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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學生科學解釋分析

爲了深入瞭解學生在課程前後的科學解釋改變情形,本節將透過考驗學生的 開放式問題測驗前後測表現上是否有顯著差異進行分析。

一、全體學生開放式問題測驗前後測科學解釋分析

在進行科學解釋之分析前,先探討說明所包含之要點及各要點評分與學生作 答範例情況。於開放式問題測驗中,科學解釋的部分共包含三個要點:

(一) 說明主張:給分標準從 0-2 分,評分標準及學生作答範例如下。以何謂 板塊構造學說為例。

1. 評分標準為 0 分:當學生未作答或寫出完全錯誤的板塊學說者給予 0 分。

以編號 10416 之學生為例(如圖 4-2.1):該生只寫出學說名稱,並未能說 明相關主張內容,故給 0 分。

圖 4-2.1 編號 10416 之學生作答情況

2. 評分標準為 1 分:當學生作答中至少寫出 1 個板塊學說相關內容(提及板 塊構造或動力機制),但描述不完整者給予 1 分。以編號 10402 之學生為 例(如圖 4-2.2):該生有提及板塊學說中之動力機制,但描述不夠完整,

故給 1 分。

圖 4-2.2 編號 10402 之學生作答情況

3. 評分標準為 2 分:當學生作答內容能完整寫出並加以說明板塊學說的內容

(包括板塊構造及動力機制)者給予 2 分。以編號 10431 之學生為例(如 圖 4-2.3):該生能完整描述學說之內容,故給 2 分。

圖 4-2.3 編號 10431 之學生作答情況

(二) 證據:給分標準從 0-2 分,評分標準及學生作答範例如下。以科學家利 用哪些證據來做為板塊構造學說的依據為例。

1. 評分標準為 0 分:當學生未作答或寫出無法支持板塊學說的證據者給予 0 分。以編號 10421 之學生為例(如圖 4-2.4):該生寫出一堆地質現象,並 未能提出支持板塊學說的證據,故給 0 分。

圖 4-2.4 編號 10421 之學生作答情況

2. 評分標準為 1 分:當學生作答中至少能寫出 1 項適當的板塊學說證據者給 予 1 分。以編號 10408 之學生為例(如圖 4-2.5):該生 1 項相關證據—非 洲西岸與南美洲東岸有相同之化石,故給 1 分。

圖 4-2.5 編號 10408 之學生作答情況

3. 評分標準為 2 分:當學生作答中至少能寫出 2 項以上適當的板塊學說證據 者給予 2 分。以編號 10431 之學生為例(如圖 4-2.6):該生提及之證據包 括-南美洲與非洲海岸線相契合、古氣候證據(煤層分布)、古冰川的分布、

軟流圈之發現等,故給 2 分。

圖 4-2.6 編號 10431 之學生作答情況

(三) 推理解釋:給分標準從 0-2 分,學生評分標準及作答範例如下。以科學 家如何利用這些科學依據來推理解釋板塊運動的過程為例。

1. 評分標準為 0 分:當學生未作答或無法寫出推理解釋過程或寫出聯結錯誤的 板塊學說與其證據的解釋者給予 0 分。以編號 10416 之學生為例(如圖 4-2.7):

該生寫出如何形成學說之過成,並未能針對題目寫出板塊學說與其證據之推 理解釋過程或寫出聯結錯誤的板塊學說與其證據的解釋,故給 0 分。

圖 4-2.7 編號 10416 之學生作答情況

2. 評分標準為 1 分:當學生的作答中能提出並以符合邏輯的推理解釋說明聯結 板塊學說與其證據,但描述不完整者給予 1 分。以編號 10402 之學生為例(如 圖 4-2.8):該生雖有進行符合邏輯之推理解釋,但並未完整描述學說與證據 間之關係,故給 1 分。

圖 4-2.8 編號 10402 之學生作答情況

3. 評分標準為 2 分:當學生的作答中完整寫出並以符合邏輯的推理解釋說明聯 結板塊學說與其證據者給予 2 分。以編號 10431 之學生為例(如圖 4-2.9):

