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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 第一項 研究範圍

第一、本研究的國外因素以美國與中共為主要對象

眾所皆知,影響兩岸關係的國外因素眾多,並不僅限於美國與中共35。歐盟、

日本、韓國、俄羅斯,乃至於我國與中共在外交上競爭的國家,都可能成為影響 兩岸關係的重要變素36。本研究專以美國及中共為研究對象,主要原因是認為 美、中、台三角關係,才是兩岸關係最重要的因素。而如有美、中之外的個別重 大案例涉及到兩岸關係的發展時,本研究再一併加以討論。

第二、本研究的國內因素以中國國民黨與民主進步黨為主要研究對象

國內泛藍陣營中尚有親民黨與新黨,但因親民黨、新黨與國民黨既系出同 門,在大陸政策上亦咸以「一個中國」是「未來統一的中國」為基調37,三黨大 陸政策可謂並無殊異。且中國國民黨在台執政五十餘年,其大陸政策有完整的論 述,故本研究在泛藍陣營中以中國國民黨為主要研究對象。而泛綠陣營除民主進 步黨外,另有台灣團結聯盟。以台聯的政治光譜而言,明顯的為激進台獨38。其 在台灣的影響力不能說沒有,但顯然並非當前台灣的主流或多數價值。而民進黨 目前為執政黨,創黨迄今逾十七年,其中國政策的論述容或未臻完整,但大抵有 其一定的累積。況民進黨內派系林立,與台聯接近之獨派論述所在多有。故本研 究在泛綠陣營中以民進黨為研究對象。

35 將中共列為「國外」因素,純粹是基於研究時,分類與行文的方便。本研究在此處無意處理 國家認同問題。

36 以日本為例 1996 年美國柯林頓總統與日本首相橋本龍太郎,共同召開記者會,答覆記者詢及

『美日安保條約』中,美日將共同協防「日本周邊事態」時,柯林頓就直言:「安全保障宣言不 僅保護日本,也包括亞太地區的保障。因此,台灣亦應置於此一安全保障的保護之下」。引自 1998 年 民 進 黨 中 國 政 策 研 討 會 中 , 所 整 理 的 『 美 日 安 保 宣 言 備 忘 錄 』。 參 見 http://taiwan.yam.org.tw/china_policy/p_us-ip.htm。

1999 年,日本小淵惠三首相在國會答覆質詢時,也宣稱「日本周邊事態」是指,包括台灣的遠 1999 1 27 http://www.cdn.com.tw/daily/1999/01/27/text/880127ab.htm。

柯林頓與小淵不同時間的發言,都遭到中共強烈的抗議。

37 中國國民黨在其政策綱領中主張,「依循國統鋼領,在台灣優先的前提下,逐步邁向民主、自 由、均富的統一」。親民黨在其政策綱領的兩岸政策主張,是以「三階段整合論」推動兩岸關係 發展,希望第三階段能邁向「政治整合」。新黨則在其黨章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新黨是以追求 統一為宗旨。三黨在兩岸關係的未來主張上,用詞不同、用意則一。

38 台聯在其黨綱中宣稱:「為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期封殺我國國際活動空間之嚴峻挑戰,並區 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泛稱『中國』之名稱,台灣團結聯盟全力推動『台灣正名』,主張應以『台 灣』之名作國家定位」。

第二項 研究限制

兩岸關係瞬息萬變,任何一方政府的發言、聲明與措施或民間偶發事件,乃 至於週遭國家的因素,甚或國際環境的變化,都可能衝擊兩岸關係。例如:

一、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陳水扁總統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會晤(俗稱扁 宋會)達成了包括「以中華民國為最大公約數」在內的「十點共識」,儘管國內 藍綠陣營仍有異見,中共學者也質疑這是「阿扁『曲線台獨』的新戲碼」39,但 在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表示了「台海緊張局勢出現了某些緩和跡象」的評價後,

北京人民網隨即發表「台海日暖、春燕飛來」、「潮平兩岸擴、風正一帆懸」的 文稿40,配合營造兩岸和解的大方向。

二、二○○五年二月十九日美國與日本舉行外長和國防部長的「2+2」會晤,

發表聯合聲明表示,美日主張「鼓勵中國增加軍事透明度」,並指出美日安保條 約的軍事同盟,將把台灣問題列入日美在亞太地區的「共同戰略目標」。對此,

中共新華社的短評,強烈的譴責「美日干涉中國內政」41

另外,中國於二○○五年三月十四日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不但台灣官方 與泛綠陣營反應激烈,日本與美國皆表達不安的疑慮,美國更據此認為歐盟應暫 緩解除對中國的武器禁運42。而二○○五年四月八日天主教教宗辭世,陳水扁總 統獲元首禮遇,親赴梵蒂岡弔唁,引起中共極度不滿而拒絕派遣代表團赴教廷。

上引諸多事件,都足以衝擊兩岸關係。但本研究的重點在於兩岸關係對我國公民 投票法制定之影響,並以二○○四年三月二十日的公民投票為研究個案。因此,

二○○四年「三二○公投」後的兩岸實質變化即不再予以論述。「扁宋會」後的

39 北京聯合大學台研所徐博東教授即持上述看法。參見北京的人民網報導<扁宋會,阿扁『曲 線台獨』的新戲碼>,http://tw.people.com.cn/BIG5/14871/3212889.html。

40 北京人民網以「謝克」署名,發表<扁宋會效應繼續發酵,初春的暖意與寒流>的文章,盛 讚胡錦濤的講話「充分體現大陸的善意和誠意」

http://tw.people.com.cn/BIG5/14811/14871/3223232. html。

41 <新華社:美日安保質變超出安排範圍>,見 HiNet 新聞轉引台中:台灣日報報導。

http://tumes.hinet.net/pecialTopic/940221-japan_vs_mainland/6638170.htm。

42 <反分裂法,日本輿論表不安>,大紀元報導。

http://www.epochtimes.com/b5/5/3/9/n842853.htm。

<美國對中國「反分裂法」感到不安>、<美副助卿指中國反分裂法是錯誤一步>,見大紀元報 導。http://www.epochtimes.com/b5/5/3/10/n843272.htm。

<譚慎格:中國制訂反分裂法,不符歐盟解武條件>,見大紀元報導。

http://www.epochtimes.com/b5/5/3/23/n861820.htm。

<歐盟解除對中共武禁,布希:將改變台海均衡>,見 HiNet 新聞轉引中廣新聞報導。

http://tumes.hinet.net/pecialTopic/940221-japan_vs_mainland/0546740.htm。

記者會中,宋楚瑜先生提出中共反分裂法是因台灣的公投而引發,這部分的討 論,本研究因尚乏其他學術論著而不及探討,或可留待日後研究者的補充深究。

在進行本研究時,對於我國制定公民投票法,及施行「強化國防」與「對等 談判」兩項公投議題的同時,美國、中國及台灣三面的官方聲明雖多,但檯面下 的互動未明,相關外交資料離解密時期亦尚遠,單純以報章雜誌的報導或論述為 主要參考資料恐有謬誤的危險性。而第八章「三二○公投」的個案研究,也因本 論文撰述時,仍缺乏學術論著而引用較多的報章資料,日後實應再做補強。

其次,本研究在執行研究計畫時,台灣僅有一次同時進行的兩項公投經驗。

以如此少數的案例探討,企圖論證公民投票法的實施,是否必然都將會遭受美國 與中共的「嚴重關切」,亦即實行公民投票法,是否真受兩岸關係的制約,可能 還需要未來的研究者,依據實證經驗繼續探討與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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