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流內有保全標的而只在下游側設定基準點,並未針對上游側的保全住家進行 土砂災害潛勢區的設定。又,只在上游側設定基準點,並未針對下游側的保全住家 進行重大土砂災害潛勢區的設定等案例出現。因此,應考量溪流的地形條件以及保 全標的分布狀況等社會條件,有必要在上下游分別設定基準點。
此外,流域的看法或可能侵蝕土砂量的計算範圍,應個案處理,因此需與土木 建築局土砂災害防止法指定推動單位協商。
下游側的基準點
圖Ⅲ- 2.15 重大土砂災害潛勢區未設定基準點的案例
未設定警戒區域的 區域
未設定特別警戒 區域的區域
上游側的基準點
(二)-4-48
圖Ⅲ- 2.16 複數區域設定例(考量保全對象的分布)
土石流危險溪流的流域界線 基礎調查所設定的基準地點 土石流警戒區域
分割後的流域界線
土石流特別警戒區域
(二)-4-49
◆溪床坡度(基準點坡度)
溪床坡度調查原則上使用廣島縣防砂基盤圖。
基準點坡度以基準點往上游 200m 區段的溪床坡度(以下稱為「平均坡度」)量測。
距離量採用沿地形圖上溪流的水平距離。基準點往上游 200m 內的區段有防砂壩或 有防砂壩淤砂區時,量測設施設置前坡度(原河床坡度),溪流長度不滿 200m 時,量測 從基準點到包含 0 級序谷河川之最上游端的距離。
坡度的量測採用防砂基盤圖三維資訊,以下列步驟進行。
①谷線填入
②離基準點不滿 200m 的地點,應量測到 0 級序谷河川之最上游端的水平距離
③縱斷面圖製作
④平均坡度計算
圖Ⅲ- 2.17 基準點坡度的量測方法 基準點
溪床坡度量測區段 (基準點往上游200m)
(二)-4-50
①谷線填入
如圖Ⅲ- 2.17 所示,以藍色線填入谷線。(參照「第Ⅲ編第 1 章調查對象地點的圈繪 1-2 地形條件說明(1)谷地形的判定方法」)
谷線為溪床坡度調查的圖面之中,從基準點到 1 次谷河川上游端的線。量測的溪谷 為「2-3 土砂量的計算」所設定之預估土石流流出區段的溪谷。
②與基準點距離小於 200m 時,應量測到 0 級序谷河川所在最上游端的水平距離 量測沿著地形圖上溪流的水平距離。
③縱斷面圖製作
從基準點的水平距離為橫軸,砂防基盤圖的高程值為縱軸繪製縱斷面圖。
④平均坡度計算
由水平距離(200m,但若小於 200m,為到達 0 級序谷河川所在的最上游端之距離) 與高程差(H)算出平均坡度。
(二)-4-51
◆流域面積的設定方法
流域面積的量測以基準點上游區域量測之。流域面積的量測原則上使用比例尺 1/2,500 地形圖,但若無調查標的流域整體的地形圖,可使用 1/5,000 地形圖。
量測單位為平方公里(km2),小數點以下第 3 位四捨五入,取小數點以下第 2 位。
上述所算出流域面積小於 5km2的溪流,視為「土石流潛勢溪流」(施行令第二條第 二款)。但流域面積小於 0.01km2者,不列入調查標的(小數點以下第 4 位四捨五入,取 小數點以下第 3 位,流域面積大於 0.0095km2者,皆列入調查標的)。
2-1-2 以現地調査,確認地形改變與保全標的
基準點係警戒區域與特別警戒區域設定的重要基準地點。因此,圖面設定的基準點 務必實施現地調查,進行該基準點附近地形與保全標的位置的確認。
基準點
圖Ⅲ- 2.18 流域面積的取法
(二)-4-52
2-2 土石流流動方向
2-2-1 土石流流動方向(縱斷面測線)的設定
土石流流動方向(縱斷面測線)的設定,應考量現況流路、溪床的平面形狀、土石流 的直進性與現地勘查結果,原則上只設定一個方向。
流路不明時,依據明顯流路延長的直線進行檢討。
在流路彎曲段與曲折段,應考量上游往下游流下的方向以及土石流的直進性。此 外,必要時應設定輔助點、追加橫斷面測線,檢討越流流動方向。
說 明
(1) 土石流流動方向,應進行書面調查與現地勘查決定之。決定時,應掌握土石流的 直進性,過去的災害紀錄,與會影響土石流流動之地形、人工構造物的掌控,考 慮現況流路的規模、曲折程度與地面的傾斜狀況等。
(2) 流動方向的設定,應先掌握現況流路的方向。現況流路斷面小且可能產生越流 時,也應檢討直進方向的問題。若最後仍無法聚焦、鎖定一個方向,可實施複數 方向的設定。但應按土砂流出量的比例檢討,因此需與土木建築局土砂災害防止 法指定推動單位仔細協商。
作業① 以書面作業確認地形條件,設定複數候補土石流流動方向
作業② 現地進行書面作業所設定複數流動方向的確認並決定之
難以設定土石流流動方向或複數方向設定時,應進行協商
作業③ 依據現地所決定之土石流流動方向,進行書面上的再設定 圖Ⅲ- 2.19 土石流流動方向設定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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