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
实习类型(认识实习、跟岗实习或顶岗实习)、实习目的、要求、实
第二阶段:实习组织 专业部制定实习方案。
1、实习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实习目的、要求、实习时间、地点、
实习学生分组、学校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安排(原则上每20 名学生 至少应安排一名指导教师)、企业指导师傅安排、过程考核、食宿车 旅、安全等方面的安排。报实训处和教务处及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2、召开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员培训会。进行统一培训,明确职 责和要求。
3、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校外实习规程》,签订学生(监护人)
实习协议书。
4、召开实习学生、家长动员会。
第三阶段:实习阶段
实习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到各指定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期 间带队老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常驻实习单位解决学生实习中遇到的问 题和困难及指导学生实习。
1、指导教师按照职责,全心全意管理好实习学生,保障实习安 全。
2、实习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实习学生应每天填写实习记录。
3、实习指导教师每 2-3 天要组织学生召开阶段实习总结会。专 业部至少每周召开一次实习师生总结会。
4、专业部主任、年级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每周至少一次到实习单
3、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并不 得有下列情形: (1)安排未满 16 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2) 安 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3) 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 事的劳动;(4) 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 性娱乐场所实习;(5) 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 学生实习工作。
4、学生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期间,应要求实习单位遵守国家关 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1) 安排学生 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 风险的实习;(2) 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3) 安排学生加 班和夜班。
5、敦促实习单位履行实习协议,协调好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之 间的劳动关系。
6、对违反实习规定和实习协议条款的学生,视情节给予适当处 理;对实习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7、对单纯以使用廉价劳动力为目的,忽视学生技能培训的企事 业单位,学校不得为其提供实习学生。
8、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要求为学生购买实习保险。
六、指导教师、带队教师职责
每个实习点上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教
七、学生校外实习规程
1.服从学校安排,服从指导教师、带队教师管理,遵守学校纪 律。
2、服从企业管理,服从企业工作安排,勇于吃苦。虚心向指导 教师和实习单位的工人师傅请教,不顶撞工人师傅工友。
3、自治、自立,发扬互助互学、团结友爱的集体主义精神,使 实习组成为一个团结、奋进、友爱的集体。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 制度,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生产秩序,
4、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1 天以下由带队教师 和实习单位批准,一天以上由学校批准,请假(含病假)达到或超过 实习时间1/3 者,按不参加实习论处,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5、不谈情说爱,不打架斗殴,不参加偷盗、赌博、吸毒贩毒、
加入黑社会、传销等非法活动,不信谣、不传谣。
6、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员工,处理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不发 生有损社会公德、企业和学校形象的事情。
7.爱护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实习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8.特别注意安全,上班时间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不到高危 场所
工作、玩耍,下班时间不单独行走,尽量结伴同行,严防意外事 故发生。
9.按学校和企业统一安排的地点食宿,不得在外租房。
10. 有事外出,必须请假,请假条上必须注明事由、地点,往返 时间、联系电话等。
11、违反以上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
留厂观察、开除实习或学籍等处分,违反国家法律,交由公安机关处 罚。
八、实习成绩的评定
实习的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评定成绩是在校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最后由校实习领导小 组审定公布,实习优秀率一般不应超过实习生总数20%。其中学校考 核占40%,企业考核占 60%.
实习每个等级评分基本标准如下:
1、优秀
实习达到规定时间长度,无病事假,无违规违纪行为;实习期间 表现突出,实习单位评定意见优秀;熟悉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具 有实际业务应变能力,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优秀;按规定按时完成 实习报告、实习报告逻辑清晰,表述准确,总结有见地,实习成绩在 90 分以上。
2、良好
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病事假时间不超过实习总时间的5%。,
实习期间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实习单位评定意见良好;熟悉 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具有一定的实际业务应变能力,指导教师反
映业务情况良好;按规定按时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报告逻辑清晰,表 述准确。实习成绩在80 分以上。
3、合格
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病事假时间不超过实习总时间的10%。
实习期间表现一般, 实习单位评定意见较好能较好掌握实习业务处 理过程,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较好或一般;按规定按时完成实习报 告、实习报告逻辑较为清晰,表述较为准确,实习成绩在60 分以上。
4、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
(1)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时间少于规定时间 30%以上者;
(2)未按规定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报告系他人代做或抄袭他人 者;
(3)无实习单位的书面评定意见,或实习单位书面评定意见极 差者;
(4)严重违反《学生校外实习守则》,被学校给予警告以上处 分等
级者;
(5)违法者;
(6)实习成绩在 60 分以下者;
学生实习成绩按学校学分制方案折合为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