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業年限4年。
2.學生宿舍分配以設籍桃園市以南大一新生優先住宿,設籍桃園市大一新生次之,因學生一舍重建,若申請人數超過床位數,設籍桃園市大一新生以 抽籤方式決定。
3.經濟弱勢學生,提供各類獎助學金及助學貸款。
4.訂有「英文必修領域課程修習辦法」,須符合辦法規定方可畢業。
5.學雜費繳納依教育部規定辦理,108學年學雜費標準如下:學雜費28390元(工管、企管24700元、應外24340元)。
6.與臺大、臺師大成立「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共享教學及圖書館等資源,開放三校課程及學分學程互選。
校系科組學程名稱 指定項目甄審成績計算方式 同分參酌順序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評分項目 佔甄審成績比例 順序 項目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招生類別 10機械 性別要求 不要求 備審資料審查 100% 1 備審資料審查
志願代碼 10-001 招生名額 1 -- -- 2 優待加分比例
指定項目
甄審日期 -- 指定項目
甄審費用 500
-- -- 3 學習表現
-- -- 4 專業表現
5 --備審資料
審查繳交 資料
1.歷年成績單及排名正本(名次/人數) 2.證照、語言能力及獲獎證明 3.自傳及讀書計畫 4.實務專題
、成果作品、研究報告 5.與報考系科性質相關之工作年資證明
備 註
備審資料審查後不再歸還,請自行影印留存。
本校工程學院學生入學後均須參加工程學院舉辦之初階數學能力測 驗,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必須修習初階數學(一) 0 學分課程。
備審資料 審查成績 採計項目 及比例
評分項目 比例
學習表現 50%
專業表現 50%
--
----
----
----
--指定項目 甄審說明 項目
備審資料由七位系甄審委員審查,去除最高及最低成績,取中間五個審查成績平均為書審成績。
校系科組學程名稱 指定項目甄審成績計算方式 同分參酌順序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評分項目 佔甄審成績比例 順序 項目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招生類別 20電機 性別要求 不要求 備審資料審查 100% 1 備審資料審查
志願代碼 20-001 招生名額 1 -- -- 2 優待加分比例
指定項目
甄審日期 -- 指定項目
甄審費用 500
-- -- 3 學習表現
-- -- 4 專業表現
5 --備審資料
審查繳交 資料
1.歷年成績單及排名正本(名次/人數) 2.證照、語言能力及獲獎證明 3.自傳及讀書計畫 4.實務專題
、成果作品、研究報告 5.與報考系科性質相關之工作年資證明
備 註
備審資料審查後不再歸還,請自行影印留存。
本校工程學院學生入學後均須參加工程學院舉辦之初階數學能力測 驗,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必須修習初階數學(一)0學分課程。
備審資料 審查成績 採計項目 及比例
評分項目 比例
學習表現 50%
專業表現 50%
--
----
----
----
--指定項目 甄審說明 項目
備審資料由七位系甄審委員審查,去除最高及最低成績,取中間五個審查成績平均為書審成績。
校系科組學程名稱 指定項目甄審成績計算方式 同分參酌順序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評分項目 佔甄審成績比例 順序 項目
電機工程系
招生類別 20電機 性別要求 不要求 備審資料審查 100% 1 備審資料審查
志願代碼 20-002 招生名額 5 -- -- 2 優待加分比例
指定項目
甄審日期 -- 指定項目
甄審費用 500
-- -- 3 學習表現
-- -- 4 專業表現
5 --備審資料
審查繳交 資料
1.歷年成績單及排名正本(名次/人數) 2.自傳及讀書計畫 3.實務專題、成果作品、研究報告 4.證照 及獲獎證明 5.與報考系科性質相關之工作年資證明 6.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社團參與、學生幹部、語文能 力、特殊才能…等)
備 註
備審資料審查後不再歸還,請自行影印留存。
備審資料 審查成績 採計項目 及比例
評分項目 比例
學習表現 50%
專業表現 50%
--
----
----
----
--指定項目 甄審說明 項目
備審資料由七位系甄審委員審查,去除最高及最低成績,取中間五個審查成績平均為書審成績。
校系科組學程名稱 指定項目甄審成績計算方式 同分參酌順序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評分項目 佔甄審成績比例 順序 項目
電子工程系
招生類別 25電子 性別要求 不要求 備審資料審查 100% 1 優待加分比例
志願代碼 25-001 招生名額 5 -- -- 2 專業表現
指定項目
甄審日期 -- 指定項目
甄審費用 500
-- -- 3 學習表現
-- -- 4 備審資料審查
5 --備審資料
審查繳交 資料
1.歷年成績單及排名正本(名次/人數) 2.讀書計畫(500字以內) 3.證照及獲獎證明 4.實務專題、成 果作品、研究報告 5.與電子系科性質相關之工作年資證明 6.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語文能力、學生幹部
、社團參與、特殊才能…等)
備 註
1.備審資料審查後不再歸還,請自行影印留存。
2.繳交資料之總頁數以20頁為限,請雙面影印。
備審資料 審查成績 採計項目 及比例
評分項目 比例
學習表現 50%
專業表現 50%
--
----
----
----
--指定項目 甄審說明 項目
備審資料由七位系甄審委員審查,去除最高及最低成績,取中間五個審查成績平均為書審成績。
校系科組學程名稱 指定項目甄審成績計算方式 同分參酌順序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評分項目 佔甄審成績比例 順序 項目
