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料卡除註明應考人勿填之區域外,有小長方格符號者係為劃記區,請 照報名資料卡通用代碼本各項代碼,以 2B 铅筆在小長方格內塗滿,並於上方 手寫區以黑或藍色原子筆或鋼筆填寫相關代碼,以免資料無法正確讀取造成 錯誤。其他如:考區、等級、科別、電話、應考人簽名等資料,請以黑或藍 色原子筆或鋼筆詳實填寫正確,切勿遺漏。
二、填卡說明及範例:
(一)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
請依國民身分證上記載資料確實填寫。
(二)最高教育程度、通訊處郵遞區號、兵役狀況及在學狀況:
請依報名資料卡通用代碼本第 2 頁填寫,例如:大學畢業請填 3(學士)
;台北市文山區請填 116;免服兵役者請填 4(免役);在學狀況為其他 者請填 6。
(三)應本項考試次數(含本次)及現是否任公職:
請依實際情形劃記,例如:為第一次應試本項考試者請劃記 01;現未任 公職者請填否。
(四)具原住民身分族別:
請依報名資料卡通用代碼本第 3 頁填寫,例如:未具原住民身分請填 00
。
(五)考區:
請依右列規定劃記:北部(臺北)考區請填 1、中部(臺中)考區請填 2
、南部(高雄)考區請填 3、東部(花蓮)考區請填 4。
(六)等級:
報考初等考試請填 5。
(七)科別:請參考應考須知附表二及附表二之一「科別編號」欄劃記,例如
:一般行政請填 501。
(八)應考資格分類:
請依報名資料卡通用代碼本第 3 頁填寫,初等考試無學歷限制,請填 9。
(九)應考資格適用條款:
免劃記。
(十)學校代碼及所系科代碼:
請依報名資料卡通用代碼本第 4 頁至第 12 頁填寫,例如:政治大學請填 000001,外交系畢業請填 302202。
附表六
(十一)畢肄業:
已畢業者請填畢,肄業或在學者請填肄。
(十二)畢業年分:
以國曆年填寫,勿以西元年劃記,例如:民國 92 年畢業,請填 92。
(十三)身心障礙別:
請依報名資料卡通用代碼本第 3 頁填寫(非屬身心障礙者得免劃記)
。
(十四)身分別:
請依報名資料卡通用代碼本第 3 頁填寫,例如:一般人員請填 1。
(十五)備註欄:
本項考試正額錄取人員申請保留錄取資格意願調查,請依下列保留 事由於備註欄劃記,服兵役請填 01;進修博士、碩士學位請填 02;其 他法定原因請填 03。
(十六)是否為應屆:
應屆畢業生請填是,在學或非應屆畢生請填否。
(十七)是否為本科系:
報考行政類各科別請一律填是,技術類科若非應考資格表所列舉系科 請填否。
(十八)大陸人民來臺設籍未滿十年:
請依實際情形劃記是或否。
(十九)填表範例: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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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