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景觀構成包括被觀望客體之主要客體及其圍繞景觀,在經第一、二 節分析後,已認知納骨堂塔地理景觀構成中之主要客體在造型上特有文化語彙 內涵及客體之十一種分類,即已得知地理景觀中之文化景觀構成內涵,而本節 即再導入圍繞客體周遭環境的地表狀況等,以上述 11 種分類之實際所調查案 例配合 Simon Bell 主張之視覺景觀理論中之組成分析(數量、配置、方向、朝 向、尺度、間格、質感、密度、顏色、時間、光線、視覺力量、視覺慣性), 來加以分析說明,本節則分成三部份循序漸進敘述視覺理論及構景形成、組成 分析之理論合適內容及實際之分析結果,最終再提出總結看法。
一、視覺理論及構景形成
因景觀是環境中的具體事項,透過人們的視覺、聽覺、嗅覺…..等感 官所收受的訊息,傳達給神經中樞而產生意象或觀感的一種過程,其中又 以視覺之感受為主,故在本節首先敘明視覺理論所帶來的景觀形成內容,
並依此說明納骨堂塔景觀之構景形成及內容。
(一)視覺理論 1.視覺構造:
依林文鎮 1991 年在「森林美學」一書中引用薛孝夫、高梨武 彥分於 1982 年及 1987 年提出資料認為人在站立姿勢時,垂直方向 自然視線的中心方向為-10°,易看見領域為 0°∼-30°(如圖 6-26); 垂直方向視野的上限為 46°,下限為-67°,眼球的上下最大轉動範 圍為 25°∼-35°,顏色辨別限界為 30°∼-60°,如果光源在背面 30
°∼-40°範圍內,則會反射於眼鏡(如圖 6-27);在水平面,易看見 範圍為 5°∼10°,通常的視野為 5°∼30°,最大視野領域為左右各 60°範圍內(如圖 6-28),而頭部在上下易動的領域上下各為 30°,
最大上下可動領域範圍為上下各 50。
圖 6-26 人類視覺領域說明圖
圖 6-27 垂直方向視野界限
圖 6-28 水平方向視野界限 資料來源:林文鎮,1991,「森林美學」頁七0及七一。
以上所形成視覺錐,再予細分則可分為凝視、覽視及泛視層次,
近、中、遠景之景深不同,使觀賞者有不同感受,即距離拉長,不僅 改變了物體的份量,亦影響觀賞者對質感之體認;而對於近、中、遠 景之定義,則有許多學者提出了看法,如荷蘭學者 Van der Han 看法 認為 0.5 公里以內為近景區,0.5 公里∼1.2 公里為中景區,大於 1.2 公里以上者為遠景區,而日本學者樋口忠彥於 1975 年提出看法認為 360∼500 公尺範圍內景緻乃為近景與中景之分界,6∼9 公里為中景與 遠景之分界,另一日籍學者高木勝久(1988 年)於「景觀中視距離之 界定」一文提出看法因 135 公尺以內可識別人的活動之界限,認為 340
∼460 公尺範圍內景緻乃為近景與中景之分界,於 1.2 公里遠處為人的 認知界限,故認為 2.1∼2.8 公里為中景與遠景之分界。顯然的,三者 均認為在不超過 500 公尺範圍者,可為近景認定,而在中景與遠景之 區分界限,似乎差異甚大,但以人的認知界限之條件而言,1.2 公里之 界限似乎成為很好界限,惟再參考梁又文(1990 年)於「電腦視覺模 擬景觀表現之研究」一文提出看法認為超過 1.2 公里者觀看得知為「都 市整體意象」時,故 1.2 公里之界限確可作為中景與遠景之區分界限。
復次,雖近景乃為不超過 500 公尺範圍者所觀之景象,但 500 公 尺內近景仍有層次不同的區分,日籍學者高木勝久於 1988 年也同時提 出認為在 12 公尺範圍內可以看出被觀賞者之臉部表情,而在 24 公尺 範圍以內可以從臉部辨別其身份之下,亦可簡約轉移至對觀賞建物 上,在 24 公尺範圍內之建物之色彩、圖案(包括雕刻、彩繪)、形象、
材質等應可以清楚觀賞認知,超過 24 公尺至 100 公尺6-50(即百尺為 形範圍內),可以認知觀賞建物或週遭物體之整體形象、色彩與粗略圖 案,此時留於視覺內者為印象認知,超過 100 公尺以上至 500 公尺範 圍者,被觀賞建物、週遭物體本身之圖案(包括雕刻、彩繪)及材質 認知開始模糊,此時則將認知被觀賞建物、週遭物體與座落之地形、
地貌、天空線產生地景元素組合後成為整體視覺印象;當此距離愈加 大而成為中景(0.5 公里∼1.2 公里)時,被觀賞建物、週遭物體於眼 睛內視覺網圖所佔比例愈小,成為視覺網圖中所認知焦點物,此時地 形、地貌、天空線所產生地景元素組合後佔有整體視覺印象比例愈重,
被觀賞建物、週遭物體之色彩精確度認知已模糊,只剩餘被觀賞建物、
週遭物體之造型輪廓與重要之量體線條約略清楚可見;又當此距離愈 加大而成為遠景(1.2 公里以上)時,許多被觀賞建物、週遭物體於視 覺網圖中所認知時,均成小區塊或點狀物,不易清礎辨別被觀賞建物、
週遭物體之造型輪廓,而地形、地貌、天空線所產生地景元素組合後 之景觀則成為重點。
4.景觀與空間開放、封閉
另一影響空間景緻在人的視覺感知上因素者為空間開放度,而空
