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3.1 水資源耗用及使用衝擊特徵化模式
3.1.1 水資源耗用
水資源耗用衝擊來自於使用者取水與排水之間的差值,也就是所謂的消耗性 用水,消耗性用水無法提供取水集水區內其他標的使用者運用,進而產生標的或 水資源使用者之間的水資源剝奪。造成水資源耗用衝擊的部分原因是水資源成為 產品的一部分,或在製造過程中蒸發,另外一方面則是放流水並未排放到取水集 水區內,而是海洋放流或排放到其他集水區。大量研究關注消耗性用水的衝擊,
建立各式方法,又用水標的之間具有水資源競爭關係,為了表示集水區內各標的 相互排擠的水資源壓力狀態,將消耗性用水轉換為水資源耗用衝擊,所以本研究 設計可反映標的用水的水壓力指標𝐶𝐹𝑖 , 。特徵因子計算公式(15)如所列,此水壓力 特徵因子以抽取量/可使用量比例指標為主要架構,其中分子為優先標的取水量,
反映標的取水的優先順序,分母為可用水量,由河川可用水量與水庫壩堰有效水 量組成;其中生態基流水壓力計算方式不同,前人已有相關計算方法,故參考 Mil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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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anals et al. (2009)的特徵因子建置方式,見公式(16)。
𝐶𝐹 𝑖 , =∑ 𝐶𝑈 𝑖 , (𝑝𝑟𝑖𝑜𝑟𝑖𝑡𝑦)
(𝑄85,𝑖+ 𝑅𝑆 𝑖) (15)
𝐶𝐹 𝑖 , = ∑ 𝐶𝑈 𝑖 , (𝑝𝑟𝑖𝑜𝑟𝑖𝑡𝑦)
(𝑄85,𝑖+ 𝑅𝑆 𝑖− 𝐸𝑊𝑅𝑖)
(16)
其中,𝐶𝐹 𝑖 , :集水區 i 內標的 j 的水壓力指標;
𝑄85,𝑖:集水區 i 的 85%流量超越機率,單位為立方公尺。根據水利法施行細 則第 15 條,定義地面水通常保持水量為流量超越機率 85%的水量 (Q85),可供給申請人與事業必須水量,故本研究將之視為地面水 可用水量之一。本研究取集水區內出海口區段之 85%流量超越機 率。計算研究案例時,數值參閱淡江大學水資源管理與政策研究 中心 (2012),該值為水利署流量站長期監測數值校正後的結果,
各流量站取用的時間區間皆不同,再將受到取水影響或水庫調節 的流量站還原為天然流量,無設站區域則以克利金(kriging)模式推 估流量值。
𝐶𝑈 𝑖 , (𝑝𝑟𝑖𝑜𝑟𝑖𝑡𝑦):集水區 i 內的優先標的 j 的用水量,單位為立方公尺。參閱
水利署水權統計年報。
𝑅𝑆 𝑖:集水區 i 內的水庫有效蓄水量,單位為立方公尺。因 Q85 的資料來源 已將水庫壩堰抽取量還原至流量,故無蒐集水庫壩堰有效蓄水量。
EWR: 指生態基流量,單位為立方公尺。生態基流量推估方法為依據「臺灣 地區水資源開發綱領計畫」提供每 100 平方公里保留 0.1~0.3cms 之計算結果,常用預設值為 0.135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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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水壓力介於特定閾值時,對應至不同的剝奪程度,本研究參考 Smakhtin et al.
