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 2009 年签署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第 89.1 至 89.9 号建议 17. 摩纳哥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批准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2017 年 11 月 2 日第 6.630 号君主令批准实施。
18. 应当注意的是,此前于 2014 年和 2016 年分别通过了两项法律,一项是关于 残疾人权利和自由,另一项是关于建筑物无障碍(见第 2.A 章――国内法律修正情 况)。
关于通过和实施一项关于国家委员会运行和组织的法律以反映对《2002 年宪法》
所作修改的建议 89.10
19. 2015 年 6 月,摩纳哥通过了修正关于国家委员会组织和运行的 1964 年 7 月 25 日第 771 号法律的第 1.415 号法律,并使国民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适应 2002 年 4 月 2 日的宪法修订。
20. 在此方面,此项法律考虑到修正《宪法》关于常会日期的第 58 条(即 4 月和 10 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而不是 5 月和 11 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且会期从两个月延 长至三个月)。而且,第 1.415 号法律废除了允许国务大臣在讨论期间如提出提案 和修正案延长讨论的第 771 号法律第 24 条,因为这是有悖于《宪法》第 67 条的 新措辞。
关于按照《禁止酷刑公约》条款将酷刑定义纳入国内法的建议 89.11
21. 第一,应当注意的是,摩纳哥国内法在其法律制度的不同等级上明确了酷刑 概念。
22. 第二,应当注意的是,法院宽泛地解读了酷刑、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 遇概念,以便在适用摩纳哥立法时纳入《禁止酷刑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 利国际公约》中的定义。
23. 最后,应当注意的是,《公约》中的定义是国内法律秩序的组成部分,高级 法院(最高法院、复审法院、上诉法院)的判例表明,高级法院毫无犹豫地直接参 考了各项公约的案文。
关于促进和保护残疾人权利的现行法律草案的建议 89.13
(见关于残疾人保护政策的建议 89.24 的内容)
24. 2014 年 12 月 3 日,摩纳哥通过了关于残疾人权利和自由的保护、独立和促 进的第 1.410 号法律。
25. 该法律全面涉及了残疾人状况。它考虑到个人在与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互动 时受到一个或者多个身体、感官、精神、认知或者心理机能上永久的或者至少是 持久的实质性损害后造成的具体后果,打算据此定义残疾概念。
26. 其案文的目的是定义旨在保障残疾人在实现其生命目标方面拥有更大自主权 的各类措施(人道、技术或资金援助需要)。
27. 此外,案文旨在确保尊重残疾人的权利和自由,其中特别包括残疾人获得就 业和劳动援助,发放各种补贴确保残疾人有足够的资源,便利残疾人乘坐城市交 通工具,以及接收残疾儿童使其能够接受教育。此外,现在已推出承认家庭照料 者地位的规定。
关于设立国家人权机构的建议 89.14 至建议 89.23
28. 这些建议在 2013 年审议期间已被接受,因此被视为已得到落实。
29. 2013 年 10 月 30 日第 4.524 号君主令规定设立保护权利、自由和协调高级专 员一职,其主要职责包括以前委任给负责诉讼和协调的顾问的职责。
30. 因此,高级专员的任务是,处理公民或者公共服务使用者与行政机构之间的 诉讼和争议,其中包括国务大臣直接管理的执行部门,还包括司法、国家委员 会、省级和公共机构的下属部门。
31. 高级专员行使职责时需要多种保障,尤其是中立性、公平性、职务独立性和 财务独立性。上述案文所载保障还涉及移交高级专员的程序以及其调查权力和向 行政机关提出建议。
32. 有 关 高 级 专 员 办 公 室 的 所 有 相 关 信 息 , 可 查 阅 以 下 网 址 : www.hautcommissariat.mc。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护儿童、妇女和残疾人政策的建议 89.24
33. 摩纳哥公国完全致力于保护弱势群体(见摩纳哥 2013 年 7 月 23 日第二次报 告)。例如,便利残疾人进出建筑物和乘坐城市交通工具,面向残疾人的录取和 教育设施、设立经改造的暴力受害者收容设施,对将与暴力受害者进行接触的专 业人员进行培训及预防措施。近年来这一领域的行动在继续加强。
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措施
(见关于具体暴力行为的法律的建议 89.38 的内容)
34. 摩纳哥设立了促进和保护妇女权利部际委员会,其中包括行政部门和相关协 会。该委员会的目的是,通过成员间相互交流信息,确保协调、执行、监测和评 价为预防和打击对妇女一切暴力和歧视已采取的国家政策和措施。
35. 所 涉歧 视为 以下 公约 所涵 盖的 歧视:《 2005 年打击人 口贩 运公 约》 ;
《2011 年预防和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及家庭暴力公约》;《1979 年消除对妇 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36. 因此,委员会将对负责的国际机构所提建议采取后续行动,确保公约缔约方 落实这些建议。
37. 自 2016 年起庆祝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11 月 25 日),政府部门和卫 生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为家庭暴力处境提供个性化照料。
