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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術科試題 大樣圖試題編號:224

在文檔中 (預計110年用) (頁 51-71)

請依下圖指定位置及下列繪圖條件,繪製「燈箱」大樣圖。

繪製條件如下:

1. 務必以鉛筆繪製,除表現材質或裝飾表現以外,不可以徒手繪製。

2. 比例尺為 1/1,單位以 mm 表示。

3. 請以巿售材料(足尺)規格繪製。

4. 力求整體設計簡潔,燈箱寬度 95mm、高度 200mm,內部藏 LED 燈條。

5. 燈箱材料為 10mm 噴砂玻璃,以玻璃接著劑黏合固定。

6. 櫃體中間立板結構採 6 分木心板面貼白色壓克力立板處理。

7. 燈箱玻璃與白色壓克力立板銜接處,以T字型鋁押條膠合固定(規格高 10mm、

寬 36mm、厚 1.2mm),玻璃底部與櫃體相接合處,採 3mm 厚緩衝墊片。

8. 細部規格未特別說明者,由應檢人自行合理設定。

術科測試編號:

姓名:

49 12500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 (下午題B卷),第4頁/共4頁

5㎜厚四周磨垂直光邊明鏡 8㎜厚清玻璃

櫥櫃拍門器

6分厚木心板

5 18 150

端部貼美耐板 此側襯板未做亦可

單位:㎜

6分厚波麗板 調節銅珠

比例:1/2

12500-110213大樣圖

6分木心板

20×15LED燈條

6分木心板

面貼2分熱壓木皮夾板

燈槽內部表面均刷白色防火漆

50 100

150

3分夾板,面刷防火漆

12500-110214大樣圖 比例:1/1 單位:㎜

51 (參考用大樣圖,測試時不提供)

3分人造石

6分木心板

藍色光LED燈帶

面貼2分波麗板

6分木心板面貼木皮 滴水線(3分縫)

50

300

50

12500-110215大樣圖

比例:1/1

單位:㎜

6分防水板材 12㎜白色人造石

櫃內面貼波麗板 18㎜暗取手

50

500

12

405 20

12500-110216大樣圖

9

比例:1/1 單位:㎜

收邊處理

53 (參考用大樣圖,測試時不提供)

12㎜矽酸鈣板

LED燈條

10㎜噴砂玻璃

10 10㎜企口內填透明矽利康

200

150

130

六分厚木心板

四週磨光邊處理 1台寸×1.2台寸角材

比例:1/1

單位:㎜

RC結構層

1台寸×1.2台寸防火角材

6㎜矽酸鈣板

T5層板燈,交錯排列。

100

300

200

面刷環保奈米水泥漆

6㎜矽酸鈣板

面刷環保奈米水泥漆 面刷環保奈米水泥漆

面刷環保奈米水泥漆

12500-110218大樣圖 比例:1/2 單位:㎜

55 (參考用大樣圖,測試時不提供)

80 18

38×38㎜方型鐵管

8㎜清玻璃,四週磨光邊處理。

表面黑色烤漆處理,管內藏電源管線 T5LED層板燈

38×38㎜方型鐵管,鐵管壁厚2 mm 六分木心板,面貼橡木木皮染白處理 止滑墊片

燈具電源線

12500-110219大樣圖

比例:1/1

單位:㎜

3 3

6分木心板,面貼橡木皮染黑處理。

單孔全屬造型把手。

抽屜結構採4分實木板材

H=90㎜橡膠輪子 抽屜三節式滑軌。

櫃身內部採6分單面波麗木心板。

抽屜底板採2分波麗夾板成型。

12500-110220大樣圖 比例:1/2 單位:㎜

90

57 (參考用大樣圖,測試時不提供)

2分夾板面貼0.3㎜木紋

抽屜面板採6分木心板 面貼實木薄片

金屬造型把手

1

寬5.5㎝×3㎝實木封邊

30

55 200 5

35㎝三節式全開抽屜滑軌 12㎜實木抽屜牆板

抽屜底板採6㎜夾板 四周採5㎜實木壓條封邊

248.5

薄片表面透明塗裝處理 6

12500-110221大樣圖 比例:1/2 單位:㎜

導R角10㎜處理

150

面貼3㎜黑色壓克力

6分白色波麗板 5㎜乳白色壓克力

面貼燈箱輸出圖片 LED條燈

18㎜寬2㎜厚鍍膜鋁押條 6㎜半圓頭自攻螺絲固定 35

12500-110222大樣圖 比例:1/1 單位:㎜

59 (參考用大樣圖,測試時不提供)

60 190 150

250

40

40 20

面貼4分厚花梨木實木押條

6分木心板面貼花梨木薄片

T5LED燈管

面貼白色3㎜壓克力

比例:1/2

單位:㎜

10㎜噴砂玻璃

LED燈條

6分木心板

面貼白色壓克力 95

200

以玻璃接合劑接合

T字型鋁押條 膠合固定 10

36 3

10

12500-110224大樣圖 比例:1/1 單位:㎜

3㎜厚緩衝墊片

61 (參考用大樣圖,測試時不提供)

