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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售日期:104 年 2 月 9 日(星期一)起。

(二)簡章售價:每份新臺幣 15 元整。(或於各考區試務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http://

www.ccgsh.tn.edu.tw)

(三)購買方式:

1. 集體購買:

(1)本委員會發函臺南區各國中,調查各校購買「簡章」需求數量。

(2)各國中將簡章需求數量統計表及購買費用,掛號寄回本委員會(臺南考區 104 年 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地址:70052 臺南市中西區健康路一段 342 號。

(3)簡章費用請向郵局購買郵政匯票或開立公庫支票,抬頭請務必仔細正確填寫(國立 臺南家齊女子高級中學)

2. 個人購買:請至以下地點傳達室購買。

校名:國立臺南家齊女子高級中學 網址:hhttp://www.ccgsh.tn.edu.tw/tw.asp 地址: 70052 臺南市中西區健康路一段 342 號 電話:06-2133059 或 06-2133265#2130、2131

十一、成績證明申請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

(二)申請時間:104 年 6 月 10 日(星期三)起。

(三)受理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四)申請方式:考生若因轉學、申請獎學金,或申請國外學校入學而需申請「成績證明」,

請填寫「104 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證明申請表」(附件十三),以掛號郵寄 至臺北郵政 22-264 號信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 中心」辦理,並在信封上註明「申請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證明」字樣。

(五)申請費用:每份新臺幣 100 元整。(郵政劃撥收據正本黏貼於申請表,劃撥帳戶: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專戶,帳號:19452181)

(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於收件 7 個工作天內將成績證明以掛 號方式郵寄申請考生。

十二、其他

(一)104 年國中教育會考試題示例請參閱附件十四。

(二)104 年國中教育會考答案卡畫記法請參閱附件十五。

(三)104 年國中教育會考數學科答案卷使用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十六。

(四)104 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答案卷使用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十七。

附件一

臺南 考區國民中學學校代碼表

國中 代碼

國中 名稱

國中 代碼

國中 名稱

國中 代碼

國中 名稱

110328

國立南科高級實驗中學

附設國中部 114518 市立麻豆國中 211310 私立光華女中附設國中部 111313 私立南光高中附設國中 114519 市立下營國中 211315 私立瀛海高中附設國中部 111318 私立鳳和高中附設國中 114520 市立六甲國中 211317 私立崑山高中附設國中部 111320 私立港明高中附設國中 114521 市立官田國中 211318 私立德光高中附設國中部 111321 私立興國高中附設國中 114522 市立大內國中 211320 私立慈濟高中附設國中部 111322 私立明達高中附設國中 114523 市立佳里國中 213303 市立南寧高中附設國中部 111323 私立黎明高中附設國中 114524 市立佳興國中 213316 市立土城高中附設國中部 111326 私立新榮高中附設國中 114525 市立學甲國中 213501 市立後甲國中 111501 私立城光國中 114526 市立西港國中 213502 市立忠孝國中 111502 私立昭明國中 114527 市立將軍國中 213504 市立大成國中 114306 市立大灣高中附設國中 114528 市立後港國中 213505 市立金城國中 114307 市立永仁高中附設國中部 114529 市立竹橋國中 213506 市立民德國中 114501 市立仁德國中 114530 市立北門國中 213507 市立成功國中 114502 市立仁德文賢國中 114531 市立南新國中 213508 市立延平國中 114503 市立歸仁國中 114532 市立太子國中 213509 市立建興國中 114504 市立關廟國中 114533 市立新東國中 213510 市立中山國中 114505 市立永康國中 114534 市立鹽水國中 213511 市立安平國中 114508 市立龍崎國中 114535 市立白河國中 213512 市立安南國中 114509 市立新化國中 114536 市立柳營國中 213513 市立安順國中 114510 市立善化國中 114537 市立東山國中 213514 市立復興國中 114511 市立玉井國中 114538 市立東原國中 213515 市立新興國中 114512 市立山上國中 114539 市立後壁國中 213517 市立文賢國中 114513 市立安定國中 114540 市立菁寮國中 213518 市立崇明國中 114514 市立楠西國中 114543 市立大橋國中 213519 市立和順國中 114515 市立新市國中 114544 市立沙崙國中 213520 市立海佃國中 114516 市立南化國中 211301 私立長榮高中附設國中部 110F01 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 114517 市立左鎮國中 211304 私立聖功女中附設國中部

附件二

104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考區及大陸考場代碼表

考區代碼 考區名稱

01 臺北考區

02 新北考區

03 宜蘭考區

04 基隆考區

05 桃園考區

06 竹苗考區

07 中投考區

08 彰化考區

09 雲林考區

10 嘉義考區

11 臺南考區

12 屏東考區

13 高雄考區

14 花蓮考區

15 臺東考區

16 澎湖考區

17 金門考區

18 馬祖考區

19 大陸考場

附件三

___________ 國 中

( _________高 中 附設國中)

 多重障礙(請略加敘述障礙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自閉症

 發展遲緩

 其他障礙或其他特殊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說明)

第 2 頁(共 2 頁)

 特殊桌椅(桌高_____cm 以上,椅高_____cm 以上,桌面長寬_____cm ×_____cm 以上)

(原則上由考生自備)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說明)

作答

 其他特殊考生之相關醫療診斷證明正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說明)

考生簽章 導師、特教老師或

附件四

臺南考區 104 年國中教育會考「非冷氣試場」應考服務申請表

學校代碼: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項:

1. 未填寫本表考生,一律安排在冷氣試場應試。

2. 考生選擇使用「非冷氣試場」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試場。

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班級 座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

