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帷幕牆建築物火災案例

第二章 外牆火災情景與防止對策技術

第二節 帷幕牆建築物火災案例

一、 外國火災案例

(一) 1988 年美國加州洛杉磯第一州際銀行大樓火災

第二章 外牆火災情景與防止對策技術

該樓為一棟 62 層樓鋼骨結構的建築物,當時火災造成一人 死亡,並燒毀了四層樓,財產損失約 38 萬美金。起火原因係辦 公室其中一個工作站的可燃物突然起火燃燒,且火勢蔓延迅速,

很快便延燒到其他大量的可燃物質。外牆的玻璃開始破裂,正好 提供了助燃的氧氣,使火勢加速燃燒。火勢從第 14 樓一直延燒 到 17 樓,火舌從玻璃帷幕破裂的開口竄出,並對室內可燃物預 先加熱,終至引燃起室內的易燃物,最後整層樓都陷入火海。火 焰也從樓層地板/天花板版塊和帷幕牆的縫隙(約 100mm 寬)蔓 延到上層。調查證實玻璃帷幕牆係因鋁製間柱(Mullion)受室 內火燒變形後才導致窗戶破壞。

(二) 1991 年美國賓州費城子午線商場大火

該樓為一棟 38 層樓鋼骨結構的建築物,本場火災造成 3 名 消防隊員死亡,九層樓全燬,財產損失約 33 萬美金。這場火災 起因於在第 22 樓浸有溶劑的的破布突然產生自燃,火勢因貫穿 孔隙、停電及大樓水塔系統的壓力控制閥裝設不當等多重因素 下,從第 22 樓一路燃燒到第 31 樓,除此,辦公室之高火載量及 大樓開放式平面配置設計也是加重火災效應的因素之一。該樓外 牆超過 50%面積為玻璃帷幕牆,所以火災當時可見到火焰主要沿 著建築物外側延燒。不過因為第 31 樓已全面改裝自動撒水系統,

所以當火燒到第 31 樓時,撒水系統啟動,讓火勢得以控制。這 場火災可以說明撒水系統在控制火勢上的成功,同時也說明了火 勢因貫穿孔隙及玻璃帷幕牆開口而在樓層間蔓延的危險。

(三) 1991 年英國 Basingstoke 辦公大樓火災

該樓為一棟 14 層樓鋼骨結構的建築物,全棟皆由鋁框玻璃帷幕 牆所包圍。火災發生在第 8 層,並經由外牆面向上延燒至第 10

層。此火災造成財產損失約 23 萬美金。

二、

國內火災災例

(一) 民國 90(2001)年汐止東方科學園區大樓火災 該 大 樓 位 於 台 北 縣 汐 止 新 台 五

路,為地上 26 層、地下 3 層之鋼 骨大樓,分由 A、B、C、D 等四棟 同高建築物所構成之廠辦綜合大 樓,A、B、C 三棟併連一體呈「品」

字型,另以地面連絡走廊連接 D 棟。火災發生在 5 月 12 日凌晨,

由 A 棟第 3 樓辦公室不慎起火,在 缺乏自動撒水設備(依當時消防法 規 10 層以下樓層免設)及防火區 劃牆之火災控制措施,火災迅速燒

燬 A 棟第 3 樓近 1500 ㎡的面積(包括三家公司),同時火災亦 從垂直管道間、外牆玻璃帷幕破壞缺口向上延燒,在消防隊搶救 下火勢延燒至第 5 樓後受到控制,此時火災歷經約 2 小時。其後 逐層搜索、清理殘火,惟受到各公司大門(鐵捲門)無法順利開 啟影響(因假日未上班之故),搜索、清理速度進展緩慢,經過 13 小時後,第 16 樓出現火災,火苗係隱藏在垂直管道間內緩慢 燃燒塑膠、橡膠管材、電線電纜等,待熱量及通風條件合適時,