三、技術士技能檢定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術科測試評審標準 (一)平面配置圖 (配分 45 分)

評閱 等第

級 分

評閱向度 空間需求

(40%)

機能動線 (20%)

家具設備 (20%)

表現技法 (20%)

10

充 分 符 合設 計 條 件(空間特性、功 能及需求數量)之 規劃及設計

空間配置(浴廁、

管道間、採光、通 風、機房位置等)

與 動 線 之 合 理 性 極佳。

家具、牆面隔間、

裝 修 材 料 及 施 作 工 法 表 達 之 合 理 性與完整性極佳。

尺寸標註、材質表 達、線條粗細、符 號 索 引 等 之 適 切 性 及 繪 製 表 現 與 設計技巧極佳。

9

佳 8

大 部 分 符 合設 計 條件(空間特性、

功能及需求數量)

之規劃及設計

空間配置(浴廁、

管道間、採光、通 風、機房位置等)

與 動 線 之 合 理 性 佳。

家具、牆面隔間、

裝 修 材 料 及 施 作 工 法 表 達 之 合 理 性與完整性佳。

尺寸標註、材質表 達、線條粗細、符 號 索 引 等 之 適 切 性 及 繪 製 表 現 與 設計技巧佳。

7

可 6

部 分 符 合設 計 條 件(空間特性、功 能及需求數量)之 規劃及設計

空間配置(浴廁、

管道間、採光、通 風、機房位置等)

與 動 線 之 合 理 性 普通。

家具、牆面隔間、

裝 修 材 料 及 施 作 工 法 表 達 之 合 理 性與完整性普通。

尺寸標註、材質表 達、線條粗細、符 號 索 引 等 之 適 切 性 及 繪 製 表 現 與 設計技巧普通。

5

差 4

勉 強 符 合設 計 條 件(空間特性、功 能及需求數量)之 規劃及設計

空間配置(浴廁、

管道間、採光、通 風、機房位置等)

與 動 線 之 合 理 性 不佳。

家具、牆面隔間、

裝 修 材 料 及 施 作 工 法 表 達 之 合 理 性與完整性不佳。

尺寸標註、材質表 達、線條粗細、符 號 索 引 等 之 適 切 性 及 繪 製 表 現 與 設計技巧待加強。

3

劣 2

大部分無法符合 設設計條件(空間 特性、功能及需求 數量)之規劃及設

空間配置(浴廁、

管道間、採光、通 風、機房位置等)

與 動 線 之 合 理 性 差。

家具、牆面隔間、

裝 修 材 料 及 施 作 工 法 表 達 之 合 理 性與完整性差。

尺寸標註、材質表 達、線條粗細、符 號 索 引 等 之 適 切 性 及 繪 製 表 現 與 設計技巧差。

1

0

空白未作答。

未依試題之規定作答,內容完全離題。

未於各題指定範圍內作答。

未依規定比例繪製者。

63

三、技術士技能檢定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術科測試評審標準

(二)選定單元空間天花板平面圖、選定單元空間單向立面圖 (配分 15 分)

評閱 等第

級 分

評閱向度 造型設計

(20%)

設備構造 (30%)

材料工法 (30%)

表現技法 (20%)

