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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與動機

1.1.1. 研究背景

針劑注射是臨床常用的給藥手段之一,一般操作方式是以一個針筒配合一個針頭,

將針頭穿刺進入人體後,以壓縮活塞(plunger)的方式將藥液推入人體內。常見的針筒注 射,以注射深度為分類方式,由淺而深可分為下列三種:皮下注射(Subcutaneous injection, SC)、靜脈注射(Intravenous injection, IV)與肌肉注射(Intramuscular injection, IM)(圖 1.1)。

皮下注射的注射深度約 2~3 mm;靜脈注射主要注入皮下層以下的靜脈血管內;肌肉注 射深度則約 25 mm (1 in) [1]。

此外,就吸收效率的比較,靜脈注射注射的吸收效率最快,其次是肌肉注射,而最 後是皮下注射。[2]基於吸收效率的特性,皮下注射所使用的藥物,多半是屬於吸收時間 長,效用較為緩慢的藥物。常用於皮下注射的藥物有:胰島素(insulin)、生長激素(growth hormone)與腎上腺素(epinephrine);而肌肉注射與靜脈注射則是偏向速效性藥物。其中,

肌肉注射主要是針對某些需要快速吸收,但又礙於副作用不能吸收得太快的藥物,或是 影響局部區域,不需要經過循環送往全身的藥物,或者是疫苗類的藥物。例如:局部麻 醉的麻醉藥、止痛藥(Morphine Hydrochloride)、抗生素(消炎用)與緊急用的解毒劑、抗 癲癇劑(Valium)、流感疫苗與精神病用藥物(Benzodiazephines)。而靜脈注射則是針對作 用於全身的藥物,或是需要極快速產生效果的藥物,如:強心劑、免疫球蛋白、麻醉藥 (全身麻醉用)與某些鎮靜劑等。[3]

圖1.1 不同針劑注射深度比較[1]

2 (hepatitis B, HBV)等。最重要一點,針刺傷害無法透過訓練使用人員來避免,只有透過 工程方法變更注射裝置的設計才有辦法減少針刺傷害的問題[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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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是給予阿托品(Atropine)作為降低死亡率的方式。投藥方式為起始劑量 1~2 mg,並以 每 5~10 分鐘給予 2 mg 的持續給藥[6][7]。

對於這種大規模恐怖攻擊的發生,大量的傷患在中毒過後的筋攣可能影響醫務人員 進行治療,並且會造成前述的斷針傷害。而大量的傷患在需要重複注射藥物的狀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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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必需要大量的醫務人員,其中也可能包含不熟練肌肉注射的人員,而不熟練的人員則 可能造成救命時間的拖延,或是因為不熟練對病患造成傷害。甚至於,大量使用後的廢 棄針頭,可能造成清理上的危險,善後的清理人員可能會因此被刺傷,甚至於感染疾病。

由上述的例子可以發現,如果有一種不需要針的注射裝置,是否可以減少上述的各 項缺點。例如:沒有針就不會發生斷針傷害與針刺傷害;而對於緊急救護隊人員(EMT) 來說,沒有針的注射器也可以便於操作使用;此外,對於病患而言,少了帶有侵略性的 針頭,也消除了心理上的恐懼感,對於針劑注射的治療接受度也可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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