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1.Q:繳驗外國學歷證件時,如何處理?

A: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考試規則第 11 條、專門職業 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領隊人員考試規則第 10 條規定,繳驗外國畢業證 書、學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於報名時均須附繳正本及經中華民 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

中文譯本。前項各種證明文件之正本,得改繳經當地國合法公證人證明 與正本完全一致,並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 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

2.Q: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高中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明書,

可否視為高中畢業證書報名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

A:應考人持有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高中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 格證明書,得比照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 試規則第 5 條第 1 款規定之高中(職)畢業資格,准予報考。

3.Q:大學、獨立學院、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

可否憑大學(獨立學院)學生證影印本或專科學校肄業證明報考導遊人 員、領隊人員考試?

A: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 5 條第 3 項規定,公立或立 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 級肄業持有證明文件者,視同高級中學畢業,取得醫事人員、航海人員 以外普通考試之應考資格。應考人可憑大學(獨立學院)學生證影印本 或專科學校肄業證明報考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

二、報名:

1.Q: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考試可否同時報考?

A: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 2 項考試係分別於 3 月 24 日及 25 日舉行,應考 人可同時報考;惟須分別報名,並分別繳驗相關證明文件及報名費。

2.Q:網路報名時,應考人無電腦或設備時應如何處理?

A: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詳應考人專區/報名資訊/公共資訊服務點)已公布 全國可供民眾使用的上網或印表服務的公共網路服務點共一千餘個,應 考人可選擇下載不加密報名書表,就近攜至各服務點列印或至 7-eleven 之 ibon 列印。

3.Q:欲以網路報名,卻忘記密碼無法登錄時,應如何處理?

A:請至「會員專區」中,點選「忘記密碼」功能後,可透過常用 2 種方式 取得密碼:(一)點選「透過輸入曾使用本系統報名考試的相關資料取 得密碼」選項,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前次考試的相關資料後 立即回覆。(二)點選「透過 Email 取得密碼」選項,輸入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即可。又採第二種方式卻一直未收到密碼通知函,可能原因 及處理方式如下:

(1)伺服器收取郵件的速度並不一定,可於隔日再確定是否收取。

(2)應考人的信箱超出收信容量,無法接收,或密碼通知函被分類至垃圾 信件中,請先加以確定。

(3)應考人所留之電子郵件網址不正確。請電洽報名試務單位,提供身分 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住家電話、姓名及地址,俾便查詢。

◎初次以網路報名國家考試之應考人,須設定個人密碼(注意大 小寫),密碼設定後請務必牢記,俾憑報名其他國家考試時,

以同一密碼登入。

4.Q:填寫網路報名書表資料有錯誤時,應如何處理?

A:網路報名書表資料有誤,請於 24 小時內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 統」之「報名狀態查詢」項目,選擇報名序號逕行更新報名資料。報名 書表具關連性(含繳款單),任一張更新請全數更換。報名存檔已逾 24 小時則僅能查詢,不得進行報名資料修改,若確需修改,請於郵寄報名 書表前,先以紅筆於相關表件上更正,更正後於塗改處加蓋私章或簽 名,俾本部憑以更正系統資料。

5.Q:以掛號郵寄補件資料時,掛號信封外應書明那些內容?

A:應書明:(1)收件地址:「116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 之 1 號」。

(2)收件人:「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收」,

(3)信封上空白處書寫:「類科:○○」及「補件編號:○○」

(補件編號於通知補件時告知應考人,俾利收件及審查)。

(4)寄件人地址、姓名及聯絡電話。

6.Q:除以掛號郵寄補件資料外,可否以傳真方式辦理?

A:依規定須繳驗之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屬影印本者,除以掛號郵寄方式外,

亦得以傳真方式辦理(傳真電話:02-22364955),惟須於傳真後隨即來 電確認(聯絡電話:02-22369188 分機 3926、3927)。

7.Q:報考後至榜示前通訊地址或姓名如有變更,如何申請?

A:如申請變更通訊地址者,請自行影印本須知附件 2之應考人變更通訊地 址或姓名申請書,就變更項目各欄詳細填寫。如係申請變更姓名者須附 改名後之戶籍謄本正本及身分證影本各乙份,以掛號郵寄專技考試司第 一科辦理。

8.Q:補繳報名費或所繳報名費短少、溢繳或申請退還報名費,應如何處理?

