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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以「生活適應」為主題,分別就生活適應的定義與內涵、衡量指標及相 關研究探討生活適應的重要內容。

壹、適應的定義

「適應」(adjustment)的涵義源自於生物學中 adaptation 的概念,意指生 物為了生存必須做適度的改變以配合外在環境(賴保禎、張利中、周文欽、張德 聰及劉嘉年,1999)。

雖然「適應」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用語,但是心理學家們對「適應」的定義 有著不一樣的看法,整理相關文獻的結果,大概分為以「結果」和「過程」兩大 類型的看法。以「結果」來定義的學者認為「適應」是人與環境互動後的結果或 狀態。例如:Lindgren&Fish(1976)認為「適應」是心理與情緒的健康狀態;

Coleman(1976)也指出「適應」是個人奮力處理壓力並滿足需求的結果,而適 應的結果指的是維持個人與環境間的和諧關係(引自賴保禎等,1999)。

相反地,從「過程」的觀點來解釋的學者認為「適應」是一種過程與歷程。

Arkoff(1968)認為「適應」是個人與環境間互動的關係。Piaget 認為「適應」

是指個體的認知結構或基模受到環境的影響而主動改變的歷程(引自賴保禎等,

1999)。Hartment(1958,1964)主張「適應」是個人終生維護心理平衡的持續過 程,以毋需付出太高代價去因應一個具有一般性及可預期性的環境(引自俞筱鈞 譯,1996)。朱敬先(1992)適應是指有機體想要滿足自己需求,而與環境發生 調和作用的過程,此過程有可能是單向、雙向,也有可能是多向的歷程。適應需 要符合以下二項條件:1.就主體來說,個體的需求獲得滿足。2.就社會來說,個 體需求的滿足方法是社會所認可的。因此,當個體以積極態度適應時,表示其重 新擬定一個與原本目標相近的目標;反之,當個體採取消極適應時表示其遇到 阻礙時會轉而以補償行為來掩飾失敗。

根據 Theodorsom 的現代社會學辭典中所描述,所謂「適應」乃是「個人與 所處的環境之間的規律性與和諧化的狀態,表現在個人與內在的自我及和外在環 境關係上」(引自廖榮利,1986)。劉焜輝(1976)認為「適應」是有機體想滿足 自己的需要,與環境發生調和作用的過程。張春興(1989)在張氏心理學辭典為 定義「適應」所下的定義為:「1.個體為排除障礙、克服困難,以滿足其需求時 所表現的各種反應;2.個體為了與其生活的環境保持和諧狀態所表現的各種反 應;3.除環境中的人、事、物之外,個體為滿足其需求所表現的一切內在(如態 度、觀念等)的改變歷程。」

有學者認為「適應行為」是一種處理社會及物理環境的能力表現,也是評斷

個人對社會適應程度的重要指標。就 Erikson 的觀點,所謂的「適應」是指個體 能與環境達成良好的互動,從而滿足其心理需求,達成階段性的發展任務。張春 興(1989)則從「行為」的觀點提出「適應」乃是個體為了與其生活環境保持和 諧狀態所表現的各種反應,強調個體適應自然環境與社會情境的方式與技能。

Lazarus(1976)認為「適應」是一種幫助個體達成環境要求的行為,使個 體得以與其內在自我、外在環境間維持和諧的關係,「適應」既是人與環境互動 的過程,也是人與環境互動後的一種結果。因此,個體的不適應乃是理想我與現 實我不ㄧ致的矛盾結果(車文博,2001),一個功能健全的個體,能夠發揮自我 的潛能,且與經驗相結合,也能擁有良好的生活適應。

綜合上述學者的看法,所謂的「適應」乃是:人與環境互動過程中遭遇困難 與壓力,為了排除困難解除壓力而採取因應方式,達到身心平衡狀態的一個過 程。達到良好適應的人在適應環境的過程能隨時調整自我、因應環境,不但能滿 足心理需求並能與環境維持良好的互動與關係。因此,「適應」是一種個體與環 境的交互作用的過程,是一種達到和諧狀態的結果,也是一種行為或能力的表現。

貳、生活適應的內涵

生活適應是一種心理健康的表徵,表示個體與環境之間能維持和諧的關係,

生活適應的人因為自己需求獲得滿足且獲得認可,因而產生快樂幸福的感受,此 即是一種心理健康的狀態。

Tallent(1978)認為人生是一連串適應的過程,所謂的「適應」包括對 生理上的適應、對社會環境的適應及對自己的適應(引自李佩玲,2002)。Arkoff

(1968)認為生活適應包含了家庭適應、學校適應、職業適應與婚姻適應等範疇。

劉焜輝(1985)也將生活適應分為個人生活、家庭生活、學校生活、社會生活等 方面的適應。個人適應包括自己的能力、條件、情緒與動機,不僅要欣賞自我,

還要認知自我價值。家庭生活包括處理家庭問題的成功、快樂程度等。學校生活 則是學業成就及個人成長。社會生活則指個人在現實生活中的自我認知與

達成環境的要求。

吳佳霓(2001)認為生活適應是個人對自己、對他人、對環境事物的適切反 應。蔡恆翠(2003)則以此概念將生活適應從個人與內外在環境來探討,分為「個 人適應」與「社會適應」兩大部份。「個人適應」強調個人的需求是否獲得滿足 與其對環境的滿意程度,包含了自我概念、自我評價、情緒調節等;「社會適應」

