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既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獎補助工作執行說明
第一節 98 年度公有建築物智慧化補助執行過程
98 年度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工作,依照合約書規定及計畫內容依序執行,執行過 程分述如下:
一、撰擬 98 年度「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計畫申請須知」內容
擬定「98 年度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計畫」申請須知、內容規定與相關申請表單 格式,針對中央政府機關、國營事業所屬辦公廳舍或院校舍以安全監控、健康照護、
便利舒適、永續節能為優先,導入永續環保概念與智慧化等相關產業技術,建構主動 感知及滿足使用者需求之建築空間,以創造及享有安全、健康、舒適、節能與永續的 工作及生活環境。(申請須知詳如附錄二)。並於 98 年 3 月 19 日以財團法人台灣建 築中心中建工字第 0980000958 號函公告相關單位有關「98 年度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 善計畫」申請事宜,同時於建築中心網頁及智慧化居住空間專屬網站公告相關訊息。
(詳如附錄三)
二、辦理既有建築物智慧化設計及改善工作宣導說明會
為宣導「既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計畫」,特邀集申請對象辦理「98 年度公有建築 物智慧化改善計畫」宣導說明會,該宣導說明會於 98 年 3 月 26 日召開,本次說明會 反映良好,計有近 90 個單位,94 人參加,會中由本計畫主持人溫琇玲教授針對計畫 概念與評選標準作宣導說明,另由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對申請補助作業流程作宣導 說明,會中參加單位針對補助辦法提出相關問題,均一一獲致解答,相信於本次宣導 說明會之後,各申請單位對於本計畫將有更進一步瞭解與認識。
圖 2-1 98 年度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工作宣導說明會相片
有關「98 年度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計畫」宣導說明會,依據出席單位問題分析,
集中在補助款發放等相關問題,考量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計畫之申請單位均為公家 機構,對於預算編列與使用均有一定流程,故此部分業經與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溝通
三、受理 98 年度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計畫獎助案申請
「98 年度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計畫」自公告日起計有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等多個單位來電洽詢相關申請事 宜,分別就個案予以協助說明。
另針對申請案件均有定期輔導分析,洽詢單位多數為公務機關之總務秘書單位,
對於申請指標項目,改善內容與如何進行改善之專業部分較不熟稔,經財團法人台灣 建築中心就個案提出指導,已有多個單位繼續充實申請內容並於期限前補充申請資 料,以期獲得補助。
本次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工作計有 65 個單位申請,扣除 1 件申請資格不符(非 屬中央機關),計有 64 件資料齊全並送審,另針對申請案件輔導分析,洽詢單位多 數為公務機關之總務秘書單位,對於申請指標項目,改善內容與如何進行改善之專業 部分較不熟稔,又本案並無提供協助規劃及初步設計之服務,相關初步規劃需仰賴申 請單位承辦人之努力,惟大部分承辦人員並不瞭解智慧建築之內容與意旨,故申請單 位所提送之申請資料均有繆誤或缺失,建議日後辦理此獎補助案,除說明會外並於計 畫開始前即舉辦相關研討會課程,或相關單位舉辦智慧建築系列研討會,亦將申請案 潛在申請單位亦列入邀請範圍,既可使更多人員瞭解智慧建築之意見與內容並可達到 宣導作用,並有助於後續獎補助案之推動。
四、辦理公有建築物獲補助案件之勘驗
有關「98 年度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計畫」審查作業,經 98 年 5 月 13 日召開「98 年度既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工作」第 2 次審查委員會,會中決議初選計有財政部台灣 省中區國稅局、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中央大學、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等 23 個單位入選受補助名單,並決議針對各申請補助單位之申請項目分派各專長領域委員 進行現地勘查與輔導。
自 98 年 6 月 3 日至 98 年 6 月 11 日止,審查委員至「98 年度公有建築物智慧化 改善計畫」各初選入選申請單位進行現地勘查與輔導,審查委員並針對各單位申請改 善項目提出意見供申請單位進行改善與修正計畫書。
圖 2-2 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受補助單位改善前現況
數控制系統、空調換氣系統、溫度調控系統及燈光情境控
本次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工作依各申請單位所申請之智慧化改善項目分析,因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