該生能清楚說明每個學說與證據間的關係,故給 2 分。

圖 4-2.9 編號 10431 之學生作答情況

將評分後之分數進行分析,因欲瞭解學生在課程進行前後之科學解釋是否有 顯著改變,故將學生開放式問題測驗中科學解釋部分(第一~三題)之前測與後 測總分進以成對樣本 t 考驗進行分析,臨界值為 0.04;並將其中各向度之得分,

分別以成對樣本 t 考驗進行分析,臨界值為 0.04/3,為 0.013。從表 4-2.1 可知:

全體學生於課程前後,其科學解釋總分有顯著差異,表示本次課程可提升學生科 學解釋之表現;另外,於各向度來看,可發現除了要點一(說明主張)並未有顯 著差異外,另兩要點(證據與推理解釋)皆有顯著差異,表示本課程對於學生在 提出證據與推理解釋上有所幫助(參閱表 4-2.1)。

表 4-2.1 全體學生科學解釋得分 t 檢定

圖 4-2.10 全體學生前後測之綜合科學解釋改變累積人次

再從表 4-2.3 與圖 4-2.11 可發現全體學生有 47 人(58.0%)並未產生層級改 變,其中 34 人為層級 0,剩餘 13 人為層級 1;全體學生有 6 人(7.4%)轉變為 層級 0,均由層級 1 轉變而來;全體學生有 27 人(33.4%)轉變為層級 1,26 人 由層級 0 轉變而來,另 1 人則由層級 2 轉變而來;全體學生有 1 人(1.2%)從 層級 0 轉變為層級 2。

表 4-2.3 全體學生前後測之綜合科學解釋改變人次表 層級 未產生

層級改變

轉變為 層級 0

轉變為 層級 1

轉變為 層級 2

人數 47 6 27 1

占總人數百分比 58.0% 7.4% 33.4% 1.2%

備註:□-表直接轉變為層級 2、○-表轉變為負向的層級 圖 4-2.11 全體學生前後測之綜合科學解釋改變圖

三、本節小結

1. 全體學生之科學解釋總分,在課程進行前後有顯著差異(t=4.07,p<0.01),

意即後測科學解釋顯著高於前測科學解釋。

2. 全體學生之科學解釋中的說明主張,在課程進行前後並未達顯著差異(t

=1.42,p>0.013),意即後測在說明主張的部分並未顯著高於前測在說明 主張的部分,此結果推測可能原因在於本課程設計中,並無向學生強調何 謂主張,因此學生可能不知道什麼是主張,也就無法進行解釋。亦可能因 測驗為開放式問題,降低學生後測的作答意願,故學生在說明主張的部分 於課程前後測表現無顯著差異。

3. 全體學生之科學解釋中的提出證據,在課程進行前後達顯著差異(t=4.54,

p<0.013);科學解釋中的推理解釋,在課程進行前後達顯著差異(t=3.72,

p<0.013),意即後測在尋找證據支持假說和推理解釋等兩要點皆顯著高

於前測,此結果推測可能原因為這乃是課程中不斷反覆要求學生要尋找證 據以說明自己的論點,且要以符合邏輯的方式來說明推理、解釋過程。本

研究結果與吳佳蓮(2006)所做之研究有相似之處,吳佳蓮(2006)之研 究發現在經過探究活動後,解釋的推理過程成長趨勢最為明顯,然而該研 究卻發現尋找證據支持主張的改變為最小,此結果與本研究並不一致,推 測可能原因來自研究對象所屬年段不同,該研究之對象為國小五年級,而 本研究對象為高中一年級,年段較高之學生在選取支持假說所需之相關證 據可能具較好的判斷力。此外,另一可能原因會與課程設計有關,因本課 程乃不斷反覆讓學生尋找證據來進行推論,故學生於此要點之表現會有所 進步,然而其他相關研究也有與本研究類似發現,例如簡錦鳳(2008)發 現國中一年級學生於類似課程進行後,其找出證據的成長最明顯。

4. 全體學生之綜合科學解釋,在課程進行前後達顯著差異,意即後測科學綜 合解釋顯著高於前測科學綜合解釋,此結果推測可能原因為經過本課程之 學習,學生較知道如何形成、解釋結論,故本課程可促使學生綜合科學解 釋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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