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檢量線與層析圖譜結果
本次研究之PAHs 檢量線範圍為 Pyr 1298.17~0.16(pg/ml)、B(k)F
2667.28~32.39(pg/ml) 、B(a)P 1200.27~14.82(pg/ml)、B(ghi)P 2375.15~29.32 (pg/ml) 、DB(ae)P 711.27~8.78(pg/ml) (Table 7),層析圖譜如(Fig. 5)且 檢量線均達0.995 以上(Fig. 6)。
4-2 分析方法再現性的結果
分析方法再現性的結果其滯留時間、波峰面積、波峰高度的變異性均 在10%以下,顯示出穩定性良好(Table 8)。
4-3 偵測極限的結果
偵測極限的測試結果,此5 種物質均可達 pg(Table 9)。本次實驗中 針對GC/MS 與 HPLC-Flu.的偵測極限進行評估比較,其中 B(a)P 的感度 HPLC-Flu.高於 GC/MS 約 2000 倍,顯示出本次實驗以 HPLC-Flu.進行分析 能比GC/MS 得到更佳的感度。
4-4 品質管制的結果
樣品分析品質管制的結果針對其滯留時間、波峰面積、波峰高度的變 異性除了DB(a,e)P 為 16.6%,其餘 PAHs 的滯留時間、波峰面積、波峰高 度的變異性均在7%以下,顯示出穩定性良好(Table 10)。
4-5 歷年分析的結果 4-5-1 評估污染源
郭錦堂研究團隊所做的歷年分析(郭,1991、1994、2004;黃,1994;
楊,1993;楊,1999;劉,1995;鄭,2001)結果如下(Table 11)所示。
其中依據(Sawicki et al., 1962)的報告 B(a)P/ B(ghi)P 的比值可以用來評估是 移動性污染源或固定性污染源。結果顯示比值歷年均小於0.6,表示歷年來 此地區的環境大都為移動性污染源(Fig. 7)。但吾人觀察 2004 年的氣候條 件顯示,其中有多日的天空為白天昏暗、可見度不佳,推測可能是大氣條 件而影響2004 年的比值或是台中科學園區迅速的開發而受影響,導致 2004 年的比值相較於前幾年來較大(Table 11),因此調閱台中市環保局所公佈 的環境監測資料,發現忠明站(Jhongming station)和西屯站(Situn station)
的監測資料中,在2004 年 11 月到 12 中空氣污染指標(Pollutants Standards Index, PSI)PSI>100 的次數分別是 6 次及 10 次(Table 14),其中台中科 學園區即位於西屯區中,由此觀察發現,台中科學園區迅速的開發確實是 一個影響因子,但仍需接下來的研究團隊進行更多的評估,才能了解台中 科學園區對台中市大氣環境的影響。
4-5-2 歷年來 B(a)P 濃度變化趨勢
B(a)P 的濃度一向是大氣污染物中健康風險性的指標。由(Table 11)歷 年來B(a)P 的濃度變化數值分別為 1990 年 3.36 ng/m3、1991 年 2.65 ng/m3、
但在(Boström et al., 2002)的報告中所提出大氣環境中 B(a)P 的濃度介於 1.43 ng/m3有較高外,大致上是有下降的趨勢。(Fig. 10、Table 11)B(k)F 的濃度變化趨勢,從1990 年濃度 2.15 ng/m3到2004 年濃度 0.33 ng/m3,其 中1990 年濃度 2.15 ng/m3到1993 年濃度 2.15 ng/m3下降的趨勢最明顯,大 致上是呈現下降的趨勢。(Fig. 11、Table 11)B(ghi)P 的濃度變化趨勢,從 1990 年濃度 5.92 ng/m3到 2004 年濃度 1.54 ng/m3,除了1994 年濃度 8.00 ng/m3有偏高外,大致上是有下降的趨勢。(Fig. 12、Table 11) DB(a,e)P 的 濃度變化趨勢,從1990 年濃度 0.82 ng/m3到2004 年濃度 0.06 ng/m3,大致 上是有下降的趨勢,其中1993 年並無對 DB(a,e)P 進行評估。由(Fig. 13)比 較歷年來此五種分析的物質濃度的變化,大致上空氣中的濃度變化為
B(ghi)P>B(a)P>B(k)F>Pyr>DB(a,e)P,且各物質都有下降的趨勢(Fig.
