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淹水管理層級策略
筆者建議於臺灣設置各式洪水管理設施時應該明確制定目標,因為臺灣特殊 氣候環境,相同設施所能達到的減洪效益並不一定相同,若是設定過多目標,可 能減低其所能達到減洪功用,如前文所提及的雨水貯留設施,於國外降雨強度不 高地區雨水筒可能可以兼顧減洪及水資源再利用,但是臺灣降雨強度及總雨量相 較之下偏高,雨水滯留設施平時可能需要盡量保持淨空。
滯澇設施作逕流降低方式如圖 2-6、圖 2-7、圖 2-8,一類如低衝擊開發設 施,此類設施以增加降雨損失方式降低逕流,逕流削減結果如圖 2-6;但是當總 雨量較大,貯納空間有限時,其對逕流影響會隨時間增加而減低,如圖 2-7 所 示;另外一類則如圖 2-8,當逕流量達到所訂定的標準後才啟用,可削減降雨較 強時段所產生逕流,施作此類設施逕流結果如圖 2-8。
圖 2-6 施作增加入滲損失類設施逕流示意圖(總降雨量較低情境)
流量
時間
逕流量
提升入滲量設施後之 逕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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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7 施作增加入滲損失類設施逕流示意圖(總降雨量較高情境)
圖 2-8 施作設置逕流量標準類設施逕流示意圖
筆者建議不同程度的降雨事件應該有相對應的治理策略,和相對應的洪水治 理設施。將降雨事件以強度區分為第一層日常降雨,第二層雨水下水道系統設計 標準以上之降雨,第三層數十年重現期至堤防重現期降雨,以及第四層高於堤防 重現期之降雨,並針對不同程度降雨事件提出對應策略。第四層降雨為外水進入 都市造成的淹水,前三層為內水問題。論文中會模擬第一、二層的策略與設施,
第三、四層策略則屬政策層面,需搭配淹水或洪水預報系統,故論文中無進行模
流量
時間
逕流量
施作提升入滲量設施 後之逕流量
流量
時間
逕流量
設置啟用標準設施後 逕流量
設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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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
2.2.1 第一層級:日常降雨
針對這類較常發生且危害較低洪水,雨水筒、植生溝、綠屋頂等低衝擊開發 或保水基地設施搭配五年左右重現期之下水道,藉由入滲和滯留減少地面逕流 量,並避免逕流於第一時間集中排放至於下水道,而造成下水道滿載,而造成下 水道下游流經一帶,或是低漥地區宣洩不良而淹水。同時滯留或貯留之水資源,
如前文可替代自來水,和以增加綠地面積減低都市熱島效應,兼具景觀功能。
2.2.2 第二層級:雨水下水道系統設計標準以上之降雨
重現期梢高達十年之淹水便啟用雨水貯集滯洪空間,啟動機制為發現路面開 始淹水且深度會影響車輛行駛時,或是此區逕流已達地區逕流管控標準時,便讓 水進入滯洪空間,儲存超越下水道和邊溝負荷能力之逕流量,並於洪水消退後,
立即排空滯洪空間內之貯水,盡量保持空間淨空以在下次洪水來時及時發揮作 用。此部分之滯洪空間設置目的不包含水資源再利用,單純為削減洪水尖峰時流 量。因為時間限制,論文中指模擬當路面淹水達一深度後進入雨水貯集滯洪空間 的情形。
2.2.3 第三層級數十年重現期至堤防設計強度之降雨
當遭遇重現期達數十年之降雨強度,且滯洪空間體積也以裝滿,低窪地區便 會因下水道滿載開始淹水。避免此強度洪水進入建築內造成損失,可以高程管理 中各項方案減低損失,並輔以道路排水方式加速排出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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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第四層級:堤防設計重現期以上之洪水
針對降雨強度高於堤防設計重現期之洪水,前幾階段之洪水管理策略皆可不 同程度減低災情,但是當遭逢如莫拉克颱風於高雄地區所降下的總雨量及強度 時,是無法避免溢堤、潰堤或各式淹水災情發生,此時應該配合已建立之洪水警 報系統,適時撤離和封鎖避免不必要之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