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名 系組別 修業
校名 系組別 修業
校名 系組別 修業
校名 系組別 修業
校系代碼:
1. 第 1 碼各校順序 第 2~3 碼學系順序 第4 碼籍屬順序 2. 籍屬順序:1 原住民 2 澎湖縣 3 金門縣 4 連江縣 5 琉球鄉 6 綠島鄉 7 蘭嶼鄉 8 偏 鄉
二、 申請資格
(一) 籍屬、身分規定:
1.原住民籍:應具「原住民身分法」所定原住民身分。
2.離島籍:
(1)離島籍(不含蘭嶼鄉、綠島鄉):
A.限戶籍設於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琉球鄉至報考當年至少連續 設籍六年,於當地受高級中等(含)以下教育滿六年以上。
B.關係人(其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其中之一於該 學生出生日起至報考當年,於各該離島設籍未曾間斷者。
(2)蘭嶼鄉:
A.於臺東縣受高級中等(含)以下教育滿六年以上之學生,並具下列 資格之一者(無設籍年數限制),順序為:
a.設籍於蘭嶼鄉之原住民。
b.設籍於臺東縣之原住民。
c.設籍於蘭嶼鄉之非原住民。
B.關係人(其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其中之一於該 學生出生日起至報考當年,於蘭嶼鄉設籍未曾間斷者。
(3)綠島鄉:
A.於臺東縣受高級中等(含)以下教育滿六年以上之學生,並具下列 資格之一者(無設籍年數限制),順序為:
a.設籍於綠島鄉。
b.設籍於臺東縣。
B.關係人(其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其中之一於該 學生出生日起至報考當年,於綠島鄉設籍未曾間斷者。
3.偏鄉籍:限自出生起設籍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 107 至 110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區域、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
(108-112 年度)核定版之公費醫師分發服務高度偏遠地區之一級、二級 偏遠地區之鄉鎮區至報考當年未曾間斷,並於該鄉鎮區受高級中等(含)
以下教育滿六年以上者。
<偏鄉籍定義>
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107-110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 行區域、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108-112年度)核定版之公費醫師分發服務高度偏 遠地區之一級、二級偏遠地區為準。
縣市 鄉鎮區
宜蘭縣 冬山鄉、五結鄉、三星鄉
新北市 石碇區、坪林區、石門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萬里區 桃園市 觀音區
新竹縣 橫山鄉、芎林鄉、寶山鄉、北埔鄉、峨眉鄉、新埔鎮、竹東鎮 苗栗縣 西湖鄉、造橋鄉、三灣鄉
臺中市 大安區
彰化縣 線西鄉、福興鄉、芬園鄉、埔鹽鄉、田尾鄉、芳苑鄉、大城鄉、溪州鄉 南投縣 鹿谷鄉、中寮鄉、魚池鄉、國姓鄉
雲林縣 大埤鄉、臺西鄉、元長鄉、水林鄉
嘉義縣 六腳鄉、東石鄉、番路鄉、大埔鄉、鹿草鄉
<偏鄉籍定義>
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107-110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 行區域、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108-112年度)核定版之公費醫師分發服務高度偏 遠地區之一級、二級偏遠地區為準。
縣市 鄉鎮區
臺南市 七股區、將軍區、北門區、楠西區、南化區、左鎮區、龍崎區、官田區 高雄市 田寮區、永安區、六龜區、甲仙區、杉林區、內門區
屏東縣 萬巒鄉、新園鄉、竹田鄉、崁頂鄉、車城鄉、恆春鎮、枋寮鄉、枋山鄉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應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 檢覈及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或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九條等規定。
(二) 年齡之規定:限民國83 年 7 月 31 日以後出生者。
(三) 學歷規定: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以上之應屆 畢業或已畢業學生;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學士班第二 條規定之資格【附錄一】。
(四) 學科能力測驗規定:需參加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且英文、自然需達後 標。
※英文、自然之學測成績達均標以上者,始能錄取醫學系及牙醫學系。
(五) 體格基準(限報考國防醫學院者):
質 量 指 數
註
身 高 與 身 體
1. 男性:身高 160 至 195 公分,身體質量指數(BMI)17 至 31。
2. 女性:身高 155 至 185 公分,身體質量指數(BMI)17 至 26。
註:身體質量指數(BMI)計算公式=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平方。
(例:體重80 公斤、身高 170 公分,BMI=80/(1.7)2=27.7)
(BMI)
其
他 身體任何部分不得有刺青、紋身。
(六) 下列學生不得報考:
1. 本計畫之在學公費生。
2. 曾獲錄取之考生,未入學就讀者,自錄取起 3 年(含錄取當年)不得報名 參加本計畫之甄試。
3. 102 學年度起曾獲經教育部「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
相關甄試保送公告錄取者,不論是否註冊入學,均不得再參加本計畫之 甄試。
三、 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報名參加本項招生考試之考生,即視為同意授權本會可向報名考生取得其基本資料及相關檔案 資料;本會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請參閱「考生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 及利用告知事項」。公告處:高雄醫學大學招生入學資訊網(https://enr.kmu.edu.tw)之「本 校蒐集個人資料宣告事項」。
