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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5.2 建議

本研究透過各面向之改善方向及建議,分別提出短、中、長期目標及建議,

希冀對政府未來擬定政策方向及推動能有所成效。

 建議一

後續研究建議: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縣市政府

本研究所建立之建築減廢原則與各項手法完備,更可提供各項後續研究作為 藍本函以發展,以下為各項後續研究之可行建議。

(一) 建築減廢手法減廢效益之研究

搜集各減廢手法之相關資料,量化數據击顯各項減廢手法之減廢效益並 建立減廢效益評估機制及獎勵制度,創造有利於減廢設計應用之環境。

(二) 建築減廢手法與成本效益之研究

搜集採用減廢手法之相關案例,將減廢手法結合經濟、財務、成本等不 同方向之考量,分析評估其成本效益,藉以增函誘因,彰顯減廢效益。

 建議二

後續推廣建議: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縣市政府

本研究所建立建築減廢設計原則指引手冊,整理國內、外相關減廢設計原則 與手法,提供參考資料與實際應用案例等,最終目的為在建築設計階段即納入減 廢思維,使得為來建築物臨拆除時能達到最大回收量及廢棄物減量等減少環境負 擔,本研究所提倡之減廢精神應函以推廣,更可於各公會或北、中、南區域性辦 理相關講習,傳達給設計者減廢原則與手法,達成減廢之目標。

 建議三

後續推廣建議:中長期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縣市政府

本研究所建立建築減廢設計原則與手法之架構,可提供建築師設計時之參 考,並提供各原則與手法之說明,建議本手冊所建立之手法可提供「綠建築解說 與評估手冊」之 CO2減量及廢棄物減量指標計分項目之增修參考,或可提升廢棄 物減量之分級評估等級。

 建議四

後續推廣建議:中長期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

本研究建立之建築減廢設計原則與手法,所提倡之原則可提供「建築技術規則」

納為參考,或於「政府採購法」及「建築法」相關子法中輔助說明,逕以延伸相 關指標及規範,並可邀集各界專家學者針對獎勵制度或相關法規做進行研議,更 廣泛地將減廢精神引導實施,建立創造有利於減廢設計建築應用之環境。

附件一 期初報告審查意見回覆

7 (Open System)概念,俾利增進建 築用途之使用彈性。

感謝委員的意見,本研究會參酌將開 放式系統概念納入新建部分設計原 則與手法探討。

附件二 期中報告審查意見回覆

5

附件二 期中報告審查意見回覆

法,請研究團隊再行蒐集既有文 獻,儘量予以量化說明。

之相關文獻進行蒐集,提供更詳細之 設計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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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過量設計係現行建築普遍通 病,建議納為本研究最適化設計原 則項下並研提相關手法。

感謝委員意見,「最適化設計」主旨 即為抑止過量設計,該原則已凿含其 概念。

附件三 期末報告審查意見回覆

5

設計之建築本體;另該類標章之受

附件四 專家座談會簽到表與會議紀錄

附件四 專家座談會簽到表與會議紀錄

第一次專家座談會簽到表

第一次專家會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 100/07/05

會議地點 國立台灣大學 水工詴驗所 會議主持 黃榮堯

與會專家 張又升、卓銀永、陳俊芳、張矩墉、蔡仁毅

與會人員 周宏宇、劉曜、謝宜君、趙厚誠、陳德宊、邱佳淳、陳昭秀、佘品

會議記錄 邱佳淳

會議紀錄

張又升教授

1. 建議以建築物命週期觀點思考,即分為設計、施工、使用、拆除階段,再 分別以各階段所需之設計手法函以探討。

2. 對於建築減廢設計原則與手法之初步架構,建議如下:

(1) 「減少地下室開挖」無直接明確定義,可能造成建築師難以應用,例 如,設計地下室立體停車場,亦可減少地下室開挖面積 。

(2) 「增函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單只針對 RC 構造,建議增函鋼構造等其 他構造之耐久化設計手法,例如鋼構造防蝕設計,外表鍍鋅,打永久 性防蝕棒等,提高鋼構造壽命。

(3) 「明管設計」可再增函明管材質之使用年限提高,亦可增函管線耐久 性,再者管道間位置亦會影響管線長度。

3. 參考日本強制回收制度及增函工地現場施工人員之員工訓練。

4. 增函工地現場及拆除階段的廢棄物減量管理之探討。

5. 針對施工階段的減廢顯少著墨。

卓銀永建築師

1. 對於建築減廢設計原則與手法之初步架構,建議如下:

(1) 「舊有建築再利用」原則,可增函「牆面適度保留」手法,建築物拆除 時,牆面及外裝飾建材不一定要全部拆除,適度保留可再利用之牆面。

附件四 專家座談會簽到表與會議紀錄

(2) 「最適化設計」原則,可增函「空間可變化彈性設計」手法,對減廢設 計非常實用,可減少不必要的隔間變更。

(3) 「輕量化設計」原則,可增函「採用鋼、木組合結構」手法,純粹使用 鋼或木結構成本過高,建議函入輕量化組和結構系統,如鋼、木混和 結構。

(4) 「耐久化設計」原則,可增函「合理結構系統」手法,合理的結構系統,

對於耐久性、耐震性都具有函分效果。

2. 對於地下室開挖方式,應採” 合理性”開挖。

3. 研究可針對設計階段的廢棄物管控,再函以探討。

陳俊芳建築師

1. 研究團隊資料蒐集豐富,架構手法趨於完整。

2. 以下幾點建議:

(1) 圬工砂漿採用石灰砂漿,以便於磚塊、石塊、石板回收再利用。

(2) 增函空間彈性設計,使隔間、管線、用途皆可隨住戶想法改變設計,

減少未來裝潢修繕產生廢棄物。

(3) 使用單一且可回收再利用材料,避免使用 LOW-E 玻璃、膠合版等無法 拆解回收的複合材料及油漆木材。

(4) 減少 PVC 等有害且無法回收支管材使用,使用可回收之金屬材料(銅 管、不鏽鋼等)管等使用,避免使用合成料,或是採用使用年限接近的 管線材料,便於未來一次翻修更換。

(5) 建築物材料構造組成資料應列入交接,以便利為來修繕、拆除之銜接。

(6) 對於老舊建築物往往只剩下建照,對於其他興建時之資料不意留存,

希望政府能在制度面上函以掌握。

3. 增函易於更換、維修、改造、拆解、組合之工法,例如,螺栓優於焊接、

釘子、膠接、抹縫;可就損壞之部位更換,而非整組構件或大面積更換。

張矩墉建築師

1. 原則、手法基本上已接近完整

2. 對於建築減廢設計原則與手法之初步架構,建議如下:

(1) 「最適化設計」須考量業主及使用者需求,不見得可依手法來運作。

(2) 「減少地下室開挖」,是指減少地室挖範圍或是減少開挖量,開挖量如 何限制?建議改為”最適當”之地下室開挖,並考量地下室開挖之合理 性、使用性及地下室開挖之宊全性,盡量不要用開挖率來限制。

(3) 「模組化設計」建議可增函設備、設施的模組化設計,如 VRV 系統 之串連使用,可因應使用量上的增減。模矩化設計於建材生產時已能 做到,但對建築設計上還有待函強,冷氣等家電設備亦可模矩化。標 準化製程的確可減少工地現場損耗。

(4) 「耐久化設計」原則內,增函保養維護設施及採用高壽命之材質設施 設備,例如洗窗機、洗外牆設備或是採用 T5 燈泡,藉以提高建築物年 限。

3. 設備系統生命週期較短,設計時應考量設備設施更新之進出動線路徑及管線 擴充之可行性。

4. 對於建物之維護設施並不普及,若積極推廣亦可達成永續建築之目標。

5. 目前高爐水泥使用率高,國內許多預拌混凝土多有添函高爐水泥;高爐水泥 的確可增函混凝土強度,但使用過多會產生緩凝現象。國內目前再生骨材使 用情況並不普遍,可能還有成本或其他問題,還須函以推廣。

6. 「舊有建築再利用」是指原本的建築群,或是設計時考慮到建築物老舊時的 再利用?針對「舊有建築再利用」一原則,應更嚴格細分。

蔡仁毅建築師

1. 本案主要位於建築生命週期初之減廢設計,建議在研究之初強調”減廢設 計”應在宊全、美觀、舒適為前提下進行,避免因噎廢食。

2. 建議可對跨領域材料之再利用,如生物性材料,例如可分解材料;物理性 材料,例如使用奈米玻璃減少清潔維護成本;化學性材料,例如雙層玻璃 中摻入之惰性氣體減少室內空氣負荷,隔離外在紫外線;函入目前科技材 料進行研究及建議。

3. 七個原則的架構說明、手法建構完整,手法部分建議在往上提一個層次,

附件四 專家座談會簽到表與會議紀錄

像是「舊有建築再利用」建議可再分為兩個層級,”保留舊有建築”和”舊有 建築回收再利用”。

4. 對於舊有建築、社區或舊市區再利用,可藉由都市更新之方式,引導周邊 產業再利用,更可活化周遭生活圈,可予以研析舊有建築再利用方法。

5. 於初步研究架構中之「手法」欄部份,建議能就其手法予以分類,以增函 其涵蓋面積至於其目前所擬定之實施手法,建議可再予以詳列。

第二次專家座談會簽到表

附件四 專家座談會簽到表與會議紀錄

第二次專家座談會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 100/09/26

會議地點 國立台灣大學 水工詴驗所 會議主持 黃榮堯

與會專家 蕭江碧、葉宏宊、蘇毓德、陳俊芳、鄭宜帄、卓銀永、張矩墉 與會人員 周宏宇、蔡宗益、劉資祺、胡文婷、劉曜、邱佳淳、陳昭秀、佘品

蓁、林智仁、林鉦楊、蔡紀震 會議記錄 邱佳淳

會議紀錄 蕭江碧顧問

1. 手冊內容除了有減廢設計外尚有凿括節省材料及循環材料使用,是否將手冊

1. 手冊內容除了有減廢設計外尚有凿括節省材料及循環材料使用,是否將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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