申 請

「 非 冷 氣 試 場

」 理 由

考生 簽名

家長 或監 護人 簽名

承辦人

簽章

附件五

國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高中附設國中) 民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業

□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說明) 。

申請原因

附件六

104 年國中教育會考試題疑義釋復申請表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考生就讀學校之教師。

二、申請時間:104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8:00 至 5 月 20 日(星期三)12:00。

三、受理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四、申請方式:若對試題有疑義,請填寫本表,並傳真至(02)8601-8310「國立臺灣師範大 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辦理。

五、注意事項

(一)每張申請表限提問 1 題,若需提問 1 題以上,請影印本表後使用。

(二)申請試題疑義釋復,須載明所問疑義於「疑義內容」欄內,請保持字體端正以利 傳真辨識。

(三)考生題本與公告版本完全一致,恕不受理考試題本內容與公告版本差異之疑義申 請。

六、公布試題疑義釋復結果:104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19:00 以後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 站(網址:http://cap.ntnu.edu.tw)。

申請日期:104 年 5 月 日(星期 ) ※收件編號: ___

考試日期 10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六)至 5 月 17 日(星期日)

准考證號碼

(申請者若為考生 就讀學校之教師,免 填「准考證號碼」。)

考生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申請教師

姓名 聯絡電話 ( )

就讀/服務 學校

通訊地址 □□□-□□

(請寫郵遞區號)

考試科目

題號

疑義內容

申請者簽名: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

附件七

附件八

http://cap.ntnu.edu.tw/),考生可上網參閱。

附件九

臺南考區 104 年國中教育會考複查成績申請表暨結果通知書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

二、申請時間:104 年 6 月 6 日(星期六)至 6 月 7 日(星期日) 每日 9:00~16:00。

三、受理單位:考區試務主辦學校(國立臺南家齊女子高級中學)。

四、申請方式:若對考生成績有疑義,請檢附下列資料親自至考區試務主辦學校(國立臺南 家齊女子高級中學)辦理。

(一)本申請表。

(二)成績通知單正本,以備查驗,驗後歸還。

(三)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並貼足新臺幣 32 元郵票)1 個,以便寄發 複查結果通知書。

(四)複查費每科新臺幣 50 元整。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複查以 1 次為限。

(二)申請者請以正楷填寫並簽名,打※欄位申請者請勿填寫。

(三)請務必在所欲複查之考試科目欄內確實打「」,否則不予受理。

(四)申請複查不得要求查看、影印答案卡(卷),也不得要求重新閱卷。

六、複查成績結果如有異動,按國中教育會考計分方法重予計算,更正考生成績並發給本結 果通知書。

申請時間:104 年 6 月___日(星期___) ※收件編號: ____

考試日期 10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六)至

5 月 17 日(星期日) 准考證號碼 考生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 )

考試科目 欲複查科目請打「」 複查結果

國 文

※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寫作測驗 複 查 結 果 處 理 ※

申請者簽名: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

※複查結果存查表 資訊組 ※

附件十

104 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

一、 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准考證準時入場,對號入座。准考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毀損或遺 失,應於考試當日攜帶考生本人身分證件及與報名時同式 2 吋相片 1 張,向各考場試 務中心申請補發。

二、 考試說明開始後即不准離場。若經糾正仍強行出場者,該科考試不予計列等級或不予 計級分。

三、 每節考試於考試說明時段內,提前翻開試題本、提前作答,經制止不從者,該科考試 不予計列等級或不予計級分。

四、 國文、數學、社會、自然和寫作測驗正式開始後,遲到逾 20 分鐘不得入場。若強行 入場,該科考試不予計列等級或不予計級分。

五、 國文、數學、社會、自然和寫作測驗正式開始後 30 分鐘內,考生不得提早離場。若 強行離場,不服糾正者,該科考試不予計列等級或不予計級分。

六、 英語(閱讀)與英語(聽力)視為 1 科兩階段,相關試場規則如下:

(一)考生若英語(閱讀)應考,而英語(聽力)缺考,成績通知單將註記英語(聽 力)缺考,僅提供英語(閱讀)能力等級和該科整體能力等級。

(二)考生若英語(閱讀)缺考,英語(聽力)仍可進場應考,成績通知單將註記英 語(閱讀)為缺考,僅提供英語(聽力)能力等級和該科整體能力等級。

(三)英語(閱讀)正式開始後,遲到逾 20 分鐘不得入場。若強行入場,英語(閱 讀)不予計列等級。

(四)英語(閱讀)正式開始後 30 分鐘內,考生不得提早離場。若強行離場,不服 糾正者,英語(閱讀)不予計列等級。

(五)英語(聽力)試題正式開始播放後,考生即不得入場亦不得提前離場,以免影 響試場內他人作答;若強行入場或提前離場,英語(聽力)不予計列等級。

(六)考生若違反其他考試規則,將於英語(閱讀)或英語(聽力)分別不予計列等 級或分別記違規 1 至 2 點。

七、 文具自備,必要時可用透明墊板,不得有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其他非應試用品請 勿攜入試場,且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八、 非應試用品如教科書、參考書、補習班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

行動電話、呼叫器、鬧鐘,及收音機、MP3、MP4 等多媒體播放器材,一律不准攜 入試場。若不慎攜入試場,於考試開始前,須放置於試場前後方;電子產品須先關機 或拔掉電池。若隨身放置,無論是否發出聲響,經監試委員發現者,國文、英語(無 論閱讀或聽力)、數學、社會或自然 5 科記該科違規 2 點;寫作測驗扣該科一級分。

九、 考生可攜帶三角板、直尺、圓規,但不得攜帶量角器或附量角器功能之文具。

九、 考生可攜帶三角板、直尺、圓規,但不得攜帶量角器或附量角器功能之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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