38. 2014 年批准《欧洲委员会保护儿童免遭性剥削和性虐待公约》(《兰萨罗特 公约》)和《欧洲委员会预防和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及家庭暴力公约》(《伊斯 坦布尔公约》)。
为残疾人采取的措施
(见关于促进和保护残疾人权利法律的建议 89.13 的内容)
39. 摩纳哥公国为社会事务和卫生部领导的社会活动和援助局下属的社会融合和 残疾司分配更多人力资源,使其社会援助活动得到加强。
关于成年人
40. 遵照关于残疾工作者就业委员会的 2015 年 1 月 30 日第 5.194 号君主令,摩 纳哥公国政府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批准了促进摩纳哥行政机构内部社会融合的 措施,据此残疾雇员的地位得到承认。这些措施可纳入关于公务员地位或者适用
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中,从而使他们从相关福利中获得好处(设立永久性岗 位、晋升、年度评估访谈、社会福利)。
关于未成年人
41. 按照关于教育的 2007 年 7 月 12 第 1.334 号法律和关于残疾人保护、自主和 促进其权利与自由的 2014 年 12 月 2 日第 1.410 号法律,摩纳哥教育系统取得了 重大进展。摩纳哥共有 6 309 名学生在册,从幼儿园到十二年级均有;共有 12 所学校,包括 9 所公立学校和 11 所市属托儿所(摩纳哥统计和经济研究所 2017 年数据)。
42. 因此,应当注意到,
设立接收有身体“障碍”(言语障碍、运动障碍……)或者学习障碍的学 生的班级――(共有小学和中学生 20 名);
设立社会适应和融合班,接收有智力缺陷、听力障碍或者性格缺陷的 学生――(迄今共有 15 名小学生和中学生);
为摩纳哥公国教育系统长期举办残疾问题认识讲习班。
43. 此外,将于 2018 年 9 月开设一所特殊教育机构,由社会事务和卫生部直接 领导。该特殊教育机构有 15 个名额,可从总体上为残疾儿童提供个性化教育支 助:为学生提供支助,支持其接受教育,促进社会融合,获得一定程度的自主。
同时,该机构还为家庭提供接受和管理残疾和/或日常障碍方面的支助。
44. 最后,门诊治疗结构项目正在进行之中,该机构每日设立 15 个儿童精神病 科名额,为无法继续上学有严重行为问题的儿童提供治疗。医院将为儿童提供治 疗同时在学校里陪伴相关儿童。
关于继续支持老年人行动的建议 89.25
45. 摩纳哥公国正在执行支持老年人的政策。摩纳哥有居民 38 300 人,65 岁及 以上的人占 25.9%(摩纳哥统计和经济研究所 2017 年数据)。
46. 相关行动包括:
2013 年 2 月开设了兰尼埃三世老年医学中心(210 张床位);
在摩纳哥老年医学协调中心帮助下尽可能长期帮助老年人在家中过舒 适的生活:整理内务,提供帮助,医疗、辅助医疗人员和护理人员介 入、交通工具补贴。这一举措常被世卫组织喻为楷模;
Cap Fleuri 居住中心现代化,该机构类似于 EHPAD(生活不能自理老年 人食宿中心)。摩纳哥公国计划为需要特殊护理的精神残疾老年人建设 一所居住中心;
国家教育、青年和体育部与负责老年人事务的摩纳哥市议会社会活动 部实施代际伙伴关系项目。
关于继续努力做好人权工作,尤其是提高认识的建议 89.26 和建议 89.27 47. 摩纳哥教育系统将人文价值观置于核心地位,不仅在教学内容上如此,在许 多课外活动中也是如此。
48. 为此提出了各种举措,其中包括:
在中学和大学设立“卫生和公民教育委员会”,旨在促进学生培养自 助互助的思想及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的行为;
对教师进行教学方法方面的继续教育,以增强学生的权能并鼓励他们 积极参与;
在“对骚扰说不日”举行提高认识活动,宣传打击校园暴力,将“骚 扰”概念纳入校园规定;(摩纳哥技术与酒店中学)的“特别午餐”活动 提供了就各种主题,特别是性骚扰进行讨论的机会;
庆祝和纪念各个国际日,如国际和平日(9 月 21 日)、国际残疾人日(10 月 9 日)、国际儿童权利日(11 月 20 日)、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 (11 月 25 日)、纪念大屠杀和防止危害人类罪欧洲日(1 月 27 日)、体育 促进发展与和平国际日(5 月 10 日);
夏琳公主体育促进和平与发展汽车拉力赛;与摩纳哥和法国红十字会 合作组织的声援周;与非政府组织“教育”合作开展行动,如 2018 年 在中学生帮助下在蒙古修建蒙古包学校;
国家教育、青年和体育部与 PeaceJam 基金会合作,以互动形式向年轻 人展示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的生活和工作。
49. 2018 年 6 月,对外关系与合作部举办了儿童权利专题讨论会,会议由汉诺 威王妃主持,专题讨论会的主题是“家庭和学校背景下的暴力侵害儿童行为”。
50. 参与者包括:负责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的联合国秘书长特别代表玛尔塔·桑多 斯·派斯女士;欧洲委员会儿童权利和体育价值部主任埃尔达·莫雷诺女士。
关于法官和警务人员人权培训的建议 89.28 51. 法官和警务人员的入职培训包括人权问题。
52. 尤其是,向公共安全警官学院的警务人员提供歧视模块。此项教学内容纳入 伦理和警察职业道德课程。
53. 此外,摩纳哥主管部门正在实施多项具体的人权教育举措,作为公务员和执 法人员继续教育的一部分。
54. 例如,2013 年 4 月 19 日,摩纳哥公国政府为劳动法院成员及法官和警务人 员开办了关于种族歧视和种族主义问题的培训讲习班。
54. 例如,2013 年 4 月 19 日,摩纳哥公国政府为劳动法院成员及法官和警务人 员开办了关于种族歧视和种族主义问题的培训讲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