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根據文獻分析、歷程省思、觀察發現及研究結果,分別給予幼兒園、學 前特教教師、家長以及未來研究者提出不同的建議。
一、對幼兒園的建議
本研究發現,親師關係因家長的參與而熱絡;從學校發展的觀點出發,
良好的親師互動是教育永續發展的重要因素。然大部分的親師參與都是以特 別為家長設計的活動或者是學校的大型活動為主,例如親職教育講座、家長 日、親子運動會等等;對於教學現場例行性活動型態的親師合作鮮少見。不 過,特殊需求幼兒通常需要較多的支持以及個別性;因此,建議規畫家長參 與親職教育課程時,可以在例行性活動中的加入親職參與;並且在親師互動 的歷程中,隨時給予支持。
二、對學前特教教師的建議
每個幼兒都是父母親的寶貝,尤其特殊幼兒家長往往付出更多的關注;
從本研究中發現,教師接納及支持的態度,是家長參與親師合作的動力,親 師也在互動過程中彼此獲益及成長,身為特殊幼兒的教師們,更是要敞開心 胸接納家長參與幼兒活動,讓家長成為學前特殊教育的助力,一起為特殊幼 兒的學習而努力。此外,本研究亦發現,家長對於特殊需求幼兒教養知能仍 存在者落差,建議身為學前特教班的教師們,要時時具有覺察的敏銳性,了 解家長透露的訊息和需求,予以適當的回應,讓親師彼此的關係建立在積極 且正向的互動上。
三、對家長的建議
本研究發現,親師合作對家長和教師有正面積極的影響,所以,家長更 應主動積極和學校建立良好互動的關係,積極參與學校活動,給予教師支持 和肯定,親師合作共創親、師、生三贏。
四、未來的研究方向
(一)在親師合作課程設計方面
將本研究的親師合作模式,推廣至其他學校的學前特教班,並從實
施的歷程中,進一步多面向檢視其親師合作的內涵。
(二)在引導技巧及問題反思的深度和廣度方面
在親師合作活動的設計中,研究者預設幼兒行為反及應家長可能的 問題,然而在實施現場中,特殊幼兒的反應常不會如預期,尤其有時會 有一些突發的情緒行為,家長必須承受幼兒表現不佳的事實,心理壓力 著實沉重;此時,教師引導技巧必需格外小心謹慎。
(三)合作實施的內容的選擇
本研究親師合作實施的內容,以例行性的體能活動及每周一主題的 綜合活動為主,每週主題沒有相互的連貫性,所以幼兒及家長對該主題 還未熟悉,能力尚未培養卻又進入了下個主題。建議配合幼兒園進行主 題脈絡,並兼顧特殊需求幼兒學習。
(四)研究對象的選擇
參與本研究的家長以女性為主,相對而言,男性家長的觀點及經驗 未被探究,因此本研究中親師觀點必然受到侷限,未能呈現多樣性。建 議未來研究者鼓勵男性家長參與,不同角色的合作模式相信能激盪出與 本研究迥然不同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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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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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附錄二
附錄三
物理治療訪談 102.0510
從物理治療師的角度看豐年附幼學前特教班的親師合作
家長是療育服務接收者,也是服務提供者,面對來自於醫療和教育兩種專業的 資訊,如何蒐集、吸收、整合,並落實在生活中,是許多家長在陪伴孩子成長過 程中面臨的難題。在每學期2~3 次到校服務的過程中,我看到豐年學前特教班的 老師,運用不同的策略與方式,移轉專業知識,並強化親職技能,包括:
1. 將 IEP 目標轉化為具體的活動,讓家長協同帶領:老師將各領域的目標 設計成學習活動,鼓勵家長在某些課程、時段一起帶領孩子進行,這種 方式不僅讓家長明白孩子的學習目標,掌握學習進度,並且有機會觀察 老師和其他家長的帶領方式,進而調整自己的帶領技巧。
2. 分享教育與進修資訊:老師不定期分享各種研習、書籍,提升家長相關 療育知能。
3. 討論並聚焦目標行為:針對較困擾的行為,和家長共同討論,聚焦目標 行為,並提出具體解決策略,因為孩子的行為經常需要大人態度與做法 一致,並且長時間介入,才能觀察到改變,這樣的作法較能協助家長釐 清問題,再一起合作,運用各種方法讓孩子重新學習。
家長在早期介入計畫的參與層次由低至高分別是:1. 不參與、2. 被動參與、
3. 尋求資訊、4. 夥伴關係、5. 服務之協調、6. 兒童權益或政策之倡導。藉由不 同的親師合作策略,豐年學前特幼的部分家長較能以主動參與的夥伴關係,和其 他相關專業人員共同合作,一起替孩子提供服務。
老師提供的方法與執行策略相當多元,家長也不斷在實作中摸索與學習和孩 子相處的方法,然部分家長並不明瞭孩子為什麼需要這些學習目標,也不明白自 己的期待,只知道自己的孩子有困擾的行為,或者許多東西還學不會;以物理治
療服務的角度而言,因目前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觀點的影響,
對孩子的介入已不僅是特定發展技巧或身體功能的提升,而更強調提升生活、社 區中活動與參與的表現,因此在協助家長建立具體的學習目標與統合自己的期待 時,或許可加入「活動與參與」的切入點,讓孩子所學更能切合生活與成長的需 求。
附錄四 (訪談小愛師 1020520)
訪談觀察記錄之外,是否 還有其他量化指標的評估做為依據,讓此研究更具 說服力。3.此研究具有類推的成效嗎﹖家長個人的特質是否為可變的因素 呢﹖研究過程中,是否需考慮家長的特質與配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