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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時間與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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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

第四節 研究時間與地點

一 、 預 備 測 驗 ( 前 置 測 驗 ):

( 一 ) 時 間 : 9 8 年 1 月 9 日 下 午 1 4 點 ; 地 點 : 高 雄 縣 立 自 由 車 場 。

實 驗 組 及 對 照 組 運 動 員 進 行 5 0 0 公 尺 、 3 0 0 0 公 尺 測 驗 等 工 作 。

( 二 ) 時 間 :9 8 年 1 月 1 0 日 下 午 1 4 點 ; 地 點 : 高 雄 縣 立 鳳 甲 國 中 。

實 驗 組 及 對 照 組 運 動 員 進 行 騎 乘 五 分 鐘 固 定 式 訓 練 台 為 主 測 驗 等 工 作 。

( 三 ) 時 間 : 9 8 年 1 月 1 1 日 下 午 1 4 點 ; 地 點 : 高 雄 縣 立 鳳 甲 國 中 。

實 驗 組 及 對 照 組 運 動 員 進 行 體 適 能 為 主 測 驗 等 工 作 。

二、十 二 週 的 自 由 車 被 動 式 訓 練 與 主 動 式 訓 練 訓 練 實 施 期 間:

( 一 ) 時 間 : 9 8 年 1 月 1 5 日 起 至 民 國 9 8 年 4 月 1 5 日 止 每 周 一 至 周 五 ( 五 天 ) 每 天 下 午 1 5 點 集 合 統 一 開 始 進 行 , 每 次 時 間 長 度 為 4 0 分 鐘 , 每 周 訓 練 2 0 0 分 鐘 , 每 周 五 次 , 共 計 6 0 次 。

( 二 ) 對 照 組 地 點 : 高 雄 縣 縣 立 自 由 車 場 、 實 驗 組 地 點 : 高 雄 縣 立 鳳 甲 國 中 。

三 、 正 式 測 驗 ( 後 置 測 驗 ):

( 一 ) 時 間 : 9 8 年 4 月 1 6 日 下 午 1 4 點 ; 地 點 : 高 雄 縣 立 自 由 車 場 。

實 驗 組 及 對 照 組 運 動 員 進 行 5 0 0 公 尺 、 3 0 0 0 公 尺 測 驗 等 工 作 。

( 二 ) 時 間 : 9 8 年 4 月 1 7 日 下 午 1 4 點 ; 地 點 : 高 雄 縣 立 鳳 甲 國 中 。

實 驗 組 及 對 照 組 運 動 員 進 行 騎 乘 五 分 鐘 固 定 式 訓 練 台 為 主 測 驗 等 工 作 。

( 三 ) 時 間 : 9 8 年 4 月 1 8 日 下 午 1 4 點 ; 地 點 : 高 雄 縣 立 鳳 甲 國 中 。

實 驗 組 及 對 照 組 運 動 員 進 行 體 適 能 為 主 測 驗 等 工 作 。

第 五 節 施 測 方 法 和 工 具 一 、 迴 轉 頻 率 測 量 工 作 的 迴 轉 頻 率 測 定 :

( 一 ) 器 材 : 1 . P O L A R 心 跳 錶 、 型 號 S 7 2 5 X ( 如 圖 3 - 2 )。

2 . 固 定 式 訓 練 台 ( 如 圖 1 - 3 )。

3 . 心 跳 帶 ( 圖 3 - 3 )。

4 . 速 度 及 公 里 感 應 器 ( 圖 3 - 4 )。

5 . 迴 轉 頻 率 感 應 器 ( 圖 3 - 5 )。

6 . 運 動 員 ( 圖 3 - 6 )。

7 . 電 腦 P O L A R 分 析 軟 體 ( 圖 3 - 7 )。

8 . P O L A R 紅 外 線 傳 輸 線 ( 圖 3 - 8 )。

圖 3 - 2 S 7 2 5 X 心 跳 錶

圖 3 - 3 心 跳 帶

圖 3 - 4 速 度 及 公 里 感 應 器

圖 3 - 5 迴 轉 頻 率 感 應 器

圖 3 - 6 運 動 員

圖 3 - 7 電 腦 P O L A R 分 析 軟 體

圖 3 - 8 P O L A R 紅 外 線 傳 輸 線

( 二 ) 測 試 方 法 :