資訊工程系
招生類別 25電子 性別要求 不要求 備審資料審查 100% 1 備審資料審查
志願代碼 25-002 招生名額 2 -- -- 2 優待加分比例
指定項目
甄審日期 -- 指定項目
甄審費用 500
-- -- 3 學習表現
-- -- 4 專業表現
5 --備審資料
審查繳交 資料
1.歷年成績單及排名正本(名次/人數) 2.自傳及讀書計畫 3.實務專題、成果作品、研究報告 4.證照 及獲獎證明 5.與報考系科性質相關之工作年資證明 6.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社團參與、學生幹部、語文 能力、特殊才能…等)
備 註
備審資料審查後不再歸還,請自行影印留存。
備審資料 審查成績 採計項目 及比例
評分項目 比例
學習表現 50%
專業表現 50%
--
----
----
----
--指定項目 甄審說明 項目
備審資料由七位系甄審委員審查,去除最高及最低成績,取中間五個審查成績平均為書審成績。
校系科組學程名稱 指定項目甄審成績計算方式 同分參酌順序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評分項目 佔甄審成績比例 順序 項目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招生類別 30化工 性別要求 不要求 備審資料審查 100% 1 備審資料審查
志願代碼 30-001 招生名額 3 -- -- 2 優待加分比例
指定項目
甄審日期 -- 指定項目
甄審費用 500
-- -- 3 學習表現
-- -- 4 專業表現
5 --備審資料
審查繳交 資料
1.歷年成績單及排名正本(名次/人數) 2.證照、語言能力及獲獎證明 3.自傳及讀書計畫 4.實務專題
、成果作品、研究報告 5.與報考系科性質相關之工作年資證明
備 註
備審資料審查後不再歸還,請自行影印留存。
本校工程學院學生入學後均須參加工程學院舉辦之初階數學能力測 驗,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必須修習初階數學(一)0學分課程。
備審資料 審查成績 採計項目 及比例
評分項目 比例
學習表現 50%
專業表現 50%
--
----
----
----
--指定項目 甄審說明 項目
備審資料由七位系甄審委員審查,去除最高及最低成績,取中間五個審查成績平均為書審成績。
校系科組學程名稱 指定項目甄審成績計算方式 同分參酌順序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評分項目 佔甄審成績比例 順序 項目
化學工程系
招生類別 30化工 性別要求 不要求 備審資料審查 100% 1 備審資料審查
志願代碼 30-002 招生名額 4 -- -- 2 優待加分比例
指定項目
甄審日期 -- 指定項目
甄審費用 500
-- -- 3 專業表現
-- -- 4 學習表現
5 --備審資料
審查繳交 資料
1.歷年成績單及排名正本(名次/人數) 2.自傳及讀書計畫 3.實務專題、成果作品、研究報告 4.語文 能力、證照、專業競賽成果 5.與報考系科性質相關之工作年資證明 6.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社團參與、學 生幹部、特殊才能…等)
備 註
備審資料審查後不再歸還,請自行影印留存。
本校工程學院學生入學後均須參加工程學院舉辦之初階數學能力測 驗,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必須修習初階數學(一)0學分課程。
備審資料 審查成績 採計項目 及比例
評分項目 比例
學習表現 30%
專業表現 70%
--
----
----
----
--指定項目 甄審說明 項目
備審資料由七位系甄審委員審查,去除最高及最低成績,取中間五個審查成績平均為書審成績。
校系科組學程名稱 指定項目甄審成績計算方式 同分參酌順序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評分項目 佔甄審成績比例 順序 項目
營建工程系
招生類別 40土木 性別要求 不要求 備審資料審查 100% 1 備審資料審查
志願代碼 40-001 招生名額 4 -- -- 2 優待加分比例
指定項目
甄審日期 -- 指定項目
甄審費用 500
-- -- 3 專業表現
-- -- 4 學習表現
5 實作表現 備審資料
審查繳交 資料
1.歷年成績單及排名正本(名次/人數) 2.自傳及讀書計畫 3.實務專題、成果作品、研究報告 4.證照 及獲獎證明 5.與報考系科性質相關之工作年資證明 6.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社團參與、學生幹部、語文能 力、特殊才能…等)
備 註
備審資料審查後不再歸還,請自行影印留存。
本校工程學院學生入學後均須參加工程學院舉辦之初階數學能力測 驗,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必須修習初階數學(一)0學分課程。
備審資料 審查成績 採計項目 及比例
評分項目 比例
學習表現 40%
專業表現 45%
實作表現 15%
--
----
----
--指定項目 甄審說明 項目
備審資料由七位系甄審委員審查,去除最高及最低成績,取中間五個審查成績平均為書審成績。
校系科組學程名稱 指定項目甄審成績計算方式 同分參酌順序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評分項目 佔甄審成績比例 順序 項目
建築系
招生類別 40土木 性別要求 不要求 備審資料審查 100% 1 備審資料審查
志願代碼 40-002 招生名額 2 -- -- 2 優待加分比例
指定項目
甄審日期 -- 指定項目
甄審費用 500
-- -- 3 學習表現
-- -- 4 專業表現
5 --備審資料
審查繳交 資料
1.歷年成績單及排名正本(名次/人數) 2.自傳及讀書計畫 3.實務專題、成果作品、研究報告 4.證照
1.歷年成績單及排名正本(名次/人數) 2.自傳及讀書計畫 3.實務專題、成果作品、研究報告 4.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