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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網路報名時,應考人無電腦或設備時應如何處理?

答: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已公布全國可供民眾使用上網或印表服務的公共網 路服務點共一千餘個(可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報名資訊 /公共資訊服務點」網頁查詢),並已取消報名書表加密之設定,應考 人可將報名書表儲存後,就近攜至各服務點列印或至7-eleven之ibon 列印。

(二)問:欲以網路下載書表報名,卻忘記密碼無法登入時,應如何處理?

答:請至【會員專區】中,選擇【忘記密碼】功能,可以下列3種方式查詢 密碼,分別為:1、「透過輸入前次考試的相關資料取得密碼」、2、「新

會員透過輸入相關資料取得密碼」、3、「透過Email取得密碼」。

1.點選1「透過輸入前次考試的相關資料取得密碼」,請輸入身分證統一 編號、出生年月日、最近一次報名之考試等級、類科、考區等資訊若 正確即可顯示密碼。並請確認密碼的大小寫及特殊符號的登打無誤,

或建請直接複製貼上密碼並注意前面不可有空白。如上開程序中,您 忘記最近一次之考試基本資料,請點選3「透過Email取得密碼」,只需 您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系統自動會寄密碼於您的信箱。

2.若一直未收到密碼通知函,可能原因及處理方式如下:

(1)伺服器收取郵件的速度並不一定,可於隔日再確認是否收取。

(2)應考人的信箱超出收信容量,無法接收,或密碼通知函被分類至垃 圾信件中,請先加以確認。

(3)應考人所留之電子郵件網址不正確或不以舊信箱收件,請電洽報名 試務單位提供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住家電話、姓名和住 址,俾便查詢。或請試務單位至後台更改信箱帳號後,再重複上述 3之操作後至新信箱取得密碼。

※初次以網路報名國家考試之應考人,須設定個人密碼(注意大小寫),密 碼設定後請務必牢記,俾憑報名其他國家考試時,以同一密碼登入。

※網路報名系統異常問題,請洽考選部資訊管理處,電話:(02)22369188 轉3288、3325。

(三)問: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應如何辦理?

答:

1.填具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並由學校出具在學證明或憑最後一學 期學生證正、背面影本申請暫准報名。

2.以應考資格第1款報名食品技師或消防設備師考試者,尚須繳交相關修 習學科學分證明文件。若與考試規則規定之學科名稱或案例不完全相同 者,須附繳學校或科、系、組、所、學程出具該科目課程大綱或授課內 容證明。

3.畢業證書繕印之畢業年月須為103年6月或之前(畢業證書如繕印日期,

其日期應在報名考試舉行首日之前)始符合應考資格規定,無法於此日 期前取得畢業證書者,請勿報考。

4.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者,其畢業證書影本、成績單(學分證明書)

影本,至遲應於103年7月1日前(含當日,以郵戳為憑或傳真到部)寄

(送)達考選部以供審查。未依限繳驗,或繳驗經審查不合格者,即認 定其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其各應試科目成績無效,並以零分計算,且 不予錄取。

5.繳驗之畢業證書影本、成績單(學分證明書)影本,務請於證件右上角 填寫考區、報考類科、入場證編號,以便查對。

(四)問:網路報名書表資料有錯誤時,應如何處理?

答:網路報名書表資料有誤,請於24小時內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

統」之「報名狀態查詢」項目,選擇報名序號逕行更新報名資料。報 名書表具關連性(含繳款單),任一張更新請全數更換。報名存檔已逾 24小時則僅能查詢,不得進行報名資料修改,若確需修改,請於郵寄 報名書表前,先以紅筆於相關表件上更正,更正後於塗改處加蓋私章 或簽名,俾考選部憑以更正系統資料。

(五)問:補繳報名費用或所繳報名費短少或溢繳報名費者,應如何處理?

答:

1.補繳報名費用者(含未繳報名費或所繳報名費有短缺情形):應考人可 至郵局購買應繳金額之匯票(戶名:考選部)或附件9,第46頁補費作業 辦理繳費,並將匯票或收執聯空白處以鉛筆書明繳款人報考類科、考 區及姓名按補件方式掛號郵寄至承辦科,俾憑審查。

2.溢繳報名費者: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將溢繳報名費扣除45元(包含手續 費20元、郵資25元)後,以掛號郵寄支票至應考人通訊地址退還。

(六)問:接獲考選部補件通知時,應考人應如何辦理補件?

