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草案)
第二條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以下簡稱專責人員)設置規定如下:
一、經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公告之公告場所,應設置專責人員;各公告場所得 委任相關機構派任具資格之人員設置為專責人員一人以上。
二、於同幢或棟建築物內有二處以上之公告場所,並使用相同之中央空氣調節 系統者,可由各公告場所共同設置專責人員一人以上。
三、於同幢或棟建築物內有二處以上之公告場所,未使用相同之中央空氣調節 系統者,需自行設置專責人員一人以上。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草案)
第四條 專責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或獨立 學院以上之各科系畢業,經訓練及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高 級中學、高級職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三年以上實務工作經驗得有證明文件,
經訓練及格者。
第十三條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應執行下列業務:
一、於公告場所執行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
二、協助公告場所訂定、檢討、修正及更正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並進行申 報作業。
三、監督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維護設備或措施之正常運作,並向場所所有人、
管理人或使用人提供有關室內空氣品質改善及管理之建議。
四、協助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訂定室內空氣品質採樣計畫,監督 室內空氣品質定期檢驗測定之進行,並作成紀錄存查。
五、協助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公布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及自動監 測結果。
六、其他有關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相關事宜。
準備作業
A
取得「室內空氣品質維 護管理專責人員」資格
研讀並熟稔「室內空氣品質 管理法」及相關子法規定
蒐集、掌握並確實 建立場所基本資料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母法第23條)
•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 員設置管理辦法(母法第9條)
• 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 法(母法第10條)
•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母法第7條)
• 第一批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 準之場所(母法第6條)
• 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罰緩 額度裁罰準則
• 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母 法第11條)
• 室內空氣污染物檢驗測定方法 (母法第11條)
圖8 專責人員的職掌與工作流程
• 場所各層建築平面圖
• 場所空調系統與管線配置圖
• 各層人口分佈與流量
• 建築裝修材料使用情形以及 日常清潔行為
• 空調系統與冷卻水塔維護管 理方法與操作頻率
• 可能室內外污染源的調查與 掌握
• 其他可能影響IAQ資料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9條
規劃巡查檢驗位置(巡檢 點)與數量並自行以巡檢 式檢測儀器進行巡查檢驗
協助場所建立並執行「室 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
規劃檢驗測定位置與數量 並委託合格檢驗測定機構
辦理定期檢驗測定
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紀錄表 (彙 整成冊為維護管理計畫書)
• 表A01: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紀錄 表清冊
• 表C01: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 人員基本資料表
• 表C02:建築物及搭乘空間基本資料
• 表C03:室內空氣品質相關特殊設備 查核清單
• 表C04: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相關人員 及單位聯繫清單
• 表S01:空調系統查核紀錄表
• 表S02:空調水系統查核紀錄表
• 表S03:污染物來源查核紀錄表
• 表S04: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方針及管 理執行計畫檢核
• 表S05: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規劃
圖8 專責人員的職掌與工作流程(續一) A
室內空氣品質檢驗 測定管理辦法第4 條&第5條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法第10條&室內空 氣品質檢驗測定管 理辦法第6條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法第8條
B
規劃設置自動監測系統之數量 與位置並檢具連續監測作業計 畫書併同其室內空氣品質維護 計畫報核後辦理設置及操作
網路傳輸上網申報定檢報告書 及連續監測報告書備查並於主 要營業出入口明顯處公布結果
圖8 專責人員的職掌與工作流程(續二) B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7條
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 管理辦法第17條&第18 條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10條&室內空氣品質檢 驗測定管理辦法第11條
C
公告IAQ標準
規劃巡查檢驗位置(巡檢 點)與數量並自行以巡檢 式檢測儀器進行巡查檢驗
A
符合
不符合
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評估、
診斷並採取有效的設備、
技術、方法或產品等進行 實質的室內空氣品質改善
限期改善完成並進行改善 成果確認(進行檢驗測定)
圖8 專責人員的職掌與工作流程(續三) C
公告IAQ標準 規劃巡查檢驗位置(巡檢 點)與數量並自行以巡檢 式檢測儀器進行巡查檢驗
A
不符合 符合
IAQ相關專業機構進行評估與診斷
• IAQ相關學術或研究機構
• 環境工程顧問公司
• 環境清潔工程公司
• 冷凍空調業者、技師或公會
• 建築師、公會
• 室內裝修業者或公會
• 環境檢驗測定機構
• IAQ相關協會或民間組織
• IAQ相關設備廠商 IAQ相關設備、技術、方法與產品
• IAQ清淨設備(光觸媒、靜電集塵、活性 碳、負離子、臭氧、紫外光、HEPA等)
• 空調局部改善設備(全熱式交換機組、預 冷空調箱等)
• 室內空氣清潔消毒殺菌產品(二氧化氯、
奈米銀、病毒崩、霧化水蒸氣、滅菌液、
淨化器、氣狀污染物吸附包等)
• 空調系統清潔維護技術與設備(刷洗除污 技術與設備、氣流除污技術與設備、振 盪除污技術與設備等)
• 低逸散健康綠建材(白竹炭、矽藻土等)
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評估、診 斷並採用有效的設備、技術、
方法或產品進行實質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