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主要界定本研究的研究範圍,並說明進行本研究所遭遇的研 究限制,以及該限制可能對本研究造成的影響,分述如下:
壹、研究範圍
一、著重在探討涉及科技課程發展過程中的重要對象為主
本研究在探討科技課程過程時,主要以中小學科技標準、中小 學科技課程教科書、中小學科技教師課程發展、縣市/學區專業團 體、科技學會等五個面向為主,其中由於中小學科技課程教科書、
中小學科技教師課程發展、縣市/學區專業團體、科技學會涉及的 對象較為廣泛,故本研究實際在探討時,將主要選取重要的對象為 主。其中,在科技標準方面,臺灣主要以《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 生活科技學域的能力指標與《高中課程暫行綱要》中的生活科技課 程暫行綱要為主、美國加州則以《工業與科技教育:職業進路指引 與模組課程標準》(Industrial and Technology Education: Career Path Guide and Model Curriculum Standards)、以及最新的《職業技術教 育模組課程標準與綱要》(California Career Technical Education Model Curriculum Standards & Framework)為主;在中小學科技課 程教科書方面,則主要各選取一位編撰中小學科技課程教科書的教 授為主;在中小學科技教師課程發展方面,主要則是針對中小學各 階段選取一位科技教師做為代表;在縣市/學區專業團體方面,臺 灣主要以台北市國中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輔導團為主、美國加州則 以 舊 金 山 聯 合 學 區 的 「 特 殊 任 務 教 師 」(Teachers on Special Assignment, TSAs)與「教師領導者」(Teacher Leaders)等兩大團
及美國加州的工業科技教育學會(California Industrial Technology Education Association, CITEA)與探索科技教育學會(Exploring Technology Education Association, ETEA)為主。
二、針對正式課程做為主要探討的範圍
本研究所論及的科技課程發展,主要以針對正式課程為主,故 研究者在進行資料蒐集、或者深度訪談時,主要亦以正式課程為 主,其餘有關潛在課程等方面的相關資料,則先不列入本研究的研 究範圍之中。
三、比較時間以近五年為主
為期能鉅細靡遺的探討臺灣與美國科技課程發展的過程,以及 其演進的情況;因此,本研究主要以探索近五年臺灣與美國加州科 技課程的發展為主。
貳、研究限制
一、研究人力、物力的限制
本研究宥於經費、時間的限制,將主要針對科技標準、中小學 科技課程教科書、中小學科技教師課程發展、縣市/學區專業團 體、科技學會等方面的代表性人物進行深度訪談,藉此以分析與探 討臺灣與美國加州的科技課程發展現況。
二、研究者能力、觀點的限制
研究者在深度訪談與資料分析方面,可能遭遇如下的限制:
(一)深度訪談可能會囿於研究者的語言能力限制
當研究者針對美國加州的專業人士進行深度訪談時,由於受 到語言的限制,故可能無法適切地引導訪談者完整的敘述本研究 所需的相關資料,但研究者已盡力透過多次訪談或文獻資料等方 式,以彌補此一研究者能力的限制。
(二)資料蒐集可能會囿於研究者資料蒐集的能力,或者受訪者 當下所能提供的資料為主
當研究者在蒐集本研究所需的相關文件時,雖然已盡力蒐集 所有相關的文件,但是仍有可能囿於研究者資料蒐集能力,而有 所疏漏,不過研究者除了盡力蒐集相關文件外,亦委請受訪者提 供相關資料,期能藉此確保本研究的資料蒐集能夠儘量完善。另 一方面,受訪者在提供研究者文件資料,或者回答研究者的訪談 問題時,也有可能囿於當下記憶所及,或者所能提供的資料為 主,不過研究者已盡力透過追蹤的方式再請受訪者提供相關資 料,藉此確保本研究的資料蒐集能夠儘量完善。
(三)資料分析可能會囿於研究者自身的觀點
當研究者在進行資料分析與詮釋時,即使研究者致力於透過 不同的角度,以期能探索出資料中所可能隱藏的重要結果時,研 究者所歸納出的研究結果仍然可能會受到研究者能力、觀點的限 制;但是研究者已盡力反覆省思資料中所可能隱含的重要結果,
並邀請其他專業人士參與,藉此檢視研究者進行資料分析與詮釋 的適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