一律採網路報名、選填志願校系並上傳審查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 報名日期:110 年 2 月 24 日(三)上午 9 時起至 110 年 3 月 8 日(一)下午 5 時 止(網路報名系統 24 小時開放,惟 110 年 3 月 8 日(一)開放至下午 5 時止)。
※網路報名流程請參考【附錄二】。
(二) 報名網址:高雄醫學大學招生入學資訊網(https://enr.kmu.edu.tw)。
(三) 免報名費。
(四) 申請校系數:以各校系招生名額為主,至多八校系。
※選填須知:至高雄醫學大學招生入學資訊網(https://enr.kmu.edu.tw)。經點 選「確認送件」後,或選填時間截止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敬請 考生務必審慎確認,並留意截止時間。
(五) 上傳本人數位相片檔(須與學測准考證同式,請依網頁指示實施上傳作 業)。
數位相片檔案格式如下:
1. 一年內所拍攝(不得使用生活照、自拍照及合成照片)。
2. 人像之頭頂至下顎高度應介於2.5至3公分之間。
3. 不得配戴深色眼鏡或有色隱形眼鏡。
4. 人像需脫帽、五官面貌清晰、正面之半身照。
5. 彩色或黑白不拘,唯背景須為白色或淺色。
6. 數位相片之影像,照片大小(高×寬)請介於320像×240像素~640像素×480 像素之間。
7. 檔案大小最大不可超過200KB。
8. 限JPG格式檔案上傳,請注意副檔名是否為【.jpg】,若您的照片非為【.jpg】
格式,請以小畫家打開圖檔【另存新檔】存檔類型選擇【JPG】後再【儲存】
檔案。
(六) 上傳審查資料(請依循簡章「四、上傳審查資料」規定實施上傳作業)。
(七) 招生系所為醫療相關學系,學習課程內容包含臨床實習,具有與人直接互 動的特性,學生須具備醫學專業知識、醫療技能與人文素養。因課程學習需 要,學生於就學期間可能須使用顯微鏡、色彩判定、病症判定、大體解剖、
巡房、與病患及醫療團隊溝通、建立醫病關係等,為判定病患病因各項感官 皆須較為敏銳;因此,必須具有相當之視覺、聽覺功能,具口語表達、溝通 能力,需久站、運用肢體操作儀器、能迅速移動,具人際互動溝通協調能力、
能控管自身情緒、具相當之抗壓能力;學生畢業後將進入醫院治療及照顧 病患。
(八) 如遇操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聯絡電話:07-3234133、07-3121101 轉 2109)或擷取電腦操作畫面致信給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委員會 [email protected],E-mail 主旨請詳列「公費生學士班網路報名系統操作問 題」。
四、 上傳審查資料
(一) 上傳期間:110 年 2 月 24 日(三)上午 9 時起至 110 年 3 月 8 日(一)下午 5 時止。
(二) 上傳路徑:請至高雄醫學大學招生入學資訊網(https://enr.kmu.edu.tw),選 擇「進入學士報名」,填寫報名資料並進行上傳作業。
(三) 上傳檔案:分項上傳各項審查資料,總資料大小以10MB 為限。
身分
籍屬 3MB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原住民族、離島籍及偏鄉籍學生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 口名簿(記事欄應全部謄錄)
3.離島籍學生之關係人(其父或母、祖父或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之戶 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4.離島籍及偏鄉籍學生受當地高級中等(含)以下教育滿6年之證明(請 檢附於當地就學期間之歷年成績單,至少累計修業滿6年;例如高中 三年級應屆畢業生,高中成績2.5年+國中成績3年+國小成績至少 0.5年)
成績 1MB 110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通知單
自傳 1MB 自傳:800 字內,格式不拘(含報考動機、生涯規劃或讀書計畫)
其他 5MB 社團參與、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資料
(四) 審查資料確認無誤,請輸入驗證碼並點選「合併檔案」。檔案合併完成後,
請務必點選「檢視檔案」。檢視完畢後,請按「返回上一頁」,並點選「確認 送件」後始完成報名程序。
(五) 尚未點選「確認送件」前,審查資料皆可重複上傳,亦即考生若欲修改資料 內容時,可將修改後之檔案重新上傳。惟點選「確認送件」後,或上傳資料 時間截止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敬請考生務必審慎檢視上傳 之資料,並留意上傳資料截止時間。
(六) 公費生甄試委員會逕於上傳資料截止日後,將已上傳之審查資料轉送各審 查委員,考生不得異議。
(七) 資料不齊全或不實者,視同放棄不予受理。
(八) 上傳期間若遇任何問題時洽詢電話:07-3234133 或 07-3121101 轉 2109 或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五、 甄試方式
(一) 第一階段
1. 參加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英文、自然之原級分須達後標。
※英文、自然之學測成績達均標以上者,始能錄取醫學系及牙醫學系。
2.報考國防醫學院者,須符合上述條件並符合體格基準。
(二) 第二階段
1. 凡通過第一階段檢定標準之考生,可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2. 網路公告面試名單及下載准考證:110 年 3 月 15 日(一)下午 5 時後公告 並開放下載。
※下載須知:110 年 3 月 15 日(一)下午 5 時起至高雄醫學大學招生入學 資訊網(https://enr.kmu.edu.tw),選擇「進入學士班」→「准考證下載」, 自行以 A4 紙列印准考證攜帶應考。學生參加面試時,請攜帶准考證及 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準時應試,高雄醫學大學不另寄准考證。列印 有問題時洽詢電話:07-3234133、07-3121101 轉 2109
※下載須知:110 年 3 月 15 日(一)下午 5 時起至高雄醫學大學招生入學 資訊網(https://enr.kmu.edu.tw),選擇「進入學士班」→「准考證下載」, 自行以 A4 紙列印准考證攜帶應考。學生參加面試時,請攜帶准考證及 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準時應試,高雄醫學大學不另寄准考證。列印 有問題時洽詢電話:07-3234133、07-3121101 轉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