1 . 輸 入 個 人 身 高 體 重 資 料 。

2 . 五 分 鐘 固 定 式 訓 練 台 受 試 者 在 胸 前 別 上 心 跳 帶 ( 如 圖 3 - 3 ), 雙 腳 穿 上 自 由 車 鞋 卡 於 踏 板 上 , 單 車 在 放 於 固 定 式 訓 練 台 上 做 騎 車 的 動 作 。

3 . 5 0 0 公 尺 及 3 0 0 0 公 尺 測 驗 在 高 雄 縣 自 由 車 場 測 驗 起 跑 動 作 ( 如 圖 3 - 9 )

4 . 受 試 者 接 受 指 令 後 , 等 待 結 果 顯 示 。 5 . 測 驗 者 可 立 即 記 錄 受 測 結 果 。

圖 3 - 9 起 跑 動 作

3、 預 備 2 、 各 就 位 1 、 準 備 動 作

4、砰 ! 起 跑

一 、 迴 轉 頻 率 測 驗 工 作 進 行 一 般 注 意 事 項 :

( 一 ) 測 驗 進 行 前 一 定 要 有 充 分 的 準 備 運 動

1 . 測 驗 時 儘 可 能 選 擇 適 宜 測 量 之 氣 候 和 時 間 。 2 . 測 驗 時 要 穿 著 自 由 車 專 用 服 裝 及 自 由 車 鞋 。 3 . 受 測 者 之 動 機 與 成 績 有 密 切 關 係 , 施 測 者 要 鼓 勵 受 測 者 盡 力 完 成 運 動 , 並 提 高 測 驗 動 機 。 4 . 測 驗 過 程 中 , 受 測 者 如 身 體 不 適 , 可 停 止 測 驗 。 5 . 測 驗 前 一 日 避 免 從 事 激 烈 運 動 。

6 . 測 驗 前 至 少 二 小 時 前 要 用 餐 完 畢 。

( 二 ) 測 驗 前 宜 有 適 度 訓 練 。

( 三 ) 留 意 防 止 意 外 事 故 及 運 動 傷 害 發 生 。

注 意 事 項 :

1 . 凡 有 不 適 激 烈 運 動 疾 病 者 不 宜 參 加 測 驗 。 2 . 測 驗 前 做 適 度 的 熱 身 運 動 。

3 . 受 測 者 於 測 驗 過 程 中 不 要 閉 氣 , 自 然 呼 吸 。 4 . 測 驗 過 程 中 , 受 測 者 如 身 體 不 適 , 應 中 止 測 驗 。 記 錄 方 式 :

注 意 事 項 : 施 測 前 受 試 者 應 有 充 分 之 熱 身 運 動 , 避 免 運 動 傷 害 發 生 。

第 六 節 資 料 收 集 與 處 理 一 、 資 料 收 集

( 一 ) 受 試 者 的 姓 名 、 年 齡 及 受 試 同 意 書 。

( 二 ) 十 二 週 的 自 由 車 被 動 式 訓 練 與 主 動 式 訓 練 訓 練 實 施 期 間 前 後 的 心 跳 數 、 迴 轉 頻 率 測 驗 等 項 目 測 量 結 果 的 收 集 。 所 得 數 值 資 料 為 本 研 究 所 須 之 數 值 , 測 量 結 果 皆 取 有 效 數 值 。

二 、 統 計 分 析 方 法

所 有 資 料 皆 以 S P S S f o r W i n d o w s 1 2 . 0 中 文 版 統 計 軟 體 處 理 。 所 有 變 數 資 料 均 以 描 述 性 統 計 方 法 整 理 分 析 , 求 出 平 均 值 與 標 準 差 ( 本 研 究 中 之 有 關 統 計 上 之 顯 著 水 準 , 均 定 為 α = 0 . 0 5 )。

三 、 資 料 統 計 分 析 方 法 表

分 析 考 驗 方 式 十 二 週 的 自 由 車 被 動 式 訓 練 與 主 動 式 訓 練 訓 練 期 前 後 , 實 驗 組 和 對 照 組 的 迴 轉 頻 率 相 依 樣 本 t 考 驗 , 測 試 項 目 前 後 測 量 結 果 是 否 有 顯 著 差 異 ( P a i r e d S a m p l e s 男 運 動 員 迴 轉 頻 率 測 驗 t - t e s t ) 項 目 前 後 測 量 結 果 是 否 有 顯 著 差 異

第 四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第 一 節 受 試 者 基 本 資 料 受 試 者 基 本 資 料 如 表 4 - 1 所 示 :