8~12)。
4-6 健康風險評估的結果
4-6-1 1990-2004 年健康風險評估
健康風險評估中,大氣中的健康風險評估(Boström et al., 2002)根據 歐盟的空氣品質準則中,指出終身暴露於0.1ng/m3的B(a)P 濃度中,致癌 的風險值為10-5,而一般民眾的可接受風險值為10-6,若是在作業環境中 依據美國政府職業安全屬(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stration, OSHA)的規範,為將有致癌物質的可允許暴露濃度之危害風險限值規範為 10-3,並且而在USEPA 中所計算的終身風險度為 6.4×10-4。
本研究結果(Table 12、Fig.14)以 B(a)P 為基準之下所計算出來的風險 評估值為1990 年 4.69E-09、1991 年 3.70E-09、1992 年 3.42E-09、1993 年 1.27E-09、1994 年 4.26E-09、1995 年 7.67E-10、1998 年 1.51E-09、1999 年 1.33E-09、2000 年 1.35E-09、2001 年 1.95E-10、2002 年 2.65E-10、2003 年 2.51E-10、2004 年 6.28E-10、1990-2004 年平均 1.82E-09。
本研究結果(Table 13、Fig.15)若以 B(a)Peq 為基準之下所計算出來的 風險評估值為1990 年 6.22E-09、1991 年 5.08E-09、1992 年 4.49E-09、1993 年1.33E-09、1994 年 5.54E-09、1995 年 1.64E-09、1998 年 2.16E-09、1999 年2.02E-09、2000 年 1.93E-09、2001 年 4.38E-10、2002 年 3.14E-10、2003 年2.97E-10、2004 年 7.79E-10、1990-2004 年平均 2.69E-09。
PAHs 的健康風險評估,大致上是採以戴奧辛的毒性當量方式所計算,
但因為PAHs 目前尚無定立出固定所要計算的物質種類,所以會依不同研究 而有所不同,本研究中特別將單獨以B(a)P 為基準,以及 B(a)Peq 為基準的 兩種不同的方式分別計算出(Table 12、Table 13)。而兩種不同的方式所計 算出的風險數值也因為所貢獻的B(a)P 量的不同而有差別(Fig.14)。
所以在吸入途徑導致個人致癌風險度的風險評估方面,所評估出來的 中的採樣點來比較,工業區背景對照(Fang et al., 2004,B(a)P=4.6 ng/m3, 位於中港路交通要道旁的校園中;background(Tunghai University))>本研 究 (B(a)P=0.45 ng/m3,位於英才路旁的宿舍樓頂;roadside dormitory in top floor)>行政區樓頂(Pleil et al., 2004,B(a)P=0.09 ng/m3,位於校園中行政 區樓頂;top floor in the school),顯示出交通的忙碌程度的確是造成 PAHs 的因素之一。
不同的鋼鐵工業中若以不同的動力能源來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比較,電 弧爐;Steel and iron industries-Coke(1.25E-01)>燃煤;Steel and iron industries- Heavy oil(9.46E-02)>重油;Steel and iron industries - Electricity
(8.45E-02);在工作製程中,碳棒電極製程;Carbon anode production
(8.15E-02)>石墨製程;Graphite production(5.89E-03)>碳化矽製程 Silicon carbide production ( 2.50E-03 ) > 瀝 青 舖 切 製 程 ; Bitumen paving work
(1.03E-03)>金屬回收製程;Metal recycling process(6.94E-04);在收費 站員工中,白天班;highway toll station workers- dayshift(1.22E-02)>晚班;
highway toll station workers- nightshift(1.11E-02)>大夜班;highway toll station workers- late-nighshift(9.44E-03)。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