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民眾參與
三、 民眾參與的技術
雖然民眾參與是二十一世紀議程(Agenda 21, 1996)的主要論點之一,但往往在參 與的過程中會出現一些弊端,如對話的成效不彰(議題被強勢一方)、選擇性的操弄公 共議題(例如公聽會的議題操弄),亦或者是過程中討論熱烈,但事後卻沒有形成決策
(議而不決),因此選擇符合當地風俗民情的民眾參與技術,來參與共識決策的過程就 顯得非常重要,所以本部份將分析比較幾種能運用於共識決策的民眾參與技術,以作為 選擇有效對話方式的參考(陳耀民,2001;鄭慧萍,2002)。
(一) 傳統型會議(如:永續發展論壇、焦點團體、圓桌會議等):
所謂的會議,依照內政部會議規範第一條的定義:「凡三人以上,循一定的規則,
研究事理,達成決議,解決問題,以收群策群力之效者,謂之會議」。這類的參與技術 為任何領域最常被使用的方式,又稱為互動式群體過程(Interaction Process),其特色是
『面對面溝通』的進行方式,群體在限定時間內必須討論後決定結果定案。
此方式是由相關人士齊聚一堂,共商大計,有其集思廣益、及廣泛的交換意見的優 點,但也有其一般性的缺點,如:『會而不議』(缺乏具體的開會主題)、『議而不決』(與 會者各持己見,爭執不休)、『決而不行』(做而言不能起而行)、『決而不實』(對於會議 結論未能追蹤管制於評鑑)。此外傳統型開會還會產生以下的缺點(蔡炳坤,1992;黃 政傑,1990):1. 少數人支配整個會議、2. 面對面溝通方式,易受制於團體壓力,以致 不同的意見無法表達、3. 會議中容易出現情緒反應,進而造成情緒化的爭論、4. 會議 一出現情緒化現象,加上人格和面子因素作祟,發言者即使明知自己意見不對,仍然頑 固堅持,徒然浪費時間於不必要的爭論上、5. 會議時間有限,主席能力若不足,將使發
(二) 開放空間會議(Open Space Technology)4
「開放空間會議技巧」的誕生是要創造一種可以保有「咖啡休息時間」那種能量的 有效開會形式,在開放空間會議中,所有參與者圍繞著主題進行平行式的討論,可使參 與者更有效的溝通,對會議討論更有熱情、責任感與參與感,進而強化組織的執行、運 作與成長,所以開放空間會議也能達成共識決策。
開放空間會議只要在會議前做好適當的準備工作,將十分簡單且容易實行:藉由引 導師的帶領與說明,每個與會者將想要探討的議題寫在紙片上,向所有人發表並貼在牆 上,等到所有人發表完後,由原發表人決定討論的時間與地點,有興趣參與的人則在其 簽名後參與討論。召集人必須做三件事: 1.預先約定的時間到了,要召集會議、2. 盡 量讓每一位參與者都有機會發言、3. 找人做會議記錄。
每項會議記錄,會張貼在「新聞牆」上,沒有參加會議的人可以藉此瞭解其它組的 討論情形,進而引發新的議題,並在最後做整理時,進行以下步驟:
1. 全體參與者到新聞牆看看今天所有的討論結果,若有需要可以在各議題的會議記 錄上加上自己的意見,或修正自己的看法,以便整理記錄更完整。
2. 每個人發五個紅色小貼紙,貼在你認為重要的會議記錄上,不一定每一個重點貼 一張,若你認為這個項目實在太重要了,可以把五張貼紙貼在同一個項目。經過 這個步驟之後,在新聞牆上可以很明顯的看出,大家認為重要的關鍵點集中在少 數的幾個地方,這已形成初步的共識。
3. 針對有初步共識的重要部份,每一個人想一想自己在哪一方面有興趣、能有所貢 獻,可以主動認養或另組小組做更深入的討論。
4. 若時間允許,可以針對幾項焦點問題,展開進一步的行動計畫,把大家的智慧化 為行動。
總結來說「開放空間」就是要創照一個可以互相討論的平台,沒有人知道答案,對 未知開放,勇敢的提出自己的看法,同時也敞開心門,傾聽別人的想法。
(三) 名義團體技術(nominal group technique):
在決策過程中,名義團體技術,對於問題的討論及人際間的溝通都有所限制,和傳 統的委員會議一樣,所有的委員都必須親自出席,但是在運作的時候,卻是彼此獨立的。
此一技術包含四項步驟:
1. 任何討論進行前,每個成員針對問題各自寫下自己的意見。
2. 接下來也是較沈默的時刻,每個成員輪流向大家報告自己的意見。所有意見尚未 紀錄完畢之前,不允許任何的討論。
3. 然後整個團體開始討論及評估各項意見。
4. 各個成員以獨立的方式默默將各項意見排列出一個順序。最後找出總排名最高的 意見,即為最終決策。
名義團體技術最主要的優點在於,允許團體召開會議,又不會限制其成員獨立的想 法。
(四) 德爾菲技術(Delphi technique):
德爾菲技術與以上三種技術不同,沒有面對面的討論機制,他是藉由群體成員遠距 離填答問卷的方式來進行溝通,經過幾次來回填答問卷並修正,直到獲得群體共識為 止。德爾菲技術由於採用匿名回覆問卷,因此可以避免意見受到其它人干擾,並有足夠 時間考量回覆的意見,也可以克服遠距離的不便。
王文科(1993)指出德爾菲具有達成共識及探索爭議性問題兩目的,雖然它並非可 以完全解決這些爭議性的問題,但德爾菲技術可以讓這些問題的爭議焦點更清楚,所以 運用德爾菲技術雖不一定能取得共識,但能匯集眾多具有效度的判斷,比一個人的判斷 功效為大。但是德爾菲技術的缺點是由於問卷往返耗時,因此無法於短時間內獲得共識 與解決方案。
(五) 小結
綜合以上之文獻資料回顧,本研究列表比較列出前述四種民眾參與技術的技術效能 評估(表 2-4)。在比較後可知不同的民眾參與技術,各有其優缺點,因此在進行共識決 策過程前,應就當地的風土民情、討論的主體型態進行評估,選擇適合的民眾參與技術,
讓參與者在較佳的對話機制下,充分溝通討論,進而才能凝聚出真正的共識。以本研究 的研究場域金門島而言,因受宗族力量與長期軍管的影響,社會壓力較大,所以研究者 認為採用無須面對面的民眾參與方式,應能產生較佳的對話機制。
表2-4 互動團體、開放空間會議、德爾菲技術、名義團體之技術效能評估表
資料來源:陳耀民(2001);鄭慧萍(2002);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