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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應考資格表

在文檔中 應 考 須 知 (頁 43-48)

職組 職系 類科 應 考 資 格

一般行政 一 般 行 政 一般民政 一 般 民 政 社會行政 社 會 行 政 人事行政 人 事 行 政 政 戶 普通行政

社會工作 社 會 工 作 文化行政 文 化 行 政 文教新聞

教育行政 教 育 行 政 財稅行政 財 稅 行 政 計 統 財務行政

計 會 經建行政 經 建 行 政 商業行政 商 業 行 政 經建行政

農業行政 農 業 行 政 衛生行政 衛 生 行 政 衛生環保

環保行政 環 保 行 政 政 地 政 地 博物圖書 圖書資訊

圖 書 資 訊 法 律 政 風 全 政

財 經 政 風 交 通 行 政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

觀 光 行 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職組 職系 類科 應 考 資 格

農業技術 農 業 技 術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科或其 他農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 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林業技術 林 業 技 術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科或其 他農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 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農林保育

藝 園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科或其 他農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 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土木工程 土 木 工 程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 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 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水利工程 水 利 工 程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 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 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環境工程 環 境 工 程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 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 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建築工程 建 築 工 程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 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 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土木工程

都市計畫

都 市 計 畫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 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 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職組 職系 類科 應 考 資 格

土木工程 水土保持

水 土 保 持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 科、工科或其他農科、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 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 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機械工程 機械工程 機 械 工 程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 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 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電力工程 電 力 工 程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 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 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電機工程

電子工程 電 子 工 程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 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系統 管理、工程與系統科學、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 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教育、工業科技教育

、工業電子、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生物產 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 程、生醫工程與環境科學、光電工程、光電系統工程、光 電科學、光電與材料科技、光電暨固態電子、光電與通訊 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機電整合技術、自動控制、材 料科學、材料工程、系統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計算 機科學、計算機管理決策、計算機與控制、核子工程、航 空太空工程、航空電子、動力機械工程、控制工程、通訊 工程、微電子工程、微機電系統工程、資訊工程、資訊科 學、資訊網路技術、資訊電機工程、電子工程、電子與資 訊工程、電子技術、電子物理、電子通訊、通訊與導航、

電信工程、電視科工程組、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

電機與資訊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

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 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

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應用物理、醫學工程、醫藥暨 應用化學、能源與資源工程、飛機工程、技術及職業教育

、自然科學教育、航運技術、製造工程與管理技術各所系 科組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 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 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職組 職系 類科 應 考 資 格

電機工程 電信工程 電 信 工 程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 外專科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

、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 管理、工業教育、工業電子、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 化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醫學工程、

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控制、

材料科學、系統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計算機科學、計 算機管理決策、計算機與控制、核子工程、航空太空工程、

動力機械工程、控制工程、通訊工程、微電子工程、微機電 系統工程、資訊工程、資訊科學、電子工程、電子技術、電 子物理、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視科工程組、電腦與通信 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輪 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 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光 工程、機電光系統、應用物理、醫學工程、醫藥暨應用化學

、能源與資源工程各所系科組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他 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資訊處理 資訊處理 資 訊 處 理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衛生檢驗 衛 生 檢 驗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工業、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 學農科、工科、醫事科或其他農科、工科、醫事科同等學校 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環境檢驗 環 境 檢 驗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工業、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 學農科、工科、醫事科或其他農科、工科、醫事科同等學校 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工業、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 學農科、工科、醫事科或其他農科、工科、醫事科同等學校 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在文檔中 應 考 須 知 (頁 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