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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生产工艺管理和操作技术要求

A.1 油墨、粘胶剂、有机溶剂等原辅材料宜储存在密封容器中。在有机溶剂转移、墨 辊等设备清洗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 VOCS排放。废弃的油墨桶、有机溶剂容器桶或胶水 桶在移交专门的回收处理机构前,应密封存储。

A.2 印刷、烘干、复合等工艺单元产生的含 VOCS废气,应回收利用;不能(或完全 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围闭式集气系统或局部集气系统,将工艺过程产生的 VOCs 经 由密闭排气系统导入 VOCs 控制设备进行处理并达到本标准排放限值后排放。

A.3 密闭排气系统、污染控制设备应与工艺设施同步运转。废气收集装置和治理装置 必须按照规范参数条件运行。

A.4 企业经营者应每月记录企业使用的含 VOCS原料名称、VOCS含量、购入量、使用 量和库存量等资料。

附录 B

3) GB50325-2006年(修订)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控制规范的附录E:室内空气中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测定。

附 录 B方法的选择

B.2.2.1 本标准的VOCs浓度是指所有VOCs浓度的算术和。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实施监 测:

1) 采用一种监测方法测定所有预期的有机物;

2) 采用多种特定监测方法分别测定所有的预期的有机物。

B.2.2.2 应选用表B.1所列的监测方法或其它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适用于本标准的方法。

B.2.2.3 所有的方法应均符合本附录B.3的基本要求。

表B.1 VOCs的监测方法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来源

附 录 C预期有机物的调查

B.3.4.2 实际操作偏离方法规定要求的,必须符合方法的基本原则要求。方法没有具体规定 的,应参考GB/T 16157和本附录B.4.6的要求执行。

B.1 VOCs的监测方法

注意:采样前应估计污染物的浓度和采样体积,避免发生吸附穿透(样气的湿度超过

B.4.5.5.2 应按下式计算所采空气样品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浓度:

2. 当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有相同或几乎相同的保留时间的组分干扰测定时,宜通 为:0.70<R<1.30。如果 R 值达不到要求,本采样技术不适用。

B.4.6.2 吸附管采样法的其它要求

弐、 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排放标准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课题组 二〇一〇年六月

《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制定主管部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起草单位: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印刷复制业协会

目 录 3.4.1 VOCs的回收技术...20 3.4.2 VOCs的销毁技术...22 4. 国内外包装印刷 VOCS 控制措施及相关标准调研...24

4.2.2 北京...27 4.2.3 香港...28 5. 标准适用范围和控制污染源...30 5.1 标准适用范围...30 5.2 标准控制内容及形式...30 5.2.1 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30 5.2.2规定油墨 VOCs 含量限值...31 5.2.3 确定排放控制的 VOCs 种类...31 5.2.4 排放控制项目的形式...35 5.3 标准限值的确定...37 5.3.1 油墨含量限值的确定...37 5.3.2 VOCs排放限值的确定...40 5.4 技术管理规定的说明...48 5.5 监测说明...52 6. 标准的技术可行性分析...53 6.1 有机废气处理技术企业调研...53 6.2 标准的技术可行性分析...54 7. 实施成本和效益分析...55 7.1 标准实施效益分析...55 7.2 对总量削减的贡献...56 附录 A 美国包装印刷行业 VOCS排放标准...57 附录 B 欧盟一些工业活动和设备中溶剂使用的 VOCS排放限值...59

1.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

1.1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 VOCs)