(2004)的分類方式,一共將剝奪程度分為 4 類,見表 3-1。
表 3-1 標的水壓力類別 標的水壓力 剝奪程度 CF>1 重度剝奪 0.6≦CF<1 嚴重剝奪 0.3≦CF<0.6 中度剝奪 0≦CF<0.3 輕度剝奪
參考資料:Smakhtin et al. (2004)
水資源耗用衝擊的計算方式為消耗性用水乘上對應的特徵因子,使水量藉由 水壓力加權後,得到潛在衝擊,計算式如公式(17)所列。此潛在衝擊可得出研究目 標對所有取水集水區的水耗用行為產生的潛在耗用衝擊加總。
𝐼𝑀𝑃𝐴𝐶𝑇𝑤𝑎𝑡𝑒𝑟 𝑐𝑜𝑛𝑠𝑢𝑚𝑝𝑡𝑖𝑜𝑛 = ∑[(𝑉𝑖𝑛,𝑖 − 𝑉𝑜𝑢𝑡,𝑖) × 𝐶𝐹 𝑖 , ] (17)
其中,𝐼𝑀𝑃𝐴𝐶𝑇𝑤𝑎𝑡𝑒𝑟 𝑐𝑜𝑛𝑠𝑢𝑚𝑝𝑡𝑖𝑜𝑛 :研究對象產生的水耗用衝擊,無法被集水區內 所 有 標 的 使 用 , 單 位 為 立 方 公 尺 當 量 水 ( 3𝑤𝑎𝑡𝑒𝑟 𝑒𝑞𝑢𝑒𝑣𝑎𝑙𝑒𝑛𝑡) 。
𝑉𝑖𝑛,𝑖 :研究對象從集水區 i 取水的水量,單位為立方公尺;
𝑉𝑜𝑢𝑡,𝑖:研究對象從集水區 i 放流的水量,單位為立方公尺,當輸出端為海放
或輸出端集水區與輸入端集水區位置不同時,該值為零。
29 3.1.2 水資源使用
水資源使用衝擊的產生是因為使用者自水體抽取水資源使用,使用後成為污 水,由污水處理廠處理至放流水標準後放流或直接排放,導致排放至水體的水資 源水質劣化,無法符合集水區內其他的標的使用者所需的水質標準,造成水資源 再使用的困難,故此特徵因子及特徵化模式考量特定水質的可用水量,表示標的 對水質的基本要求。特徵因子參考 Boulay et al. (2011)提出綜合水質變化的功能性 導向水壓力,計算各標的取用水量與符合取用水質的可用水量的比值。特徵因子 時間尺度有豐水期與枯水期之分,見公式(18)。
𝐶𝐹 𝑖 , = 𝐶𝑈 𝑖 ,
(𝑄85,𝑖, + 𝑅𝑆 𝑖) (18)
其中,𝐶𝐹 𝑖 , :集水區 i 內標的 j 的水壓力指標,數值壓力意義與標的水耗用特徵 因子的說明相同;
𝑄85,𝑖, :集水區 i 的 85%流量超越機率,經由環境水質監測數據確認可被標
的 j 使用,單位為立方公尺。本研究取集水區內出海口區段之 85%
流量超越機率,因資料引用來源已將水庫壩堰抽取量還原至流 量,故無蒐集水庫壩堰有效蓄水量。水質要求參考<地面水體分類 及水質標準>第四條第一項水體分類適用性質描述,如表 3- 2 所 示,標示為「+」者係指水質分類適合該用途,標示為「-」表示 不適合該用途使用,水體分類對應之水質條件亦如表 3- 2。因水產 用水屬於臺灣用水用途中的小宗,本研究只區分公共用水、農業 用水、工業用水、保育用水,將用途合併以利計算。各集水區的 水質由環保署環境水質監測年報了解不同河川測站的水質情形,
再根據長度區段比例推估符合標的可用水質的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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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農業用水:每年農業用水總量最終不超過 120 億噸,其中灌溉用水以 109 億噸以下為目標。
3. 工業用水:平均用水回收率由 32%逐年提昇至 65%以上。
現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日生活用水量已達 268 公升(經濟部水利署, 2014a),
灌溉用水量大約為 114 億噸(經濟部水利署, 2014b),而工業用水回收率於 2005 年 已達到 51.1%(連錦漳等人, 2006)。
本研究提出 4 個情境,反映以上節約用水目標,不假設用水成長,於研究結 果中探討特徵因子變化的可能情況與潛在衝擊變化情形。
基線情境:取用水量不採用任何節約假設。
情境一:公共用水節約 7%,以達成每人每日用水量 250 公升。
情境二:農業用水節約 5%,以達成每年農業用水量 109 億噸。
情境三:工業用水節約 5%,以達成平均用水回收率 65%以上。
情境四:綜合情境一至情境三的節約假設。
3.3 研究案例
臺灣的工業部門用水隨著開發數量日益增多與用水來源結構改變,根據經濟部 水利署西元 2009 年委託淡江大學研究團隊針對工業用水的調查報告,產業轉型及 群聚效應是導致急需穩定工業用水的原因,為求穩定的供水,合法登記水權與違 法取水比例逐年下降,自來水系統供水比例增加,另外與農田水利會、臺灣自來 水公司及各地區水資源局擬訂契約供給,供水比例大幅成長,自西元 2002 年至 2007 年截止合計增長 4%,如圖 3-2 所示(淡江大學, 2009)。簡而言之,統計顯示工業依 賴自來水系統與契約供給系統供水。
