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振興三倍券計畫簡介
一、關於 2020 年的振興三倍券計畫:振興三倍券的舉債總額為新臺幣 510 億元,
預計約占臺灣 2020 年 GDP 的 0.3 百分點。
二、時間:該計畫於 2020 年 4 月 21 日獲得批准,並在同年 6 月 4 日宣布實行 內容,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間為 2020 年 7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為期約六個月。
三、領取資格:每人限領一次,具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身分、取得居留許可的外 籍或陸籍配偶;中低收入戶等弱勢可直接領取。今年 12 月 31 日前出生之 嬰兒以及 15 萬名擁有居留權的配偶皆能領。
四、領取方式:
1.紙本:面額為 200 元 5 張、500 元 4 張。
(1)郵局:以現金 1000 元換取振興三倍券 3000 元。
(2)網路:預購 3 天後於 4 大超商以現金 1000 元換取振興三倍券 3000 元。
2.電子支付:上網登錄指定消費載具,消費 3000 元,政府將退回 2000 元 至帳戶(7 月 1 日起 Line pay/街口支付/臺灣 Pay/Pi 拍錢 包擇一綁定)。
3.電子票證(悠遊卡、一卡通等):上網登錄指定消費載具,消費 3000 元,
政府將退回 2000 元或電子支付點數。
4.信用卡:上網登錄指定載具,刷滿 3000 元,帳單可直接扣抵 2000 元。
五、使用限制:
1.不可用於電商網購、繳稅、儲值、罰款、規費、菸品、保單、股票、國民 年金、信用卡費、禮券。
2.不可兌換現金卷及零錢。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是透過網路問卷的方式蒐集振興三倍券對國人消費支出的影響。我們 發放問卷的網路平台有 Dcard、Facebook 及 PTT,調查對象以全臺灣的「個人」
為單位,包含北、中、南、東及離島地區,並於振興三倍券計畫實施後一個月發 放問卷,期間為 2020 年 8 月 15 日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為期約兩個月。
本研究根據 Kan et al. (2017),調查受訪者使用振興三倍券的消費支出是否 為計畫外支出,以及受訪者的消費金額,以估算 MPC;詳細的計算公式見本研 究第四章第二節。消費的財貨則分成三類,分別為必需品、耐用財,與服務類商 品。此外,在問卷中,我們也調查受訪者的人口特徵,包括性別、年齡、教育程 度、居住地、家庭狀況等。
因本研究在振興三倍券計畫實施後一個月便進行問卷調查,為避免有很大比 例的受訪者尚未使用振興三倍券而無法填答問卷,導致填答者皆為早期使用的民 眾,造成估計出的邊際消費傾向有誤差,故本研究在問卷題目中,加上「預計使 用」的敘述,使尚未使用振興三倍券之消費者可將其未來預計執行的消費納入計 算。此外,由於振興三倍券計畫實施一個月後,振興三倍券的領取率為 89%,故 本研究進行調查時,大多數的受訪者已將振興三倍券花費完畢或已預計使用,因 此本研究的調查具有可信度。然而,因本研究採用網路問卷方式蒐集數據,故存 在研究限制,僅能對網路使用者進行研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