表 4 - 1 受 試 者 基 本 資 料 表

實 驗 組 對 照 組

N = 6 N = 6

項 目 M S D M S D

年 齡 ( y e a r ) 1 5 . 5 ± 1 . 6 4 1 5 . 7 ± 1 . 5 1 體 重 ( k g ) 5 7 . 3 ± 7 . 7 6 5 9 . 7 ± 1 1 . 6 4 身 高 ( c m ) 1 6 7 . 5 + 6 . 5 0 1 6 8 . 3 + 6 . 0 9 身 體 組 成 B M I

( k g / m 2 )

2 0 . 3 9 + 2 . 0 1 2 0 . 9 3 + 2 . 9 5

註 : B M I = 體 重 / 身 高 2

第 二 節 各 組 各 項 前 後 測 相 依 t 檢 定 顯 著 性 分 析 經 1 2 週 訓 練 後 , 實 驗 組 與 對 照 組 訓 練 前 後 之 各 項 結 果 與 分 析 , 如 下 所 列 :

一 、 對 照 組 與 實 驗 組 訓 練 前 後 各 項 體 適 能 之 結 果 與 分 析 表 4 - 4 與 4 - 7 所 示 , 對 照 組 與 實 驗 組 訓 練 後 各 項 體 適 能 之 成 績 , 雖 都 有 明 顯 的 進 步 。 但 以 相 依 t 檢 定 ( p a i r d t - t e s t ) 結 果 , 在 對 照 組 方 面 , 一 分 鐘 仰 臥 起 坐 訓 練 前 與 訓 練 後 之 比 較 , 有 達 到 顯 著 的 差 異 ( t = - 3 . 3 9 7 ; p < 0 . 0 5 ) 。 又 在 1 6 0 0 M 的 比 較 結 果 , 同 樣 有 達 到 顯 著 的 差 異 ( t = 2 . 6 6 8 ; p < 0 . 0 5 ) 。 另 外 , 在 實 驗 組 方 面 , 與 對 照 組 相 同 , 在 一 分 鐘 仰 臥 起 坐 訓 練 前 與 訓 練 後 之 比 較 ( t = - 3 . 9 0 9 ; p < 0 . 0 5 ) , 及 在 1 6 0 0 M 的

比 較 結 果 ( t = 6 . 7 7 2 ; p < 0 . 0 0 1 ) , 都 有 達 到 訓 練 後 的 成 效 。

表 4 - 2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對 照 組 體 適 能 前 測 資 料 數 據 表

組 別 姓 名 體 前 彎

( c m )

一 分 鐘 仰 臥 起 坐 ( 下 )

立 定 跳

( c m ) 1 6 0 0( m ) 對 照 組 1 潘 * 昌 3 5 4 2 2 4 0 8 ' 3 3 " 2 7 對 照 組 2 涂 * 睿 3 0 3 5 2 1 0 6 ' 1 9 " 4 3 對 照 組 3 蔡 * 將 3 9 3 6 2 0 5 7 ' 0 2 " 5 1 對 照 組 4 朱 * 東 4 4 4 6 2 1 0 6 ' 3 9 " 4 1 對 照 組 5 黃 * 霖 4 2 3 5 2 1 0 8 ' 2 7 " 2 4 對 照 組 6 黃 * 淵 3 5 4 0 2 3 2 6 ' 5 0 " 4 6

表 4 - 3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對 照 組 體 適 能 後 測 資 料 數 據 表

組 別 姓 名 體 前 彎

( c m )

一 分 鐘 仰 臥 起 坐 ( 下 )

立 定 跳

( c m ) 1 6 0 0 ( m ) 對 照 組 1 潘 * 昌 3 6 4 4 2 3 0 6 ' 4 6 " 6 0 對 照 組 2 涂 * 睿 3 9 5 2 2 2 0 5 ' 5 3 " 6 3 對 照 組 3 蔡 * 將 4 0 5 1 2 2 5 6 ' 3 1 " 5 3 對 照 組 4 朱 * 東 4 2 5 7 2 3 0 6 ' 2 1 " 6 4 對 照 組 5 黃 * 霖 4 7 3 9 2 2 0 6 ' 1 9 " 8 9 對 照 組 6 黃 * 淵 4 0 4 4 2 3 0 6 ' 3 5 " 0 6

表 4 - 4 對 照 組 訓 練 前 與 訓 練 後 各 項 體 適 能 之 結 果

表 4 - 7 實 驗 組 訓 練 前 與 訓 練 後 各 項 體 適 能 之 結 果

表 4 - 8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實 驗 組 與 對 照 組

表 4 - 9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實 驗 組 與 對 照 組

表 4 - 1 0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對 照 組 5 分 鐘 訓 練 台 前 測 資 料 數 據 表

