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災害應變流程為當學校面臨各種災害時,使用一致性的流程進行應變,得以確實、
迅速因應各項災害。事件發生時,依校園災害應變流程[圖 4.1]及相關說明和原則[表 4.1]進行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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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變流程 說明 原則 參考表格
� 學校除依據校園防災地圖進 行疏散之外,亦應透過環境 特 性 、 歷 史 災 害 經 驗 等 資 料,以最嚴重情境想定評估 面臨風險,適時調整疏散方 式、集結點及因應措施。
� 學校應指定專人於平時定期 更新緊急聯絡人清冊(含過 敏 / 用 藥 / 特 殊 情 形 等 資 訊),並於避難疏散時攜帶 至集合地點。
� 回報疏散狀況至相關單位。
� 若維持正常作息不疏 散,應提高警覺,隨 時注意是否有新狀況 發生。事件結束後撰 寫事件後報告,作為 事 件 檢 討 與 參 考 依 據。
� 新狀況發生時應回到發生事 件開始新流程;無狀況發生 則定時巡檢校園,若有安全 疑慮,則設置警戒標示,並 通報相關單位。
【階段二】應變階段
5.
啟 動 緊 急 應 變 小 組� 啟動緊急應變小組,
由校長擔任指揮官,
校長不在校內,由代 理人擔負其職。
� 指揮官視事件情況啟 動緊急應變小組,若 有需要,適時請求外 部單位支援。
� 啟動時機包含:❶地方政府 成立應變中心時;❷上級指 示成立;❸學校位於災區且 有災損;❹校長視災情程度 啟動;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發 布 颱 風 警 報 或 豪 大 雨 特 報;❻感受地震可能導致後 續災情。
� 如教職員工生不在學校時欲 啟動緊急應變小組,指揮官 應指派通報組召集人員,於 適當時間至學校執行任務。
支援單位聯 絡清冊[表 3.2]
� 疏散至集結點後,開 設指揮中心,指揮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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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變流程 說明 原則 參考表格
工、外賓等當日所有在校人 員。
� 幼兒園、低年級及特教班等 學生心智發育較未成熟,可 能會因害怕而哭鬧,班導師 1 人恐難以安撫和處理,避 難引導組成員應主動進行協 助。
� 若教職員工生不在學校,指 揮官應指派各分組人員第一 時間確認教職員工生狀態。
點紅綠表[
附表 1.9]
� 搜尋與搶救。 � 避難疏散過程若遇教職員工 生發生意外,救護人員應迅 速執行救護行動。
� 搶救組前往避難地點確認失 蹤人數,基本上以 3 人為一 團隊,指揮官視失蹤人數決 定派遣團隊攜帶擔架及急救 箱前往。
� 緊急救援通報依「求援」、
「待援」、「救援」程序逐 級回報,優先通報 119 及地 方災害應變中心,爭取救災 資源協助應變處置。
� 若教職員工生不在學校,應 先確認當日是否有值班人員 及當下狀況,並視情形執行 搜尋與搶救工作。
� 傷患檢傷與救護。 � 由緊急救護人員進行檢傷並 包紮、固定、止血,若可移 動再將傷患送往急救站。
� 若傷勢嚴重,即通報 119,
或聯絡附近醫院(診所),
進行後送相關事宜。
� 若消防救護車因交通受阻無 法抵達,考量自行送醫,並 以 電 話 通 報 教 育 部 校 安 中 心,俾利掌握災情並請求相 關單位支援協助。
教職員工生 送醫名單[
附表 1.10]
� 校園安全巡查(建築 物評估)。
� 判定建築物及設施損毀狀況 及危險程度,將劃定危險區 域 設 立 警 戒 線 ( 警 告 標
建築物及設 施危險判定 表 [ 附 表
應變流程 說明 原則 參考表格 示)。
� 若校舍受損,在安全前提下 搶救器材、設備,清查受損 情形,照相存證並通報教育 部校安中心及教育行政主管 機關。
1.11]
� 警戒標示與監控。 � 派員定時巡視警戒區域(原 則上 2 人一組),並警告全 體教職員工生不可靠近。
� 狀況回報與統計,視 需要請求外部單位支 援。
� 由指揮官協請家長會長集結 社區志工、家長會成員或校 友會,協調災時所能提供的 搶 救 災 資 源 及 人 力 部 署 支 援。
支援單位聯 絡清冊[表 3.2]
7.
判 斷 復課� 指揮官依事件發展及 狀況,判斷學校是否 繼續上課。依學校損 壞程度,決定原地復 課或異地復課。
� 若校園受災,立即進行搶救 與安置教職員工生,並儘速 統整災情通報上級。
� 召開應變階段會議,決定停
(復)課及復原事宜。
校園災後緊 急判斷與建 議採取行動
[ 附 表 1.12]
� 若決定停課,確認周 邊道路狀況安全,再 通知家長領回。
� 決定停課時,應由適當管道 公告、通知家長,並派員管 制交通動線。
� 平 時 應 和 家 長 約 定 透 過 1991 作為緊急溝通訊息提 供管道;若有必要,得由導 師聯繫個別家長安排學生返 家事宜,由家長接回並填寫 自行接送同意書。
� 若教職員工生不在學校時決 定停課,應於公告後逕行通 報相關單位。
自行接送同 意書[附表 1.13]
� 針對無法立即接回之 學生,學校辦理臨時 收容相關事宜。
� 安排合適之臨時收容空間,
安置不克返家教職員工生,
同時報備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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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變流程 說明 原則 參考表格
緊 急 應 變 小 組任務
況與進度。
� 指揮官得視情況縮編 或解除緊急應變小組 的任務。
� 校舍檢查安全無虞、發布回 教室繼續上課後,連帶解除 緊急應變小組任務。
� 若遇巨災或特殊狀況,家長 需逐步接回學生,得視情況 縮編緊急應變小組分組及人 員。
� 人員安置事物都處理完畢,
得解除緊急應變小組任務。
【階段三】復原
事件結束後
� 回復校園災害防救組 織平時工作分配。
� 各負責單位持續處理相關事 宜,如心靈輔導、環境清理 等。
� 事件結束後撰寫事件 後報告,作為下次事 件檢討與參考依據。
� 召開檢討會議,強化防災事 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