A:(1)應考人於報名規定期限內寄送報名表件後,如發現缺繳報名費或經 本部通知補繳報名費者(包括未繳報名費或所繳報名費有短缺情形 者):應考人可至任一郵局購買應繳金額之匯票(戶名:考選部)或 依本須知附件 4 之「參、補費作業」辦理繳費,並請於匯票或繳費 收據空白處以鉛筆書明「類科:○○」、「考區:○○」及「姓名」,

再按前揭第 5 項補件方式以掛號郵寄至「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

憑辦。

(2)溢繳或欲申請退還報名費者:請依本須知附件 4之「肆、退費作業」

規定,檢附退費申請書(格式如本須知附件 5)及相關證明文件,以 掛號郵寄至「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憑辦。

9.Q:請問已完成網路報名並已掛號寄出報名表件,為何至「會員專區」查詢 報名狀態尚未審查合格?

A:本部將依試務工作進度適時登載應考人報名之各種狀態,如未收件、

審查中、審查合格、審查不合格等。惟因本項考試報名人數眾多,試 務工作流程費時較長,將俟各階段試務工作竣事後統一登載。如有費 件不全或應考資格不符等情事,本部另依退補件程序儘速通知處理。

三、其他:

1. Q:快考試了,尚未收到入場證,如何處理?

A:(1)考試入場證及各試區地點等通知預定於 101 年 3 月 9 日寄發,應 考人如於 101 年 3 月 16 日尚未收到,請電洽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 司或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

(2)如時間太過緊迫,應考人可先以電話向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 確認考場資訊後,於考試當天第一節考試開始前 40 分鐘,攜帶身 分證明文件至該應考試區卷務組補發入場證。

(3)各項考試試場預定於 101 年 3 月 9 日起開放網路查詢,應考人可

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試區查詢」項下查詢試場 分配情形及試區交通路線圖。若有疑義,請逕向考選部專技考試 司第一科查詢。

2.Q:考試當天若未攜帶入場證,可否應試?

A:考試當天應攜帶入場證及身分證明文件應試,若未攜帶入場證時,應攜 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該應考試區卷務組補發入場證,若當節考試即將開 始,無法及時申請補發時,可向監場人員說明,由監場人員先行核對身 分證明文件無誤後,於報名履歷表加按左手拇指印紋並簽名後准予先行 應試,俟該節考試結束後至該應考試區卷務組補發入場證。

3.Q:外語導遊人員考試分 2 試舉行,第 1 試筆試錄取者,始得應第 2 試口 試。第 1 試錄取資格可否保留?

A:外語導遊人員考試第 1 試以筆試成績滿 60 分為錄取標準,第 1 試筆試 達錄取標準,始得應第 2 試口試。若第 1 試與第 2 試成績合併計算未達 及格標準,不予及格;第 1 試錄取資格不予保留。

4.Q:導遊人員考試及格成績如何計算?

A: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考試規則第 12 條規定,本考 試及格方式,以考試總成績滿 60 分及格。外語導遊人員類科第 1 試以 筆試成績滿 60 分為錄取標準,其筆試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 計算之。第 2 試口試成績,以口試委員評分總和之平均成績計算之。筆 試成績占總成績 75%,第 2 試口試成績占 25%,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

華語導遊人員類科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本考試外語導遊人員類科 第 1 試筆試及華語導遊人員類科應試科目有 1 科成績為 0 分,或外國語 科目成績未滿 50 分,或外語導遊人員類科第 2 試口試成績未滿 60 分者,

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 0 分計算。

5.Q:領隊人員考試及格成績如何計算?

A: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領隊人員考試規則第 11 條規定,本考 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 60 分及格。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

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本考試應試科目有 1 科成績為 0 分,或外國 語科目成績未滿 50 分,均不予及格。

6.Q:外語導遊人員、外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其選試外國語如何區分?

A: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考試規則第 14 條第 1 項、專 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領隊人員考試規則第 13 條第 1 項均規定,

外語導遊人員、外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應註明選試外國語言別。

7.Q: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有無命題大綱?

A:本考試訂有命題大綱,於 93 年 9 月 15 日公告並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ex.gov.tw)/應考人專區/命題大綱/專技人員各應試

專業科目命題大綱及參考書目網頁,請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8.Q: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證書後,是否即可執業?

A:本考試及格人員,取得考試及格證書後,如欲執業,應參加交通部觀光 局或其委託之有關團體、學校舉辦之職前訓練,經訓練合格領取結業證

A:本考試及格人員,取得考試及格證書後,如欲執業,應參加交通部觀光 局或其委託之有關團體、學校舉辦之職前訓練,經訓練合格領取結業證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