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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如何知道是否符合「網路無紙化報名」要件?

答:應考人於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系統將主動提示是否符合「網路 無紙化報名」要件之訊息,如符合,則無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 證件或應考資格等證明文件;否則須以「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 式,下載報名履歷表及繳驗相關證明文件。無論符合與否,仍應 於規定期限內線上繳費或列印繳款單繳費。

二、問:上傳照片電子檔格式有何規定?

答:(一)可以使用數位相機、手機拍攝影像,或以掃描器將照片掃描。

(二)請使用最近一年內、彩色、正面、半身、脫帽之清晰照片。

(三)上傳照片檔案限為 jpg 格式,檔案大小限 300KB 以內。

(四)照片畫素至少須 400 像素(pixels) X 600 像素(pixels),

其寬:高比為 2:3。

(五)臉部佔照片面積的 70%~80%,雙眼正視相機鏡頭,呈現清 楚臉部輪廓。

(六)應考人務必上傳本人之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測驗當天身分查 驗之依據使用。

三、問:現有照片電子檔太大或照片臉部面積與規定格式不合,如何處理?

答:可使用微軟系統「附屬應用程式」中之「小畫家」微調照片檔案 大小或裁剪照片,使之符合規定格式。詳細步驟請參考附件 14。

四、問:網路報名時,應考人無電腦或設備時應如何處理?

答:(一)為便利應考人上網報考國家考試,全國各地區可供民眾使用 之上網服務及印表服務等資源之「公共網路服務點」 (如 村里辦公處、公立圖書館、數位機會中心、教會等)清單可 參閱本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報名資訊/公共資訊服務點

,民眾可多加利用。惟各服務點之地址與所提供之服務隨時 有變動的可能,建議請您先電洽服務點確認後再行前往,以 免白跑一趟。

(二)可提供印表服務則有「影印店」、「數位相片沖洗店」及統一 超商所提供的 「i-bon」 列印服務。請您先將書表置於網路 空間、EMAIL 信箱、USB 隨身碟或磁碟片中再送印,其收 費標準不一,請您先問清楚再送印。

(三)提醒您,以上各項服務都是在公眾環境上操作,請隨時留意 您個人資料的安全性,以避免被他人不法使用。

五、問:欲以網路報名,卻忘記密碼無法登入時,應如何處理?

答:請至會員專區中,選擇【忘記密碼】功能,可以下列 3 種方式查 詢密碼,分別為:

1.「透過輸入前次考試的相關資料取得密碼」。 2.「新會員透過輸入相關資料取得密碼」。 3.「透過 Email 取得密碼」。

若一直未收到密碼通知函,可能原因及處理方式如下:

1.伺服器收取郵件的速度並不一定,可於隔日再確認是否收取。

2.應考人的信箱超出收信容量,無法接收,或密碼通知函被分類 至垃圾信件中,請先加以確認。

3.應考人所留之電子郵件網址不正確。請電洽報名試務單位,提 供身分證字號、生日、住家電話、姓名和住址,俾便查詢。

上述操作方式仍無法排除時,請洽(02)22369188 轉 3288、3325 本部資訊管理處。

六、問:網路報名資料有錯誤時,應如何處理?

答:網路報名基本資料有誤時,請於 24 小時內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 訊系統」之「報名狀態查詢」項目,選擇報名序號逕行更新報名資 料。報名書表具關連性(含繳款單),任一張更新請全數更換。報 名存檔已逾 24 小時或繳費完成後則僅能查詢,不得進行報名資料修 改,若確需修改,如為網路報名紙本寄件者,請於郵寄報名書表前

,以紅筆於相關表件更正並加蓋私章或簽名。如符合網路無紙化報 名要件之應考人,則請點選報名狀態查詢,選擇該筆報名資料,下 載報名履歷表以紅筆修改,並列印專用信封寄至承辦科更正。

七、問:報名資料若有缺漏,應如何辦理補正?

答:請於接獲考選部補件通知或試務單位電話聯絡後,儘速以郵寄、

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辦理補正:

(一)郵寄:以限時掛號郵寄方式,並於信封上書明下列各項。

1.收件地址:「116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1 號」。

2.收件人:「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收」。

3.信封上空白處註明「101 年司法人員特考、考區、等別、類科 組別及補件編號」(補件編號於通知補件時已告知應考人,若已 遺忘,請先以電話 02-22369188 轉 3741~3 查明)。

4.寄件人地址、姓名及聯絡電話。

(二)傳真:若為不需正本之證明文件,可以傳真方式辦理(傳真 電話:02-22366317,試務處傳真電話 24 小時均有受理),請 於傳真資料上註明「101 年司法人員特考、考區、等別、類 科組別及補件編號」,傳真後電洽試務單位確認是否完成補件

。(電話:02-22369188 轉分機 3741~3)。

(三)倘因故無法完成報名資料補正,本部將辦理報名費退費事宜。

八、問:為何印表機印出來的報名表資料會有歪斜情形?是否需要重印?

