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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節約能源法規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探討

第二節 建築物節約能源法規

1995年內政部營建署在建築技術規則中正式納入建築節約能源 設計之法令與技術規範;1999年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正式制訂出「綠 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作為綠建築之評審基準;同年推出「綠建築 標章」並成立「綠建築委員會」以評定、獎勵綠建築設計;台灣的 綠建築政策由此不斷向前邁進。另一方面,在建築外殼節能規範上 也不斷強化建築節能設計基準並擴大建築管制對象,對於新建建築 的節能管理比例由1995年的2﹪、1998年的57﹪、2002年的70﹪、2004 年的80%,擴增到2008年的85%。此外,內政部營建署,為了加強建 築外牆及開窗部位節能效益,於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七日以內政部臺 內營字第一0一0八一00六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三百條、第三百零 八條之一、第三百零九條、第三百一十條、第三百一十一條、第三 百一十二條;增訂第三百零八條之二條文,相關條文並自自一百零 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建築節能之規定如下:

第三百零八條

建築物建築外殼節約能源之設計,應依據下表氣候分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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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建築技術規則氣候分區

氣候分區 行政區域

北部氣候區 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基隆市、桃園縣、新 竹縣、新竹市、苗栗縣、福建省連江縣、金門縣 中部氣候區 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花蓮縣 南部氣候區 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澎湖縣、高雄市、屏

東縣、臺東縣 第三百零八條之一

受建築節約能源管制建築物之屋頂平均熱傳透率應低於零點 八瓦∕(平方公尺.度),且當設有水平仰角小於八十度之屋頂透 光天窗之水平投影面積 HWa 大於一點零平方公尺時,其透光天窗日 射透過率 HWs 應低於下表之基準值 HWsc。但建築物外牆透空二分之 一以上之空間,不在此限。

表 2.2 建築技術規則透光天窗日射透過率基準 水平投影面積 HWa 條件 透光天窗日射透過率基準值 HWsc HWa<30m2 HWsc=0.35

HWa≧30m2且 HWa<230m2 HWsc=0.35-0.001×(HWa-30.0)

HWa≧230m2 HWsc=0.15 計算單位 HWa:m2;HWsc:無單位

建築物外牆、窗戶與屋頂所設之玻璃對戶外之可見光反射率不得大於 零點二五

第三百零八條之二

受建築節約能源管制建築物之外牆平均熱傳透率、立面開窗部 位(含玻璃與窗框)之窗平均熱傳透率及窗平均遮陽係數應低於下 表所示之基準值。但符合本編第三百零九條、第三百十條、第三百 十一條或第三百十二條規定者,不在此限。

表 2.3 開窗部位隔熱基準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探討

第三百十一條 北部 基準值=146.2X2-414.9X+276.2 中部 基準值=273.3X2-616.9X+375.4

南部 基準值=348.4X2-748.4X+436.0 X:平均立面開窗率(無單位)基準值單位:千瓦/(平方公尺.度)

第 三百十三條 (刪除)

第 三百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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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幢或連棟建築物中,有供本節適用範圍二類以上用途,且 其各用途之規模分別達本編第二百九十八條第三款規定者,其耗能 量之計算基準值,除辦公廳類、百貨商場類、旅館類及醫院類建築 物應依各用途空間所占外周區空調樓地板面積加權平均計算外,應 分別依其規定基準值計算。

第 三百十五條

有關建築物節約能源之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應依設計技術規範 辦理。

前項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有關第三百零八條之二,其規定所稱之開窗部位是指凡是有透 光功能之部位均被視為開窗,包括可開窗、固定窗或玻璃磚外殼,

其面積必須包括透光部位之玻璃與非透光部位之窗框, 其面積範圍 之認定與一般建築圖對於窗面積之標示無異。窗平均熱傳透率必須 依公式由窗框與玻璃的 Ui 值與面積之加權計算求得。若為無框構造 之玻璃帷幕構造或玻璃磚外殼,則以玻璃 Ui 值計之即可。窗框面積 比 rfi 是公式簡化計算的關鍵。據相關研究對實際開窗設計型錄之 統計資料顯示,rfi 以固定窗、拉窗、推窗三種形式之乘冪關係,

隨著開窗增大而縮小。該規範以表 2.8 之速查表提供 rfi 最簡易精 確之算法之。窗玻璃與窗框部位熱傳透率可依表 2.9 中 Ui 值之規定 計算。至於窗平均遮陽係數,並無單位,係累算玻璃與外遮陽之日 射遮蔽效果。

表2.8 木窗或塑鋼窗窗框面積比rfi 速查表(不鏽鋼窗之r f i 必 10+A12+10 12+A12+12 10+A6+10 12+A6+12

3+Aig12+3 5+Aig12+5 6+Aig12+6 8+Aig12+8 10+Aig12+10 12+Aig12+12

3+Aig6+3 5+Aig6+5 6+Aig6+6 8+Aig6+8 10+Aig6+10 12+Aig6+12 12mm,熱阻 Ra=0.16[m 2.k/W]。 3. Aig6代表空氣層填充惰性氣體,厚度6mm。 4. Aig12 代表空氣層填充惰性氣體,厚度12mm。 5.無論普通、吸熱、反射玻璃、膠合玻璃,均 依其厚度適用本表之 Ui值,也可採實驗室之實驗值認定之,亦即 Ui值與玻璃厚度有 關,但與顏色、日射遮蔽性能關係不大。 6.PC(ploycarbonte)中空板以合成樹指版 依各層厚度與空氣層數計算其 U值。 7.窗框之 U值可採本表標準 U值認定,其他形式 窗框以其斷面由表 3-1公式計算,也可採實驗室之實驗值認定之。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