就用水規模而言,簡振源 (2010)也指出工業用水漸漸由小戶用水轉變為大戶 用水,尤其是大型工業區與科學園區的開發,每日用水量超過 10 萬噸,使工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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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21 1643.78
單位:百萬立方公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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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水資源使用後會產生廢水,經由處理排入河川或海洋,若處理不當使 水質惡化,水資源將無法被其他使用者使用。科學園區廢水中氨氮排放為管理的 重點目標之一,河川中的氨氮過多,會導致溶氧消耗、水質劣化等情形,故行政 院環保署調查光電業與科學園區的氨氮排放量佔產業總排放之 34%,需加強管 制,於 101 年發布「科學工業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標準」。
根據以上陳述,本研究以科學園區為案例進行生命週期評估,了解水資源使 用及耗用對標的與環境的衝擊與損害。以下就案例的範疇界定與盤查分析進行說 明。
資料來源: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2013) 圖 3- 3 科學工業園區分布圖
36 3.3.1 範疇界定
本研究評估的科學工業園區案例範疇如圖 3-4 所示,在生命週期評估範疇中為 從大門至大門(gate to gate)的尺度,係指水資源被科學園區抽取直至水資源排放,
回到水循環中,或是提供其他使用者使用,故水資源淨化處理、配送不屬於本研 究系統邊界之內,亦不討論園區細部製程個別水資源使用情形,即把科學園區視 為一個黑箱(black box),僅考慮黑箱的投入與產出。於投入階段,考慮包括水資源 的投入量、抽取水資源的集水區與水資源類別紀錄,產出階段指的是使用後產生 的廢水,由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放流,此部分考量放流水排出的量、排水的集水區 位置紀錄,以及經過污水處理後的放流水水質數據資料,如氨氮、化學需氧量、
導電度等檢測項目,依國內相關法律標準規定的項目蒐集數據。
因為科學園區的產品複雜,無法以質量單位當作功能單位比較各園區的衝 擊,故本研究選用單位營業額為功能單位,計量單位為億元,考量資料的可取得 性,研究時間基準為民國 101 年。
圖 3-4 本研究之系統邊界
37 3.3.2 盤查資料
為了得到研究對象的水資源耗用量,主要盤查項目為取水與放流水的集水區 位記錄及水量,本研究的盤查資料引用多篇研究、年報、報告書等國內文獻彙整 蒐集,其次項目為放流水水質,盤查資料如後說明,根據不同的科學工業園區列 出。
臺灣的科學工業園區可粗略分為新竹科學園區、中部科學園區、南部科學園 區,各園區下又細分不同的地方園區與基地,各基地營業額如圖 3-5 所示。
資料來源: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2013)、南部科學園區營業額統計、中部科學園區統計資料
圖 3-5 民國 101 年科學工業園區營業額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統轄新竹、竹南、龍潭、新竹生醫、銅鑼與宜蘭園區,除 宜蘭、新竹生醫、銅鑼園區之外,其餘園區於 2012 年已有廠商進駐營運。新竹與 竹南園區水資源供應來源由寶山水庫、寶山第二水庫及頭前溪隆恩堰、苗栗永和 山水庫共同支援,係指頭前溪集水區與中港溪集水區的水資源,透過專用輸水管 線配送,保障自來水配給穩定(黃俞昌、曾寶山, 2008);龍潭園區則是由淡水河集
38 豐水期 23,694,700 3,790,200 1,642,500 29,127,400 枯水期 21,828,100 3,579,500 1,401,200 26,808,800
38 豐水期 23,694,700 3,790,200 1,642,500 29,127,400 枯水期 21,828,100 3,579,500 1,401,200 26,80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