答:(一)請檢查報名書表檔案是否正常,並檢查印表機是否列印正常。

(二)建議您先將 Acrobat reader 程式移除,重新安裝 Acrobat reader 7.0 以上版本,然後至本站網路報名系統之「會員專區

」登入後點選「下載報名書表」重新下載。

(三)建議使用雷射印表機列印。

九、問:列印報名表應使用 A4 或 B4 紙張?是否橫向列印?

答:請用 A4 紙張直接列印報名表件及封面,無需橫向調整。請單面列 印,並將封面固貼於 B4 大小或自行備妥大小均適用之信封上,以 掛號郵件寄出,以完成報名程序。

十、問:三等考試行政執行官類科以應考資格第 1 款規定報考者,如所修 習畢業之學校系、組、所與該款所列舉之系、組、所名稱近似、

不完全相同或完全不同時,應繳驗何種證明文件俾供審查?

答:依本考試三等考試行政執行官類科所列應考資格第 1 款列舉之學 校系、組、所畢業報考者須名稱相同;若名稱類似、相近或完全 不同者,請依應考資格表附註一之規定,即非應考資格表列舉系

、組、所畢業,以所修習課程與報名之類科「專業科目」2 科以上 相同 (每科 2 學分以上) 報考,並須於報名時附繳成績單或學 科、學分證明文件,俾憑審查。學科學分之採認須檢繳在學全份 成績單或學分證明為審查依據。有關學分採認須上下學期修畢之 學分始可採認(例如:民法(上)、民法(下)),即該項學分證明

(或成績單)中,如未完成上下學期分別修習之學分全部課程,

其學分歉難採計。

十一、問:報名後通訊地址或姓名如有變更,應如何處理?

答:如申請變更通訊地址者,請自行列印本須知附件 9「應考人變更 資料申請表」,就變更項目各欄詳細填寫(申請變更姓名者,請 另附更名後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登載更名事項之戶籍謄本正本各

1 份)並簽章,以便處理,查詢時亦同。若未以專函申請、未以 掛號寄達或申請改註姓名未附國民身分證影本及戶籍謄本正本,

致未及變更通訊地址或姓名,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十二、問:請問報名人數何時公布?

答:報名人數統計須俟考試報名結束後應考資格審查完畢並經本考試 第一次典試委員會議通過後始行公告。請於 7 月中旬至考選部全 球資訊網站首頁\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司法人員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網頁查詢。

十三、問:補繳報名費或所繳報名費短少或溢繳報名費者,應如何處理?

答:(一)補繳報名費者,應考人可至任一郵局購買應繳金額之匯票

(戶名:考選部),並以掛號郵寄至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 二科,信封書明寄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註明本 考試名稱、考區、等別、科別及補件編號,俾憑審查。

(二)如未具後備軍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特殊 境遇家庭等身分而有勾選「申請報名費優待」之錯誤情形 者,請逕行至郵局購買全額匯票連同報名書表寄出,繳款 單即不予使用;如已使用繳款單繳費,所繳報名費有短缺 情形者,請依第一項方式辦理補費。

(三)溢繳報名費者,請參閱考選部各項考試報名費退費作業規 定(附件 10)。

十四、問:請問已完成網路報名,為何至「會員專區」查詢報名狀態尚未 審查合格?

答:本部將依試務工作進度適時登載應考人報名之各種狀態,如「未 收件」,「已收件,審查中」,「審查合格」,「審查不合格」,「暫准 報名」等。惟因本項考試報名人數眾多,試務工作流程費時較長

,將俟各階段試務工作竣事後統一登載。如有費件不全或應考資 格不符等情事,本部另依退補件程序儘速通知處理。

十五、問:快考試了,尚未收到入場證,如何處理?

答:(一)考試入場證及各試區地點等通知預定於 101 年 7 月 27 日 寄發,應考人如於 101 年 8 月 3 日尚未收到,請電洽中華 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或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

(二)如時間太過緊迫,應考人可先行電話確認考場後,於考試 當天第一節考試開始前 40 分鐘,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該 應考試區卷務組補發入場證。

(三)各項考試試場預定於 101 年 7 月 27 日起開放網路查詢,

可至「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之「試區查詢」項下 查詢試場分配情形及試區交通路線圖。若有疑義,請逕向 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查證。

※其 他 常 見 問 題 , 可 至 考 選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之 FAQ 諮 詢網 頁 查 詢 ※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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