之 承 載 力 及 減 少 其 沈 陷 量 , 方 可 解 決 。 一 部 份 是 由 於 擋 土 護 坡 本 身 設 計 斷 面 或 強 度 不 足 所 產 生 , 此 種 情 形 需 檢 討 擋 土 護 坡 之 細 部 設 計 標 準 , 並 加 以 改 善 。
• 破 壞 情 形 — 填 方 區 擋 土 牆 龜 裂 破 壞 。
• 處 理 對 策 — 以 改 良 方 式 提 高 地 盤 之 承 載 力 及 減 少 沈 陷 量 或 擋 土 牆 基 採 用 樁 基 礎 。
5.地 錨 施 工 品 質 不 良 或 錨 碇 力 不 足
地 錨 擋 土 護 坡 , 由 於 地 錨 可 提 供 甚 大 之 抗 拉 力 , 故 可 使 用 於 有 深 層 滑 動 可 能 或 邊 坡 甚 高 之 擋 土 結 構 , 但 由 於 地 錨 要 求 之
施 工 品 質 較 高 , 故 若 無 良 好 的 施 工 品 管 及 經 過 一 定 的 地 錨 試 驗 程 序 , 失 敗 的 可 能 性 便 非 常 大 。 除 了 施 工 品 質 不 良 導 致 破 壞 外 , 原 因 尚 有 滑 動 規 模 判 斷 不 當 或 設 計 時 假 設 之 地 下 水 位 或 滑 動 面 參 數 不 當 所 致 。
• 破 壞 情 形 — 邊 坡 整 體 崩 壞 。
• 處 理 對 策 — 進 行 各 種 地 錨 品 管 試 驗 , 更 換 或 補 施 作 地 錨 , 並 加 強 地 錨 的 防 蝕 措 施 。
6. 地 錨 施 工 程 序 不 當
在 施 作 錨 拉 式 擋 土 護 坡 時 , 必 須 先 施 作 擋 土 護 版 , 接 著 再 進 行 地 錨 之 施 鑽 、 灌 漿 及 施 預 力 等 工 作 。 在 擋 土 護 版 完 成 而 地 錨 尚 未 施 加 預 力 前 , 是 最 危 險 之 階 段 。 在 此 階 段 極 可 能 因 為 擋 土 護 版 已 承 受 若 干 之 土 壓 力 , 再 加 上 擋 土 版 下 方 之 地 層 受 地 下 滲 流 或 雨 水 掏 空 之 影 響 , 使 得 在 地 錨 尚 未 施 拉 預 力 前 , 便 產 生 護 版 下 滑 破 壞 。
• 破 壞 情 形 — 擋 土 結 構 破 壞 。
• 處 理 對 策 — 由 上 而 下 施 工 , 必 要 時 採 跳 島 方 式 施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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