10

充分符合空間特性的 造型風格之表達及原 建築結構梁柱外牆開 口部關係之合理性

建築構造與空間設計 構成(梁柱、牆、門 窗 、 天 花 板 高 低 層 次、空調、照明等設 備)表達的合理性與 完整性極佳。

家具、牆面隔間、

裝修材料及施作工 法表達之合理性與 完整性極佳。

尺寸標註、材質表 達、線條粗細、符號 索引等之適切性 及 繪製表現 與設計技 極佳。

9

佳 8

大部分符合空間特性 的造型風格之表達及 原建築結構梁柱外牆 開 口 部 關 係 之 合 理

建築構造與空間設計 構成(梁柱、牆、門 窗 、 天 花 板 高 低 層 次、空調、照明等設 備)表達的合理性與 完整性佳。

家具、牆面隔間、

裝修材料及施作工 法表達之合理性與 完整性佳。

尺寸標註、材質表 達、線條粗細、符號 索引等之適切性 及 繪製表現 與設計技 佳。

7

可 6

部分符合空間特性的 造型風格之表達及原 建築結構梁柱外牆開 口部關係之合理性

建築構造與空間設計 構成(梁柱、牆、門 窗 、 天 花 板 高 低 層 次、空調、照明等設 備)表達的合理性與 完整性普通。

家具、牆面隔間、

裝修材料及施作工 法表達之合理性與 完整性普通。

尺寸標註、材質表 達、線條粗細、符號 索引等之適切性 及 繪製表現 與設計技 普通。

5

差 4

勉強符合空間特性的 造型風格之表達及原 建築結構梁柱外牆開 口部關係之合理性

建築構造與空間設計 構成(梁柱、牆、門 窗 、 天 花 板 高 低 層 次、空調、照明等設 備)表達的合理性與 完整性不佳。

家具、牆面隔間、

裝修材料及施作工 法表達之合理性與 完整性不佳。

尺寸標註、材質表 達、線條粗細、符號 索引等之適切性 及 繪製表現 與設計技 待加強。

3

劣 2

大 部 分 無 法 符 合 間特性的造型風格之 表達及原建築結構梁 柱外牆開口部關係之 合理性

建築構造與空間設計 構成(梁柱、牆、門 窗 、 天 花 板 高 低 層 次、空調、照明等設 備)表達的合理性與 完整性差。

家具、牆面隔間、

裝修材料及施作工 法表達之合理性與 完整性差。

尺寸標註、材質表 達、線條粗細、符號 索引等之適切性 及 繪製表現 與設計技 差。

1

0

空白未作答。

未依試題之規定作答,內容完全離題。

未於各題指定範圍內作答。

未依規定比例繪製者。

三、技術士技能檢定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術科測試評審標準 (三)空間意象透視表現圖 (配分 30 分)

評閱 等第

級 分

評閱向度

透視圖法(40%) 風格內容(20%) 表現技法(40%)

10

消點透視技法之正確性 充分符合

符合題意及設計構圖之 表達極佳。

線條、運筆、整體、設計美 感、色彩應用與上色表達能 符合設計空間之特質、繪製 表現和設計技巧極佳。

9

佳 8

消點透視技法之正確性 大部分符合。

符合題意及設計構圖之 表達佳。

線條、運筆、整體、設計美 感、色彩應用與上色表達能 符合設計空間之特質、繪製 表現和設計技巧佳。

7

可 6

消點透視技法之正確性 部分符合。

符合題意及設計構圖之 表達普通。

線條、運筆、整體、設計美 感、色彩應用與上色表達能 符合設計空間之特質、繪製 表現和設計技巧普通。

5

差 4

消點透視技法之正確性 勉強符合。

符合題意及設計構圖之 表達不佳。

線條、運筆、整體、設計美 感、色彩應用與上色表達能 符合設計空間之特質、繪製 表現和設計技巧不佳。

3

劣 2

消點透視技法之正確性 大部分無法符合。

符合題意 及設計構圖之 表達差。

線條、運筆、整體、設計美 感、色彩應用與上色表達能 符合設計空間之特質、繪製 表現和設計技巧差。

1

0

空白未作答。

未依試題之規定作答,內容完全離題。

未於各題指定範圍內作答。

65

三、技術士技能檢定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術科測試評審標準 (四)大樣圖 (配分 10 分)

評閱 等第

級 分

評閱向度

材料構造(40%) 工法設計(20%) 表現技法(40%)

10 材料、構造搭配、規格、

尺度之合理性極佳。

裝修材料及施作工法表 達之合理性與完整性極 佳。

尺 寸 標 註 、 材 質 表 達 標 註、線條粗細、符號索引 等之適切性及繪製表現與 設計技巧極佳。

9

8 材料、構造搭配、規格、

尺度之合理性佳。

裝修材料及施作工法表 達之合理性與完整性佳。

尺 寸 標 註 、 材 質 表 達 標 註、線條粗細、符號索引 等之適切性及繪製表現與 設計技巧佳。

7

6 材料、構造搭配、規格、

尺度之合理性普通。

裝修材料及施作工法表 達之合理性與完整性普 通。

尺 寸 標 註 、 材 質 表 達 標 註、線條粗細、符號索引 等之適切性及繪製表現與 設計技巧普通。

5

4 材料、構造搭配、規格、

尺度之合理性不佳。

裝修材料及施作工法表 達之合理性與完整性不 佳。

尺 寸 標 註 、 材 質 表 達 標 註、線條粗細、符號索引 等之適切性及繪製表現與 設計技巧不佳。

3

2 材料、構造搭配、規格、

尺度之合理性差。

裝修材料及施作工法表 達之合理性與完整性差。

尺 寸 標 註 、 材 質 表 達 標 註、線條粗細、符號索引 等之適切性及繪製表現與 設計技巧差。

1

0

空白未作答。

未依試題之規定作答,內容完全離題。

未於各題指定範圍內作答。

未依規定比例繪製者。

※各題參照評審標準共分為優、佳、可、差、劣五等第與 0 分,每等第又分 2 級分,合 計共 0~10 級分(其中 0 級分需符合評審標準所列事項),各評閱向度以初、複閱之平均 級分計算,如初、複閱超過 1 等第或初、複閱未同時給 0 級分,則應交由第三人重閱,

並以重閱級分為準【例如「空間需求」之評閱向度初閱給予 4 級分(等第為差)、複閱 給予 7 級分(等第為佳),則需請第三人重閱;若初閱給予 3 級分(等第為差)、複閱給 予 6 級分(等第為可),則無需重閱】。

在文檔中 (預計110年用) (頁 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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