則著重在個體與他人或環境是否建立良好的關係,亦指人際關係的和諧程度,包 括家庭、學校、社區及社會等。

唐璽惠(2002)提出生活適應的範疇應包括:

一、發展方面:指的是生理與身體方面在成長過程中所遭遇的挑戰與困難。

二、人際方面:在親子、手足、同儕、師生、異性等人際互動上所面臨的阻礙與 困境。

三、生活方面:指的是家庭生活、學校生活、社交生活等衍生的問題。

四、課業方面:指學業低成就、學習態度不佳等因為學業而產生的挫折。

陳李綢等人(2006)認為國高中學生的生活適應可從個人、家庭、學校、社 會及未來等向度,細分為八個部份,分別為自我定向、家庭適應、社會適應、

人際關係、學習適應、自我意識、工作適應及自我勝任等。

從上述研究可以得知:「生活適應」所涵蓋的範圍廣泛,小從個體對自己,

大到與家庭、學校、社會環境等各方面的調適歷程與結果都是其範疇,而青少年 的生活適應約可分為生理、心理與社會三種層面。本研究所要探討的是國中生的 生活適應,因此將國中生的生活適應分為自我定向、家庭適應、社會適應、人際 關係、學習適應、自我意識、工作適應及自我勝任等部份。

參、生活適應的衡量準則

劉焜輝(1976)認為適應是有機體希望滿足自己的需求,與環境產生調和作 用的過程,他認為從適應的狀況,可將生活適應分為良好適應與不良適應。「良

好適應」是指個體以社會認可的方式滿足需求,解除緊張的情緒;「不良適應」

是指個體的適應不良或是社會的適應不良,也就是個體的需求未滿足,或是個體 所採取的方式是社會不認可的。個體在生活適應的過程中所採取的態度可以分為 兩類:積極適應與消極適應。積極適應的人如果遭遇困難或失敗時,會重新擬定 與原來目標較接近的目標並重新努力。但是,消極適應的人可能會因為遭遇困難 後就放棄原來的目標或改變成與原來不相似的目標。

適應歷程乃是源自於個體與環境互動中所產生的問題、壓力或需求,有些學 者以良好適應與不良適應的特徵,作為衡量生活適應的標準。例如,賴保禎等人

(1999)認為良好適應的特徵包括:1.能體驗幸福,並維持情緒的穩定性與一致 性;2.有積極的自我觀念;3.擁有工作並能體驗工作的意義與價值;4.能與外在 社會環境做又有效及適切的接觸;5.生活在現實生活中,並時時與過去的經驗和 未來的展望相契合。

吳武典及洪有義(1991)認為心理健康就是適應,他認為如果一個人能充分 了解自己並接納自己、擁有朋友並能與朋友和諧交往、有工作並且勤奮工作並 能勇於面對現實環境,並做出適當回應,則他就是ㄧ個適應良好的人。

陳李綢(民 87)將生活適應的評量指標歸納為四大類:

一、生活適應分為兩個向度,包括:個人適應與生活適應。

二、以「心理健康程度」為指標:其中包含了正向指標如親密人際關係、人際技 巧、社交參與、工作滿意度等;負向指標如情緒不穩定、焦慮傾向、自卑傾 向等。

三、以「行為特徵」為指標:包括攻擊、退縮、冷漠、自我中心行為、反社會行 為等。

四、以「認知能力」和「心理成熟度」為評定個人生活適應:包括問題解決能力、

家庭與朋友交往關係、個人勝任技能、學習適應力、情緒適應力等。

從上述歸納得知,學者在評估生活適應的情況時,大部分都以個體的人格特 質、心理健康程度、認知能力、行為表現及心理成熟度等作為評估的指標,

評估個體在個人適應與社會適應的情況。

肆、生活適應與「自我」的相關研究

有關「生活適應」的相關文獻與研究大多在探討影響生活適應可能的因素,

例如:性別、年級、學業成就、家庭背景與親子關係等研究,發現生活適應的情 況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以下將從「自我概念」與「生活適應」的關係探討。

Arkoff 以自知之明、自我認同、自我悅納、自尊自重與自我開放等向度作 為心理健康之判定標準,五項標準都以「自我」為中心,可見對自我認識與自我 認同乃是心理健康的基石。

王淑俐(1990)認為國中階段的學生處於自我探索並尋求自我認同的階段,

開始關心自我及外在的事物的變化,容易產生悲傷、挫折、憤怒、煩惱與自卑等

開始關心自我及外在的事物的變化,容易產生悲傷、挫折、憤怒、煩惱與自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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