即從管道間竄燒出來,適有不少易燃物助燃,火勢在自動撒水設 備未發揮功能情形下(緊急發電機及消防幫浦失靈而無法順利供 水),迅速破壞玻璃帷幕牆,讓室內熊熊火焰從缺口噴出,火焰 高度有時可達兩層樓高(約 8 公尺),其後火勢一路向上猛烈延 圖 2-3 東方科學園區大樓火

第二章 外牆火災情景與防止對策技術

燒,消防隊亦難以控制。從第 16 樓燒至第 26 樓約僅 2 小時 30 分鐘,平均向上延燒一層所需時間不過 15 分鐘。災後可見近二 分之一帷幕牆殘破不堪,其玻璃全數破碎,大量碎片遍佈於受火 害樓層地板,鋁構架受高溫高熱影響,無不變形、軟化或熔化,

殘留扭曲、燒失的框架(如圖 2-3),令人感歎火災威力及燃燒 擴大之快速。

(二) 民國 90(2001)年台北市東帝士大樓火災

該大樓座落於高層辦公大樓集中的敦化南路,為地上 35 層、

地下 4 層之鋼骨造帷幕牆辦公大樓,每樓層面積約為 1,021 ㎡(約 315 坪)。90 年 6 月 30 日清晨約 5 點該大樓第 10 樓某房屋仲介 公司辦公室起火,消防隊抵達現場時,部分帷幕牆玻璃窗已破 壞,濃煙及火舌已噴出。10 樓火勢一度擴大,致火焰從帷幕牆破 壞開口向上延燒,造成 11 樓外牆及內部靠窗辦公室燃燒,經約 3 小時 30 分鐘搶救後火勢始得控制。10 樓燒毀範圍約 750 ㎡(約 230 坪),餘則受到嚴重煙燻,致有 8 人受到輕微嗆傷(消防人 員 6 人,居民 2 人)。本次火災損害範圍有限,除有賴於消防隊 搶救戰術得宜外,尚可歸功於該大樓各層樓板四周圍有邊樑設 計。邊樑因位於帷幕牆內側,構成如同層窗間牆作用之防火垂壁

(或側壁),故能發揮減小玻璃開口噴出火焰高度之作用,因此 可減少對上層帷幕牆之破壞。

圖 2-4 金像電子公司中壢廠

(三) 民國 91(2002)年中壢金像電子公司中壢廠大火

金像電子公司係生產印刷電路板為主之股票上市公司,位於 桃園縣中壢工業區西園路之廠房(一廠),為四層樓鋼骨造建築 物,外覆金屬及玻璃帷幕牆,總樓板面積近 10,000 ㎡。於去(91)

年 9 月 1 日凌晨約 3 點半發生火災,起火點為該廠二樓二次銅生

產區,因生產電路板原料不慎引燃造成火災。由於現場原料及半 成品多屬可燃物或化學危險物品,火勢一發即迅速擴大而難以控 制,消防隊抵達時,建築物內部火煙四處流竄,熊熊火焰及大量 濃煙冒出(如圖 2-4),鄰近高速公路上遙遙可見。火勢幸經消 防隊噴水隔離冒出火焰,並未大面積向上波及四樓帷幕牆玻璃 窗,亦未延燒鄰近建築物(二廠),火勢延燒近 7 小時被控制。

本火災燒燬二樓大部分廠區、三樓管道間及局部生產區、四樓管 道間及屋頂排氣設備,燒損面積約 5,000 ㎡,其餘內部受到不同 程度之煙燻,此外,鄰棟之行政大樓帷幕牆亦遭燒損。該廠當時 近 300 名員工安全逃離,幸無傷亡,估計財損達億元以上。本次 火災建築物屬高危險物質工業廠房,其火載量(Fire load)遠 高於一般辦公大樓,猛烈火勢不僅破壞玻璃窗後向上延燒,亦由 內部燒穿帷幕牆竄出火焰,以致鋁帷幕牆留下熔化開口(非玻璃 窗開口)及受熱變形外觀,因此高危險物質工業廠房帷幕牆之耐 火性能似應要求較高防火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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