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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分項計量設計指導原則

第五章 計量方案設計方法

第四節 用電分項計量設計指導原則

1.總則

1.1 本指導原則適用於公共建築用電分項計量系統的設計。申請各級綠建築標章認證的辦 公類、醫院類、百貨商場類、旅館類、學校類、大型空間類等供公眾使用之建築在新建、改建 和擴建或進行節能改造時應同步進行用電分項計量系統的設計與施工,其他建築可參照本指導 原則設置用電分項計量系統。

1.2 用電分項計量系統的計量資料僅作為節能分析、管理之用,不適用作為任何用於計費 的電能計量系統。

1.3 建築分項計量設計安裝除應符合本指導原則規定外,還應符合國家其它有關標準。

2.基本原則

2.1 用電分項計量必須能正確真實的反映各分項能耗,提供所有能耗子項的用電能耗資料。

採集的資訊應便於對建築用電能耗資料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

2.2 分項計量改造不應改動供電部門計量表的二次接線,不應影響繼電保護系統,以及不應 與計費電能表串接。

2.3 新建建築配電系統設計應為用電分項計量能耗子項的準確計量提供條件。既有建築加裝 分項計量系統設計應對現場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充分利用現有的輸配電 設施和建築監測控制設施,以簡化系統、節省投資。

2.4 應充分利用現有配電設施和低壓配電監測系統,結合現場實際合理設計分項計量系統所 需要的表計、計量表箱和資料獲取器的數量及安放位置。用電分項計量的設計方案應進行技術、

經濟的分析比較,保證系統的合理性和經濟性。

3.設計圖面

3.1 設計圖面應齊全,應能指導施工人員正確施工,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設計說明:計量系統設計的原則、範圍、原計量狀況、改造前後計量系統狀況、表計和設 備選用說明;

改造前後配電系統原理圖;

配電設備和計量系統設備佈置圖;

低壓配電系統表計安裝位置一次線示意圖:圖中應含有出線開關額定容量、互感器變比、

供電回路名稱、表計位置及編號等內容;

表箱內表計的安裝佈置、資料獲取器傳輸接線圖;

表計接線原理圖、低壓櫃端子佈置圖;

電纜清冊:包括供給表計的電壓、電流回路線纜以及信號傳輸線纜;

設備材料表:計量系統所需的表計、表箱、CT、資料獲取器及所有安裝所需材料;

資料獲取器接線圖。

4.用電分項構成

4.1 建築用電分項按建築用電能耗的用途不同,分為照明插座用電、空調用電、動力用電、

特殊用電 4 項必要分項,各分項可根據建築用能系統的實際情況靈活細分為一級能耗子項和二 級能耗子項,一級能耗子項和二級能耗子項是可選擇分項。建築用電分項可按下表 4-1 劃分。

5.計量裝置和傳輸系統性能參數

5.1 一級能耗子項的用電量應直接計量。直接計量是指通過一個儀錶的測量值或多個儀錶測 量值的加減得到能耗資料。電能表可採用直接接入式或者經互感器接入式。

5.2 二級能耗子項用電量宜直接計量。當無法直接安裝電能表時,應採用加法或減法原則,

間接獲取電耗資料。二級各能耗子項的定義如下表 4-2 所示。

5.3 電子式電能計量裝置的選型應符合以下規定:

電子式電能計量裝置準確度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

電子式電能計量裝置應具備計量資料輸出功能,並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

5.4 計量裝置和資料獲取器之間應採用符合相關標準的通信協定,並具有資料遠傳功能,採 用 MODBUS 標準開放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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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二級能耗子項 定義

10 個別空調機 包括窗型冷氣機、分離式冷氣機、箱型冷氣機等。

11 停車場風機 包括停車場的進風和排風風機。

12 動力設備 包括電梯、給排水系統。

13 電梯 建築物中所有電梯,包括貨梯、客梯、消防梯、扶梯等。

14 給排水系統 生活水泵、排汙泵、生活熱水泵、中水泵等給排水水泵及水 處理設備。

15 資訊中心 資訊機房中的資訊設備及其附屬設備(如專用空調)。 16 資訊設備 資訊中心的主要功能設備,如電腦、交換機等。

17 資訊中心專用空調 專門為資訊設備提供冷卻服務的空調設備。

18 廚房設備 廚房中的烹飪用電設備及其附屬設備(如專用空調、專用新 風機、排風機等)

19 廚房烹飪設備 直接為烹飪服務的設備,包括各種電熱設備、冰箱、洗碗機、

消毒櫃等。

20 廚房空調、風機 專門為廚房提供空調、通風服務的空調機組、新風機、排風 機等。

21 其他特殊用途設備

不同於資訊中心、廚房餐廳常見設備之用途特殊設備,且用 電集中的專用設備及其附屬設備,包括生活熱水電熱源、洗 衣房設備、游泳池電熱設備、醫院的大型醫療設備及大型電 熱蒸汽消毒櫃等等

22 非本建築用電

某些設備並不屬於本建築內設備(如戶外噴水池,路燈等),

基於配電方便或某些原因,其用電接在建築物自身的低壓 側。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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