答:請儘速以郵寄或傳真或電子郵件傳送方式辦理補件,說明如下:

1.以限時掛號郵寄方式:請於限時掛號信封上書明下列各項:(1)收件地 址:「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2)收件人:「考選部專技考 試司第五科收」;(3)信封上空白處書寫「類科:○○」及「補件編號

:○○○」(補件編號於通知補件時告知應考人,俾利收件及審查);

(4)寄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

2.以 傳 真 方 式 補件 : 試 務 處 傳 真電 話 24小 時 均 有受 理 (傳 真 電 話 : 02-22368095),請於傳真資料上註明:「類科:○○」及「補件編號:

○○○」(補件編號於通知補件時告知應考人,俾利收件及審查),傳 真後請於上班時間內以電話確認是否傳真完成。(電話:02-22369188 轉3921、3922)

3.以電子郵件傳送方式:信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 書明「類科:○○」及「補件編號:○○○」(補件編號於通知補件時 已告知應考人)

(七)問:請問已完成網路報名並已掛號寄出報名表件,為何至「會員專區」查 詢報名狀態尚未審查合格?

答:考選部將依試務工作進度適時登載應考人報名之各種狀態,如未收件、

已收件審查中、審查合格、審查不合格、暫准報名等。惟因本項考試報 名人數眾多,試務工作流程費時較長,將俟各階段試務工作竣事後統一 登載。如有費件不全或應考資格不符等情事,考選部另依退補件程序儘 速通知處理。

(八)問:報考食品技師、消防設備師考試,如依應考資格第1款規定修習相關學 科及學分報考,那些機構修習者得予採認?

答:舉凡畢業前或畢業後在教育部承認之專科以上學校及其設立之推廣教

育學分班修習課程,所開立之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書上載有學科名稱、

成績及學分者,且符合第1款規定或曾有案例者均可採認。

(九)問:大學、獨立學院、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

,可否憑大學(獨立學院)學生證影本或學校肄業證明報考?

答: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2項規定,如為公立或 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 年級肄業持有證明文件者,視同高級中學畢業,取得醫事人員以外普通 考試之應考資格。惟仍須繳驗大學(獨立學院)學生證影本或二專一年級 或五專四年級肄業證明以資報考。

(十)問:領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所核發之「中華民國技術士證書」之證 明文件,可否報考考試?

答:以持有「技術士證書」之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核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 員各相關考試規則應考資格各款之規定不符,不得據以報考。

(十一)問:領有教育部發給之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同等資格 證書,可否報名考試?

答:領有教育部發給之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

,該同等資格證書上所載之科系名稱,如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 考試相關考試規則應考資格所列專科以上學校科、系、組、所畢業之資 格,得准予報考。

(十二)問:何謂「部分科目免試」?

答:「部分科目免試」係依技師考試規則之規定,如學、經歷符合一定資格 條件者,於當次考試報名2個月前向考選部提出部分科目免試之申請並 繳驗完備費件,經考選部各該項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核定准予 部分科目免試。凡未經考選部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者均須應試全部科 目。

(十三)問:報考後至榜示前通訊地址或姓名如有變更,如何申請?

答:請填寫附件6,第37頁之應考人變更通訊地址或姓名申請表各欄位,並 貼附應考人之身分證影本。如係更改姓名者,須附身分證影本及改名後 之戶籍謄本以掛號郵寄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五科辦理。

(十四)問:考試時間快到了,尚未收到入場證,應如何處理?

答:考試入場證及各試區地點等通知預定於103年5月23日起寄發,應考人 如於5月30日後尚未收到,請逕洽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五科。如時間太 過緊迫,應考人可先行電話確認試區及試場後,於考試當天第1節考試 開始前40分鐘,攜帶身分證件至應考試區卷務組補發入場證。

二、訓練:

(一)問:消防設備人員考試錄取後是否即可取得考試及格證書?

答:依消防設備人員考試規則第12條規定:「本考試筆試及格之錄取人員,

須經專業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 書,並函內政部查照。但具有內政部核發之消防實務經驗2年以上證明 文件者,免除訓練。」準此,除符合免訓資格之人員外,本項考試筆 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始能取得考試及格證書。

(二)問:消防設備人員考試筆試錄取人員訓練地區及班別為何?

答:本項訓練地區及班別,考選部將於榜示後併同成績及結果通知書請錄 取人員勾選訓練班別,為考量各訓練機構開班之成本效益,及避免資 源浪費,各班別至少須達30人以上始得開班。惟消防設備師考試筆試 及格人員訓練,其中180小時裝置、檢修課程預定與消防設備士併班上 課,另90小時設計、監造課程,則預定於北區訓練班集中辦理。

※其他常見問題,可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之常見問答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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