6-50詳見林文鎮,1991,「森林美學」,淑馨出版社,頁七七。
間開放程度或封閉之程度,乃取決於距離、位置,角度綜合交錯影響 之結果,並決定了被觀賞物本身可觀賞之清晰程度。依董美貞等(1989 年)6-51採荷蘭學者 Van der Han 之理論及數據提出如表 6-3 開放空間 度與視野度關係表,此表中乃從極開放空間至極封閉空間中分於近、
中、遠景之視野,如在封閉空間較開放空間之近景視野範圍來的大,
即在封閉空間較開放空間內注重近景內之被觀賞物內容;相反的,在 封閉空間因視野受限,故較開放空間之遠景視野範圍來的小,有局限 在局部,也致使在開放空間較封閉空間注重遠景範圍內之焦點被觀賞
(二)納骨堂塔景觀之構景形成及內容 物內容,而開放空間之開放度增加 時,在中景內之視野就稍微縮小,在 封閉空間內但仍有看的遠空間時,在 中景內之視野就有明顯增大去觀賞 中景內被觀賞物,乃至於眺望遠景。
至於空間之開放與封閉之認定,日本 學者高木勝久(1988)6-52提出空間 是否為封閉景觀,則提出如圖 6-30 之仰角與封閉空間高度。
6-51 同註 6-50 文獻之頁七五。
6-52 同註 6-50 文獻之頁七八。
表 6-3 開放與封閉空間程度與視野度關係表
資料來源:董美貞等,1989,引用自 Van der Han et al,1970。
圖 6-30 景觀開放與封閉之認定與仰角關係 資料來源:高木勝久,1988。
(二)納骨堂塔地理景觀之構景形成及內容
納骨堂塔地理景觀之構景形成首先決定於座落地點,而座落地 點分有位於山坡地或丘陵地之半山腰或近山脊稜線處、緩坡之台地 或小山丘、平原農地、市郊荒埔地、市街地或聚落中……等,如再 配合堂塔本身外觀被觀賞之開放及封圍程度,可予以組合細分成下 列十種形態,並如圖 6-31 之示圖意。
惟在詳細說明十種構景形成內容之前,仍須了解一些基本狀 況,如下列各項:
1.佛寺所附設之納骨堂塔,乃是佛寺中之附設建築物,主要景觀集中 在大殿、廂房、禪堂等,因而致納骨堂塔非扮演主要景觀之聚焦所 在,若探討時遠、中、近景觀時,納骨堂塔極可只為類似於主體建 築或隱存於寺廟群體建築中,無法顯現其主體之獨特性,故將排除 本研究乃以納骨堂塔為地理景觀主體之探討中。
2.納骨堂塔不管座落於任何地點,觀賞者均可立於通往納骨堂塔立地 範圍之入口處,觀賞至納骨堂塔,致使納骨堂塔均有近景之形成,
近景中最主要構景內容通常乃是納骨堂塔外觀、附屬建築物、土地 公塑像、紙錢焚燒亭及周遭之庭園、周遭植栽環境內容,也包括地 表是否有墳葬區,亦是影響納骨堂塔地理景觀構成之重要影響內 圖 6-31 納骨堂塔座落地點與被觀賞者所形成地理景觀之關係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繪。
容。
3.前章所論影響選址因子中之風水巒頭因子,亦最主要求得良好的眺 望景觀,此眺望景觀乃是立於納骨堂塔前向外眺望,係屬原被觀望 之客體(納骨堂塔),此時客體與觀賞者之立地是合而為一,故風 水景觀是所觀望客體景觀則為左、右之龍虎砂及朝、案山所構成,
而其中左、右龍虎砂所形成地理景觀之眺望範圍,則又通常為近、
中景之景深範圍,亦為立於納骨堂塔前廣場所見龍、虎砂之景觀相 近,其通常在封閉範圍內感受居多,而觀朝、案山所得景觀則在風 水學上各種詮釋後扮演決定選址力量外,因通常在約 15°以下,使 其觀賞者感到舒適及有趣者為多;觀賞者背後之玄武景觀,如立於 納骨堂前通常是無法觀的全貌,因觀賞仰角較大,使所觀得納骨堂 景觀以納骨堂塔之建築外觀為主要內容,故使其感受上以昇起、昇 天、快樂感者居多,如圖 6-31。
4.本研究實地調查所得到多層或密簷納骨塔者,其構景之塔高大都不 超過 30 公尺,每邊之邊長約在 5 公尺下時,可見塔寬約 12 公尺以 下為主,而所見納骨堂者,除大型現代化及壇城式納骨寶塔者外,
一般納骨堂之堂高以 10 公尺至 30 公尺居多,堂寬約從 20 公尺至 40 公尺居多,堂深則約 10 餘公尺居多,至多為 20 公尺左右,納 骨堂塔前之廣場有橫長型或縱深型,其橫長或縱深則以在 40 公尺 或 50 公尺以下者居多。
圖 6-31 風水景觀眺望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風水書籍而自繪。
本研究將前述四點基本狀況,一併納入於十類構景型態,各類構景 形成內容細說,如下:
第一類:.座落於山坡地或丘陵地之半山腰或近山脊稜線處,可遠觀及 眺望,近、中、遠景均可觀望者:
本類型因可近、中、遠景均可觀望,納骨堂塔所座落地點之被觀 賞通道通常無受到遮蔽,相對的位於納骨堂塔立地處則也有良好眺望
本類型因可近、中、遠景均可觀望,納骨堂塔所座落地點之被觀 賞通道通常無受到遮蔽,相對的位於納骨堂塔立地處則也有良好眺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