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築軀體碳排公式之建立
第三節 建築軀體碳排簡易評估公式
s
B:地下樓層數,為無單位之整數1. 地上部分主結構體:
主結構體之單位樓地板面積基準碳排量根據電腦結構模型原型案例計算結 果,以地上 10 層(另有 2 層屋突),位於台南市第三類地盤之 RC 剛構架結構為 準時,分析結果為 266.88 kg/m2,考量此模型之斷面設計略偏保守,因此將原型 與經濟型之結果取平均,可得到一修正值為 255 kg/m2,取CS0
255kg/m2。 地上樓層數之基準值以原型案例為準,故s
0 10
。地上樓層數之影響係數 則參照圖 3.21(e)之迴歸結果,令cs
4.38kg/m2。設計地震力係數之基準值根據原型案例,
z
0 0 . 137
。其影響係數本應由圖 3.22(e)迴歸而得,但因圖中趨勢與線性相差較大,故再加入經濟設計案例結果,如圖 3.30 所示,則可迴歸出較明確之線性關係,並得
c
z 614 . 45
kg/m2。
圖 3.30 加入經濟設計案例後之碳排量與震區關係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跨距比之影響係數根據圖 3.24(e)之迴歸結果決定,令
c
sp 20 . 5
kg/m2。 混凝土之設計強度基準值依原型案例為f '
c0 280
kgf/cm2,其影響係數則參 照圖 3.25(e),令cfc
0.02cm2/m2。2. 地上部分牆體:
外牆與內牆之相關數值皆依據實際建築物案例之分析結果決定。外牆之單 21
. 162 X 45 . 614 Y
位樓地板面積基準碳排量根據 10 組實際案例之平均值 37.0kg/m 再加以保守微
第四節 小結
本章針對建築軀體之碳排量,透過實際建築案例精算與電腦結構模型分析探討 影響建築軀體碳排之設計因子,並推導建築軀體碳排量之簡算公式,歸納小結如下:
1. 根據結構作用之不同,建議建築軀體之碳排依地上部分結構體、地上部分牆體與 地下部分三者分開計算。
2. 地上部分結構體包括柱、梁與樓版,在本研究探討範圍中,發現影響此部分碳排 量之主要因子包括地上樓層數、震區因素、跨距比及混凝土強度。平面規則性、
平面長寬比、立面高寬比及隔間牆靜載重則無明顯影響。
3. 地上部分牆體碳排量又可分外牆與內牆計算,外牆碳排量主要受開窗率及平面規 則性之影響,內牆則主要受隔間牆材料之影響。
4. 地下部分碳排量建議將地下樓層與筏基分開計算,地下樓層碳排量無明顯影響因 子,建議可以單位樓地板面積固定數值計算,筏基碳排量則與總樓層數(地上+
地下)成正比。
5. 依照分析結果,本研究推導建築軀體碳排量簡算公式如本章第三節所述。因公式 數值乃由案例迴歸所得,故應注意其適用範圍。建議本章建築軀體碳排量簡算公 式之適用範圍為:地上 5 層至 15 層(不含屋突),地下 0 層至 3 層位於台灣之 RC 造集合住宅或辦公大樓,混凝土強度介於 280 至 420kgf/cm2之間,結構系統為剛 構架系統,無明顯偏心或軟層狀況者。不落於此範圍之建築物雖亦可使用本章公 式計算,但結果可能出現誤差。
6. 本研究因時間限制,所能探討之設計因子有限,建議後續研究可再針對其他設計 因子對建築軀體碳排量之影響進行探討,例如鋼骨造、二元結構系統、平面偏心、
立面軟層、鋼筋強度....等。
7. 本章案例之詳細計算結果列於附錄 A 及附錄 B 中,可供查核,結果中同時列出混 凝土及鋼筋用量與碳排量,將來若碳排資料庫內容更新,可依材料用量原始數據 換算更新後之各種數值,便於公式之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