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現的立法院 IVOD(立法院「網際網路多媒體隨選視訊系統)(莊昆達,2009),是藉 由網際網路架設平臺,使民眾能夠直接點閱立法院開會當下之內容,無論是議題、立委發言、
更甚是言行舉止,都能即時反映,民眾可以直接瞭解立委想講什麼,對什麼認同、對什麼否 定,對議事的積極度以及即時反應,完全不藉由其他的媒體經手,人民可以直接對於想觀察 的立委或是議題直接的得到內容。不僅提供管道的公開以及直達,也給予參與政治途徑透明 以及中立,因此人民可以藉此途徑去檢視新聞內容與實際表現是否如實傳達,一旦新聞媒體 產製出偏差的新聞框架,將立即受到民眾以及社會團體的抗爭。這也使得既有的媒體框架產 生改變(謝佳珍,2001),媒體框架影響政治的方式以及能力將產生變動。
而 IVOD 系統的催生則是由於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自 2008-2009 年的推動以及院長王金 平、跨黨派立法委員(國民黨:黃義交、趙麗雲、丁守中、林益世;民進黨:翁金珠、涂醒 哲;無黨聯盟:高金素梅)的努力。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原為社會立法運動聯盟(1996 年 9 月成 立),2007 年 4 月 18 日後改為現名,主要是由 42 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專責機構,目標在於持 續監督國會,並提出評鑑報告,淘汰不適任的立委,改善國會生態。主要強調五大訴求:文 明國會、陽光國會、公益國會、透明國會、效能國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是臺灣第一個以監 督國會為訴求成立的人民團體,同時也是第一個進行立法委員評鑑監督活動的人民團體。一 反以往由上而下的公部門改革過程,藉由民間的力量進行公民培力,由下而上對政府機關提 出改革訴求。而啟發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推動立法院 IVOD 系統以及進行 IVOD 系統立法委員 評鑑的開端來自於政府資訊公開法的落實不周以及立法院的資訊過度封閉。政府資訊公開法 已行之有年,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一條規定:「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
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 進民主參與,特制定本法。」但雖然政府資訊公開法有所保障,但之前立法院資訊對外透明 僅限於公開議事紀錄(公報)的瀏覽以及下載,但單就文字層面,公報以紙本形式所呈現的會 議資訊,與實際開會情形有所落差。資訊公開應該選擇以人民便利閱讀之適當方式,而立法 院目前以公報形式公開會議資訊並不能讓人民清楚的利用。因此,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 盟要求並獲得八十位立法委員,也就是三分之二以上的簽署立委同意書,第四條載明:同意 積極推動「立法院議事資訊公開,院內網際網路隨選視訊系統(IVOD)應實況轉播」。使得 立法院的網際網路隨選視訊系統在第七屆第三會期已順利開放,經過媒體的報導也獲得民間 一致的認可,國會議事朝向透明開放的方向前進,不過仍有一部分限制以及問題尚未解決,
由後續內文討論。立法院 IVOD 系統的出現,改變透過報章雜誌或是廣播電視等大眾傳播媒 體的傳統資訊散播形式。這些媒體或由政府掌控,或掌握在少數媒體經營者手上。資訊的提 供經過篩選,人民無法得知全貌,只能消極接收這些加工過的資訊。網際網路的出現,有別 於傳統媒體,可以提供即時的原始資訊,衝擊了傳統資訊的傳播模式。立法院 IVOD 系統,
讓人民得以直接觀看立委的問政表現,以及任何其它會議的全貌。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也運用 IVOD 系統對於立法院議事效率品質以及立法委員表現,產出定期的蒐集整理、歸納分析刊 載於雙週刊以及相關議題倡議,而其中最特別的是每半年一次的立法委員評鑑活動。
藉由參與政治途徑透明以及中立,論述已久的網路民主議題(陳敦源、黃東益、蕭乃沂,
2003),也再次被關心。直接民主是一直以來政治上追求的理想目標,在古典的民主當中,
公民參與也是相當重要的一塊,隨著技術進步以及媒介更新,人民參與政治的管道以及方式 變得多樣化,回饋性也大增,但由於前述的媒體框架問題,使得經過轉化後的訊息反而有著 些許可議性。再者,網際網路在臺灣普及度仍然不夠完整,能夠使用網際網路的家庭必頇要 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在臺灣貧富以及數位落差仍然相當大的現今,是一個基本的問題(陳銘 祥,2004)。另外,網際網路的使用仍然是在不成熟階段,使用網路的人口儘管開始增加,
但仍然有許多的人不會使用網路,或者是成為網際網路的倦怠者,這是觸角無法延伸的地 方,電子化政府的顧客化取向(黃東益,2004)若是無法延伸至此,將使得網路民主的內容大
合聯合國經濟與社會部(UN,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UNDESA)對於電子化政 府整備度(readiness)之中人民的電子化參與(E-participation)三項指標(葉俊榮,2004):「電子化 資訊提供」(E-information)、「電子化公民諮詢」(E-consultation)、以及「電子化決策」
(E-decision-making),除了討論現在立法院 IVOD 系統的現況,也討論以上三種指標在立法院 IVOD 系統中發展的情況。
另一方面,是目前科技也難以克服的問題,在網際網路民主的架構下,如對於投票而 言(黃朝盟、王俊元、許耿銘,2004),就有著單一身份確認的問題,同時也有資訊保密上的 問題,在駭客猖獗的現代,相關資訊若是受到操弄,勢必是必頇擔憂的問題。科技的平民化 也同時代表著科技的濫用性提高,對於政治資訊的平易近人與過度使用的權衡仍待解決。立 法院 IVOD 系統的出現,又會如何增進或是減損網路民主、審議式民主、電子化民主的目標,
是一個相當大的疑問。最後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在使用習慣的前提影響之下,網路民主能 否在現今媒介區位分段中取得一席之地,成為主要內容。
就立法委員的角色而言,以往的議事過程以及內容並不全然公開,人民對於立委的議 事內容以及態度不清楚,許多立委在審查預算時有可能為了背後金主或代表團體的權益而有 立場上的偏頗,這是以往的公開議事紀錄當中無法由文字呈現的。既有的形式無法直接的讓 民眾去監督立法委員,因此立法委員容易有過度龐大的權力來為所欲為,而立法委員在面臨 IVOD 這種直接將其議事內容實況播送的新式媒介影響之下,第一手的傳播更能凸顯認真問 政的立委,一舉一動及對於質詢議題的立場一目了然,也讓把議場當戲臺的立委無技可施,
不再獨佔鎂光燈的焦點;對部份行為乖張的立法委員產生警惕。這樣的影響必然會對原先的 經營媒體或是與媒體互動方式有所扭轉(鄭作彧,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