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可」與「敢」的語法化
5. 情態詞詞彙的興替與結構的改變
5.3 現代方言能力義助動詞的來源
(2) a.並列式(助動詞連用):如「應當、當須、須當」等 b.偏正式:如「可以、能以、得以、可而、可用」等
「當須、須當;當應、應當」等例子顯示,情態詞連用的並列式,元明之前以動力 或義務類為主,之後才有認知類。在結合初期詞序不固定,經過時間的淘汰,有不少六 朝時的複合詞至今已不復出現。
5.3 現代方言能力義助動詞的來源
動力類助動詞中有一類表能力者,在國語、閩南語和客語三方言中使用的詞彙不 同,國語有「能、可以、會」,閩南語為「解曉」,而客語是「會」。能力義助動詞也 引申到為其他類情態義。國語、閩南語和客語三方言的能力義助動詞及其引申用法對照 如下:
國語 閩南語 客語
能力義 能、可以、會 解曉 會 允許義 能、可以 解使、解當 做得/使得
推測義 能、可以、會 解 會
上述三個方言中,國語有些詞可上溯先秦,如國語的「能」及「可以」。Chou(1999) 指出唐代「解」已語法化為能力義(據她的統計,祖堂集有 55 例),並出現表認知的用 法,如例(1):
(1) 無人解愛蕭條境
她認為「會」在唐代無能力義,到宋代才有25,之後也發展出認知義。「解」與「會」
的演變路線相同:
25 然而根據劉麗琴(2000)整理變文的結果,有三例可分析為能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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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熟習義(能力)→推量/預測義
對照現代方言,國語和客語的「會」繼承「解/會」的路線。客語允許義助動詞「使 得」另有來源,就我們目前所掌握的語料來說,最早見於朱子語類。「使得」原是使動 動詞(如例 3),宋代開始出現允許義(4–5):
(3) 為昭明、焄蒿、悽愴』,猶今時惡氣中人,<<使得>>人恐懼悽愴,此百物 之精爽也.」賀孫.
(4) 說一字是一字,自家只平著心去秤停他,都不<<使得>>一毫杜撰,只順他 去.某向時也杜撰說得,(2621)
(5) 無用了.若孟子也道是我底誠迂闊無用,如何<<使得>>?所以與人辨,與 人爭,亦不是要人尊己,(961)
從以上例子可以看出「使得」的演變:是從能力/條件的使能(使動義)到情理的使能 (允許義),能力義「使得」後接名詞組,而允許義「使得」則接動詞組(4),或出現於句 尾(5)。
閩南語的系統頗另人困擾,語意上能力義先於義務,再發展為認知義;就構詞而言,
「解曉」或「解使、解當」是以「解」為基礎,但「解曉」或「解使、解當」的「解」
為能力或義務義,而「解」單獨出現時卻是認知義。目前的想法是「解」在宋代(如朱 子語類)若接動詞時,可表能力(例 6)、義務(7)或認知(8)義26:
(6) 且如有五件好底物事,有五件不好底物事,將來揀擇,方<<解>>理會得好 底.不擇,如何解明?(86)
(7) 問:「定性書所論,固是不可有意於除外誘,然此地位高者之事。在初學,
恐亦不得不然否?」曰:「初學也不<<解>>如此,外誘如何除得?有當應者,
也只得順他…」(2444)
(8) 如孝,行之已得,則固不至於不孝;若不執守,也有時<<解>>走作.如忠,
行之已得,則固不至於不忠;若不執守,也有時<<解>>有脫落處(867)
為區別「解」的本義與引申義,「解」選擇同義詞「曉」(「曉」亦知曉義)成為「解 曉」並列來表示知曉/能力義,而「使」為使動動詞可以引申為允許義(如朱子語類的「使
26 有關朱子語類中「解」從本義(判也)演變為能力、義務或認知義,楊秀芳(2000)有詳細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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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再與「解」結合,以「解使」表義務用法;而「解」單獨使用時表認知用法。這 個現象類似文字學中有些字本義為假借/引申義所奪,再為本字造新字,如「然」本義 為燃燒,因假借為然而義,後來再造「燃」字。不過就朱子語類、水滸傳書中未見「解 曉」或「解使」做為複合詞27。
6. 結語
從先秦開始,漢語已形成一情態體系,然而這個系統並非就此固定下來,情態詞體 系會隨著時間都不斷產生變化:如(一)語意產生變化─情態詞原本是有實義的動詞,如
「須」本是等待或需要義,世說中逐漸發展出必須義(義務類用法),甚至在變文和水滸 傳中出現推量義;(二) 情態詞的語法化─助動詞是由動詞而來的,而助動詞可能進一 步虛化為副詞,如「可」或「敢」在中世紀(魏晉)出現反詰疑問用法,之後語法化為疑 問詞,形成「可/敢 VP」的反覆問句,這個句型至今仍保留在部分南方方言(如閩南語);
(三)雙音節化─助動詞可與助動詞連用、或因常與其他詞一起出現而有固定成詞的趨 勢,前者如「應該」,後者如「可以」,「以」本為介詞,先秦已見「可以」用法等於
「可」(劉利 1994);因此就結構來說,情態詞的複合詞化可分兩大類型:(a)並列式:如
「應當、當須、須當」等,(b)偏正式:如「可以、能以、得以、可而、可用」等; (四) 詞彙的興替─到中世紀有其他新詞也進入情態詞體系,與舊詞競爭或取代之,如唐代的 變文中「要」與「欲」語意有分工的現象,發展到現在的國語,「要」完全取代「欲」。
從台灣國語、閩南語及客家話三方言情態體系的比較中,我們發現方言之間表達情 態義的詞語及其用法有所不同。就歷時的觀點而言,方言間的差異反映出語言規律的不 同,或者代表語言發展的不同階段。
27 有一位匿名審查人指出,閩南語有的次方言「解曉」亦作「解曉得」,「解使」為「解使得」;之後,
「得」可能因弱化而消失,而分別形成「解曉」及「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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