表 4 - 1 3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實 驗 組 5 分 鐘 訓 練 台 前 測 資 料 數 據 表

四 、 對 照 組 與 實 驗 組 訓 練 前 、 後 5 分 鐘 各 項 成 績 之 比 較 結 果

圖 4 - 6 對 照 組 與 實 驗 組 訓 練 前 5 分 鐘 各 項 成 績 之 比 較 圖

圖 4 - 7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實 驗 組 與 對 照 組 5 分 鐘 訓 練 台 後 測 數 據 對 照 圖

0 50 100 150 200 250

郭*政 潘*昌 蔣*誠 涂*睿 黃*諺 蔡*將 陳*瑋 朱*東 吳*岳 黃*霖 劉*佑 黃*淵 實驗組1 對照組1 實驗組2 對照組2 實驗組3 對照組3 實驗組4 對照組4 實驗組5 對照組5 實驗組6 對照組6

平均轉速 最高轉速 平均 心跳率 最高 心跳率 平均速度 最高速度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平均轉速(rpm) 最高轉速(rpm) 平均心跳率(下) 最高心跳率(下) 平均速度(m/s) 最高速度(m/s) 公里(kg)

a. u.

對照組

* 實驗組

* p < 0.05

表 4 - 1 7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實 驗 組 與 對 照 組 5 分 鐘 訓 練 台

表 4 - 1 8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對 照 組 5 0 0 公 尺 前 測 資 料 數 據 表

表 4 - 2 0 對 照 組 訓 練 前 與 訓 練 後 5 0 0 公 尺 各 項 成 績 之 結 果

表 4 - 2 3 實 驗 組 訓 練 前 與 訓 練 後 5 0 0 公 尺 各 項 成 績 之 結 果

表 4 - 2 4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實 驗 組 與 對 照 組

圖 4 - 1 1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實 驗 組 與 對 照 組

圖 4 - 1 2 對 照 組 與 實 驗 組 訓 練 後 5 0 0 公 尺 各 項 成 績 之 比 較 圖

表 4 - 2 7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對 照 組 3 0 0 0 公 尺 後 測 資 料 數 據 表

表 4 - 3 0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實 驗 組 3 0 0 0 公 尺 後 測 資 料 數 據 表

圖 4 - 1 3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實 驗 組 與 對 照 組

圖 4 - 1 5 受 試 者 男 運 動 員 實 驗 組 與 對 照 組

圖 4 - 1 6 對 照 組 與 實 驗 組 訓 練 後 3 0 0 0 公 尺 各 項 成 績 之 比 較 圖

第 三 節 對 照 組 與 實 驗 組 前 測 與 後 測 迴 轉 頻 率 之 影 響

對 照 組 訓 練 前 與 訓 練 後 5 分 鐘 各 項 成 績 之 結 果 , 訓 練 前 與 訓 練 後 的 比 較 結 果 , 只 有 在 最 高 速 度 有 達 到 非 常 高 的 顯 著 差 異 水 準 ( t = - 6 . 1 8 8 ; p < 0 . 0 0 1 ) 。 而 其 他 成 績 方 面 , 無 顯 著 的 差 異 。 另 外 , 在 實 驗 組 方 面 , 在 平 均 速 度 ( t = - 5 . 1 4 4 ; p

< 0 . 0 0 1 ) , 及 在 最 高 速 度 方 面 , 同 樣 有 達 到 相 當 高 的 顯 著 差 異 ( t = 4 . 1 2 7 ; p < 0 . 0 1 ) 。

對 照 組 與 實 驗 組 訓 練 前 5 分 鐘 各 項 成 績 之 比 較 結 果 。 雖 然 實 驗 組 各 項 成 績 堆 較 大 於 對 照 組 隊 , 但 在 比 較 結 果 , 只 有 在 最 高 心 跳 數 方 面 , 兩 組 間 是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水 準 ( p < 0 , . 0 5 ) 。 另 外 , 兩 組 間 訓 練 後 5 分 鐘 各 項 成 績 之 比 較 結 果 , 只 有 在 最 高 轉 速 有 達 到 顯 著 的 差 異 水 準 ( p < 0 . 0 5 ) 。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平均轉速 最高轉速 平均心跳率 最高心跳率 平均速度 最高速度 時間成績

a. u.

