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實驗中心歷年歲入統計
第二節 人力、實驗研究與檢測服務精進策略
4.2.2 實驗研究與檢測服務發展策略可行性評估
(一) 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合作
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擁有大型結構實驗之技術及設備,但欠缺耐久耐 候或材料等實驗能量,如雙方能就此方面合作,可達互補之效。
(二) 積極拓展建築及非建築等領域之檢測項目
除配合科技計畫規劃之研究案進行實驗外,亦持續縱向結盟非同質或同 質性之工程顧問公司及研究機構,與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中興工程顧問 社、潤弘精密工程公司等研究單位接洽任何承接實驗之可能,共同完成檢測試 驗,以提高承接更多元類型試驗之可行性。例如 107 年 5 月 28 日起至 6 月 22 日止,成功協助日本東京工業大學建築系竹内徹教授教授及九州工業株式會 社,執行屋頂桁條系統開發驗證客製化試驗,亦與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結 盟,協助研發位移型金屬消能斜撐。
橫向結盟同類型實驗室,以尋求需較大試驗機能量之實驗轉介,例如明 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實驗室因考量其試驗機能量不足,轉介本中心協助,
業於107 年 1 月首次辦理大型滑輪(直徑 2.3 公尺)拉力強度之測試。
(三) 建議將 BRB 檢測納入國內耐震設計規範增訂檢測要求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與解說之 BRB 試驗相關條文修正草案本組已於 105 年12 月 2 日函送營建署,本所並於 108 年 3 月 20 日召開研商「建築物耐震設 計規範及解說」第 1 章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議,邀集營建署及耐震規範審查委 員協調耐震規範增訂 BRB 試驗規定之內容妥適性,已依會議討論內容修改耐 震規範修正草案並交予營建署,俟後續營建署召開會議時,將配合出席說明。
(四) 主動出擊尋求老客戶再次委託檢測機會
與過往曾委託BRB 檢測服務的廠商不定期聯繫,以主動尋求承接 BRB 委 託檢測之機會,另亦持續與中興工程顧問社接洽,尋求特殊斜撐委託檢測服務 之機會。
(五) 實驗技術再提升
臺灣除有屬於海島型海域環境腐蝕問題,亦因地理位置屬於亞熱帶與熱 帶交界的區域,因此 1 年氣候中往往有大半時間屬於陽光的晴天,因此當油漆 塗料受到陽光的照射,長時間會有色澤變化,材料碎裂之情形。經評估兼顧國 內研究及商業檢測之需求,材料實驗中心擇定依據建築用長期耐候性面漆 (CNS15666)之試驗要求(參見表 4-4),規劃未來採購設備如表 4-5 所示。
表 4-4 依據 CNS 15666 試驗品質項目需採購設備表
項目 尚需採購設備 備註
容器內狀態 - 目視觀察
乾燥時間 施膜器、乾燥時間記錄儀 目視觀察
塗膜外觀 施膜器 目視觀察
可使用時間 施膜器 目視觀察
遮蓋力 施膜器、黑白遮蓋力計 60°鏡面光澤度 -
耐衝擊性 建築用衝擊試驗機 附著性(方格法) -
重塗適用性 - 目視觀察
耐鹼性 變褪色計 目視觀察
耐酸性 - 目視觀察
耐濕冷熱循環性 - 目視觀察及光澤度保持率
達70%以上
加速耐候性 -
室外暴露耐候性 -
表 4-5 材料實驗中心後續(108-110 年)設備儀器更新列表
設備儀器更新項目 (原建置年度)
設備用途及現況 預算金額(執
行年度) 色差計
(97 年度)
1.設備用途:材料劣化後之顏色度差異分析設備。
2.設備現況:既有色差計之規格及配有之標準色板,
已逐漸與國內業界常用標準脫節(既有色差計使用三
25 萬 (108 年度)
第四章 實驗產能創生計畫
技大學、工研院材料與化工研究所等),並朝租用或代為操作之方式,以 增加使用率。
4. 採國震中心與成功大學之合作模式,以「協力實驗室」,活化試驗服務能 量。
5. 輔導營造、建築、土木等業界申辦如採用高拉力鋼筋作為耐震構材之梁 柱主筋等新材料新工法案件,俾擴大並爭取業界之測試需求。
針對上開意見實驗室研擬執行期程規劃如下表:
表 4-6 材料實驗中心研擬執行期程規劃表
因應對策 執行期程規劃
學習國震中心與中南部大學合作,採以
「協力實驗室」模式,活化試驗服務能 量,支援科技部計畫之實驗需求。
規劃108 年蒐集國震中心與中南部大學 合作案例相關資料,研析後續執行策 略。
加強與營建署聯繫,並積極爭取國震中 心與相關委員之支持,以加速擱置多時 之「挫屈束制斜撐性能試驗」修正草案,
早日將研究結果轉為法定檢測業務。
108 年持續與營建署聯繫,追蹤「挫屈束 制斜撐性能試驗」修正草案審查會議預定 舉行期程,並積極聯繫國震中心與相關 委員爭取支持。
朝輔導業界申辦新材料新工法案件,俾 擴大並爭取業界之測試需求。
108 年持續積極參與營建署新材料新工 法審查會議,爭取委託檢測商機。
增加能見度:可在本所及建築中心網站 展示實驗中心能量與業務項目,以增加 承接檢測或試驗項目之機會。
已 於 智慧化居住空間展示中心網 頁 平 台 連 結 材 料 實 驗 中 心 網 頁 連 結 , 供 大 眾 瀏 覽 , 以 增 加 檢 測 機 會 。
第四章 實驗產能創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