是指在 20℃条件下蒸气压大于或等于 0.01 kPa,或者特定适用条件

下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的统称。VOCs 是近地层臭氧

(O3)生成的重要前体物,对城市灰霾和光化学污染有重要贡献。

随着广东省国民经济及印刷包装业的上游油墨工业的快速发展

的持续稳定发展,广东省印刷复制业近些年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已

成为广东文化产业的支柱。据统计,截止 2008 年 9 月 30 日,全省有

各类印刷企业 18449 家(不含“三印”企业),占全国印刷企业数量的

1/8;印刷工业总产值达 375 亿元,占全国的 30%以上。印刷行业

主要排放的污染物是含 VOCs 的有机废气,其中的 VOCs 主要来自

包装印刷使用的种类繁多的油墨、有机溶剂和粘胶剂以及工艺生产

造成的 VOCs 挥发,是重要的 VOCs 工业来源之一。

随着人们对 VOCs 重要人为源的认识以及对空气质量要求的提

高,对印刷行业生产的环保要求日益增加。本标准制定的主要目的

是鼓励和引导包装印刷企业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控制技术,有效的

控制包装印刷行业 VOCs 排放,同时也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有

力的管理手段。广东省,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包装印刷企业众多,涉

及多种不同的产品生产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

和针对性强的管制措施,有效控制 VOCs 排放。

1、是应对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改善促进环境质量的根本要求

目前,广东省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大气污染已经明显体现出细粒

子浓度高、臭氧浓度高、酸雨频率高、灰霾污染严重的区域性、复

合型特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近地层臭氧(O3)生成的

重要前体物,能够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研究表明,珠江三

角洲臭氧生成处于 VOCs 控制区,以 VOCs 控制为重点才能有效降

低该区域的 O3浓度水平。因此有必要制定典型 VOCs 产生行业的

VOCs排放标准。

2、是完善标准体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目前国家尚未颁布针对包装印刷行业的 VOCs 污染控制标准。

按照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行业一律执

行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近年来,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发展迅速,

生产工艺和产品种类多样,仅仅依靠国家标准和《广东省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标准》,远远不能满足包装印刷行业 VOCs 控制要求。

因此,为完善我省行业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包装印刷行业

VOCs污染控制管理能力,制定一份专门针对包装印刷行业的 VOCs

控制的标准是十分有必要的。

3、是推动行业技术革新,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目前,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以中小企业居多,规模小,技术水

平参差不齐,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能力与投入有限。加之目前国

家和广东省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 VOCs 控制力度不够,不

能有效促进包装印刷行业企业提升环保技术和治理水平。因此,通

过制定专门的包装印刷行业的 VOCs 排放标准,既可以淘汰部分规

模小、污染严重、技术水平低下的包装印刷行业中小企业,又有利

于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升级和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1.2 标准编制的工作过程

1.2.1 任务的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环境建设,改善空气质量,保

障民众健康的要求,适应全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加

强全省 VOCs 排放控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于 2009 年 10 月下达了

制定《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控制标

准》的计划任务,由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华南理工大学协

助,共同负责制定。

1.2.2 标准编制过程

(1)2009 年 10 月~2010 年 01 月。

——资料收集和整理。标准制定课题组查阅了世界卫生组织、

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香港、台湾和北京等国家

和地区对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管理、污染治理方面的法

律、法规及控制措施。

——专家咨询。向长期从事 VOCs 排放治理技术研究的有关专

家进行了当前 VOCs 治理措施的咨询;向广东省印刷与复制业协会

的专家咨询了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生产现状及特点。

——在文献调研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完成了广东省包装印刷

行业 VOCs 排放标准开题报告,并与 2010 年 1 月召开了标准开题论

证会。

(2)2010 年 2 月~2010 年 4 月上旬。

——与包装印刷企业的多次座谈交流。在广东复制业协会的协

助下,多次与广东不同类型的印刷企业举行座谈会,对广东省包装

印刷行业生产现状、污染排放和控制水平、标准制定构想、标准制

定原则、标准控制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企业调研。选取纸张和书刊印刷、金属表面印刷、塑料软

包装印刷等代表性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基本掌握了广东省包装印刷

企业的原辅材料使用特点、生产工艺、VOCs 产生和排放环节、有

机废气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

(3)2010 年 4 月中旬~至今。

——开展企业 VOCs 排放浓度监测。依据印刷方式和承印物的

不同,筛选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 VOCs 排放浓度的监测。

——在国内外 VOCs 控制标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包装印

刷企业现场监测的结果分析计算论证,完成标准文本、编制说明的

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方意见。

1.3 标准制定原则

(1)遵循技术经济可行性原则,以包装印刷工业现有成熟的、

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和技术为依托,并将之作为确定标准值的

依据之一及有关技术要求之一。

(2)时段分类原则。标准区别对待新源与现有源,现有源的标

准宽于新源,但经过若干年的技术革新与改造,应在要求年限达到

新源的排放标准。

(3)贯彻总量控制原则,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相结合、全过程

控制,以负荷控制为主,设置相应的浓度指标值。

(4)合理借鉴国外、国内同行业的排放标准制定的经验,指导

标准工作。

(5)本标准的制定,应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真正为实现包

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控制服务。

1.4 标准制定的政策依据

1、《改善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的联合声明》

粤港双方于 2002 年发表了《改善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的联合声

粤港双方于 2002 年发表了《改善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的联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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