對照組 實驗組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結 論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在 於 探 討 十 二 週 的 自 由 車 被 動 式 訓 練 與 主 動 式 訓 練 對 國 中 自 由 車 運 動 員 迴 轉 頻 率 參 數 之 影 響 經 以 上 結 果 的 討 論 與 分 析 之 後 , 得 到 以 下 的 結 論 :

一 、 被 動 式 訓 練 與 主 動 式 訓 練 十 二 週 規 律 訓 練 對 國 中 自 由 車 運 動 員 、 心 跳 率 減 弱 有 顯 著 的 效 果 , 可 以 說 十 二 週 自 由 車 被 動 式 訓 練 與 主 動 式 訓 練 對 自 由 車 運 動 時 期 之 心 臟 自 律 神 經 系 統 具 有 減 弱 交 感 神 經 活 性 及 增 強 副 交 感 神 經 活 性 的 效 應 。

二、十 二 週 自 由 車 對 照 組 與 實 驗 組 訓 練 前 各 項 體 適 能 之 成 績 , 雖 有 不 同 。 但 以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 檢 視 兩 組 間 各 項 成 績 之 結 果 , 都 無 達 到 顯 著 的 差 異 水 準 。 另 外 , 兩 組 間 訓 練 後 體 適 能 各 項 成 績 之 比 較 結 果 。 同 樣 的 對 照 組 與 實 驗 組 間 訓 練 後 各 項 體 適 能 成 績,並 無 差 異 存 在 。

三、十 二 週 自 由 車 對 照 組 與 實 驗 組 訓 練 前 5 分 鐘 各 項 成 績 之 比 較 結 果。雖 然 實 驗 組 各 項 成 績 堆 較 大 於 對 照 組 隊 , 但 在 比 較 結 果 , 只 有 在 最 高 心 跳 數 方 面 , 兩 組 間 是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水 準 ( p < 0 , . 0 5 ) 。 另 外 兩 組 間 訓 練 後 5 分 鐘 各 項 成 績 之 比 較 結 果,只 有 在 最 高 轉 速 有 達 到 顯 著 的 差 異 水 準 ( p < 0 . 0 5 ) 。

四、十 二 週 自 由 車 對 照 組 與 實 驗 組 訓 練 前 5 0 0 公 尺 各 項 成 績 之 比 較 結 果 。 兩 組 間 並 無 達 到 顯 著 的 差 異 水 準 。 另 外 兩 組 間 訓 練 後 5 0 0 公 尺 各 項 成 績 之 比 較 結

果 , 只 有 在 平 均 速 度 有 達 到 顯 著 的 差 異 水 準 ( t

= - 2 . 9 5 5 ; p < 0 . 0 5 ) 。

五 、 對 照 組 與 實 驗 組 訓 練 前 、 後 3 0 0 0 公 尺 各 項 成 績 之 比 較 結 果 ( 時 間 成 績 單 位 換 算 為 秒 )。 訓 練 前 兩 組 間 在 平 均 H R ( t = - 2 . 5 9 0 ; p < 0 . 0 5 ) 與 最 高 H R ( t =

- 2 . 3 5 2 ; p < 0 . 0 5 ) 兩 項 之 比 較 結 果 , 都 有 達 到 顯 著 的 差 異 水 準 。 但 在 訓 練 後 兩 組 間 之 比 較 結 果 , 各 項 成 績 間 都 無 達 到 顯 著 的 差 異 水 準 。

第 二 節 建 議

一、本 研 究 以 國 高 中 自 由 車 運 動 員 為 對 象 , 不 同 年 齡 層 對 迴 轉 頻 率 是 否 有 相 同 的 訓 練 效 益 , 可 再 進 一 步 探 討 。

二、主 動 式 訓 練 必 須 達 一 定 的 迴 轉 強 度 , 或 持 續 1 2 週 甚 至 更 久 的 時 間 , 才 能 對 於 迴 轉 頻 率 產 生 正 面 效 果 , 相 對 而 言,被 動 式 訓 練 較 主 動 式 訓 練 對 於 迴 轉 頻 率 的 影 響 有 更 好 的 效 應,未 來 研 究 可 針 對 社 會 組 運 動 員

二、主 動 式 訓 練 必 須 達 一 定 的 迴 轉 強 度 , 或 持 續 1 2 週 甚 至 更 久 的 時 間 , 才 能 對 於 迴 轉 頻 率 產 生 正 面 效 果 , 相 對 而 言,被 動 式 訓 練 較 主 動 式 訓 練 對 於 迴 轉 頻 率 的 影 響 有 更 好 的 效 應,未 來 研 究 可 針 對 社 會 組 運 動 員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6427 (頁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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