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經上述分析結果顯示,台灣各城市現階段在建築外殼耗能管制 上,限於當地審核主管機關人手不足,及缺乏快速有效之審核方法等 原因,未能使法令有效落實,致使原先預期效果大打折扣,對建築節 能之效果損失極大。
於此,本研究小組提出下列幾種建議,以供主管機關參考:
(1).由國家最高主管機關制定合用之電腦輔助軟體,提供建築師在計 算建築外殼耗能時使用,可避免手算計算錯誤,並省去查閱各地 氣象資料的困擾,提高計算值的正確性。
(2).在送審時,建築師宜一併將附有 ENVLOAD 計算過程的磁片送交審 核機關。而各地審核人員只要比對建築物基本資料(總樓地板面 積、玻璃及外牆材質)有無輸入錯誤,即可確認其 ENVLOAD 值是否 在法令規定的基準值內。此舉將使建管單位之審核效率大大提升。
(3).建管機關於審核期間如有疑問,得請建築師到場說明解說,而非 一昧只依據書面審查結果。於此同時,亦可建立當地審核單位之 審查能力。省時省力,可謂一舉兩得。
(4).若考量目前建管機關工作量之負荷,及其審查建築節約能源之專 業能力,因此可考慮委由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或各級學術單 位等第三公正團體審核。
此外,我國現行百貨商場及旅館類 Envload 規範值分別為 300 與 130 KWh/m2-fl-area⋅yr,然而根據調查結果顯示,目前百貨商場及旅館類 建築物之 Envload 平均值分別只有 196.15 與 101 KWh/m2-fl-area⋅yr,與
現行規範值有一段差距,顯示法規值仍有調整的空間,促使能源能夠 做更有效的節約。然而,由於本研究案僅係送審各案之研究,樣本數 仍嫌不足,此仍有待後續進行更系統化之研究。
綜觀之,我國內政部近年來努力推廣建築物節約能源之工作已獲 相當良好之成效;包含節能法規之頒佈、節能設計之研發、節能技術 之推廣與應用,皆見顯著之效益。本研究計畫將 ENVLOAD 施行現況 之評估成果,使我國建築節約能源之工作發揮更為落實,發揮深遠的 良好影響。
參考文獻
1. Bonald Watson,”Energy Conservation Through Building Design”,
2. 林憲德,「建築及空調節能設計規範的解說與實例」,1995 年 4 月 3. 林憲德,「建築空調系統節能設計」,1997 年 12 月
4. 楊冠雄,「台灣地區建築物外周區年間熱負荷分析與設計手冊製作 之研究」,經濟部能源委員會計劃編號79211,1977 年 7 月
5. BEEP-98 使用手冊
期初諮詢意見回應表
時間:八十八年九月二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地點: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會議室
主席:蕭所長江碧
審查意見 處理情形
陳組長瑞鈐:
1.本案為全國能源會議之重點。按建築技術規則 規定,八十四年度開始實施三類建築物管制,
約佔新增建築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三;八十六年 擴大大實施範圍,增為六類建築物,及建築規 模由原來的四千平方公尺改為二千平方公尺,
佔新增建築樓地板面積提高至約百分之五十。
2.建築外殼耗能管制實施已四年,由於建管人員 尚難有效審核,管制效果是否落實,宜儘速調 查檢討,以作為修訂法令制度之參考。
江教授哲銘:
1.肯定本研究計畫的價值與重要性。
2.建議考慮與執行現況比較,以了解建築外殼之 計算值與實際設計現況之差異性。
溫課長維謙:
台電公司極樂意提供代表性之建築物供做主辦 單位之調查對象。
陳執行秘書仁仲:
本計畫利用過去累積的能力進行現況的檢討,目 的明確範圍適中且有必要性,值得肯定與支原。
蔡教授尤溪:
1.建議應注意抽查建築數量之代表性,及探討目 前計算值之正確程度。
2.應包括分析推行建築外殼耗能管制實施以來之 節能效果。
林憲德:
1.目前市面上計算外殼耗能,建築師一般皆委外 計算,較大型建築物則請空調技師計算,惟可 能產生故意高估之風險,因此本案建議應檢查 空調設計是否有高估。
2.本案應考量各地建管單位的配合度。
期中諮詢意見回應表
時間: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正 地點: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會議室
主席:蕭所長江碧
審查意見 處理情形
丁副所長育群:
1.ENVLOAD 數值宜依北、中、南分區解釋及訂 定。
2.建議訂定功能性法規較方便管制。
陳組長瑞鈐:
3.本研究可充分了解政策的推動與執行之間的落 差,深具價值。
4.法令執行未落實,包括主管機關及執行人力問 題。
5.審核工作應由制度面改善,建議可由第三公信 者辦理,建築師並負責任。
王主任文伯:
3.期中報告進度合宜。
4.建議主管機關對未依規定送審 ENVLOAD 者訂 定罰則。
5.本報告已達部份計畫目標,值得肯定。
徐組長瑞鐘:
3.ENVLOAD強制審查制度,宜從建照申請程序 著手。
2.ENVLOAD送審案件精度不高,建管人員如無
法審查,建議由具公信力的第三者協助審查。
李理事長汝殷:
1.希望有一套公認之電腦程式,作為冷凍負荷計 算之依據。
2.計算 ENVLOAD 之負責單位宜明確。
周教授鼎金:
1.建議結論可研修法令,增列委託專業團體審查 或抽查之機制。
2.抽查機制可比照公共安全檢查簽證規定辦理。
張理事長弘憲(許建築師中光代):
對依法送審核准之案件,除以電腦程式重行檢 視外,希望能增加實測,以反應實際使用狀況下 影響因子的確實性。
蔡教授尤溪:
3.期中報告已獲得初步結論,並具完整之資料分 析。
4.建議研訂計算 ENVLOAD 人員之職責,以提高 精確度。
5.建議未來計算軟體應有回應輸入值之功能,以 便做審核工作。
掌理事長易:
ENVLAOD的計算可由空調技師來簽證。
台灣電力公司 蕭課長賢仁:
希望制定能源管制法,以作為訂定基本費之依 據。
中華建築中心 簡正工程師永和:
第三公信團體可考慮由本中心擔任。
所有期中意見皆已遵照辦理,定於期末成果報告中完整回覆。
期末審查意見回應表
溫課長維謙:
1. 許多未依規定辦理建築外殼節能設計之案件,
依然可申請到建造執照,須要檢討。
2. 某些案件所附節能計算書之 ENVLOAD 值經複 核後,超出法規基準值,應設法輔助改善,使 其達到符合法規基準值。
3. 在 4.2 建議中: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制定合用之 電腦輔助軟體,請優先辦理。
已納入報告之建 議事項一併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